[西方民族音乐学的“中国视野”]民族音乐学

  方民族音乐学学科成立的标志是埃利斯《论各民族的音阶》和阿德勒《音乐学的历史与方法》的发表。从成立到发展至今,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地扩大,其研究对象亦不断地在拓展。在比较音乐时期,德国柏林学派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主要侧重于音乐体系本身的研究以及有关音乐的起源、乐器分类和乐器发展史等问题的研究。到20世纪以博厄斯为代表的美国学派的兴起,提出了“文化相对主义”理论,则成为现代民族音乐学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基础。尤其是1950年,孔斯特的《民族音乐学》一书的问世,标志着民族音乐学学科走向了一个新的起点。
  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沈洽先生将其分为“比较音乐学时期”、“民间音乐研究时期”、“民族音乐理论时期”、“民族音乐学时期”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这四个时期基本反映了中国民族音乐学家探索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的历程。作为一门从西方引进而来的学科,学习西方民族音乐学著作中的理论和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关于介绍与翻译西方民族音乐学著作的成果,有1985年由董维松、沈洽编著出版的《民族音乐学译文集》,而着力介绍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却是近几年的事情,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频繁,陆续翻译了部分学术著作和西方民族音乐学家的学术讲]论文。尽管如此,但是没有形成反映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系统,无法满足当今高校的教学需要和学者的研究需求。2007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由张伯瑜等编译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一书,及时填补了民族音乐学教学上教材的不足和学术研究上方法论的部分空白。
  该著作根据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的理论体系的构建特征,将全书分为“民族音乐学的定义”、“民族音乐学的历史与民族音乐学家的工作”、“田野工作”、“民族音乐学的记谱问题”、“音乐民族志理论”、“民族音乐学的音乐分析”、“民族音乐学的局内人与局外人问题”、“民族音乐学与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音乐语境”、“认知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音乐图像志”、“乐器学”十三个理论篇章和三篇附录构成。精读本著作,笔者以为,有几个显著的特征。
  一、多视角引入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与
  方法 为学科筑起理论大厦
  本书编译者以西方20世纪以来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经典学术著作为编译对象,选取了“阿兰・梅里亚姆(Alan P・Merram)、布鲁诺・内特尔(Bruno Nettl)、玛西亚・赫尔顿(Marcia Herndon)、诺尔玛・麦克雷奥德(Norma Mcleod)、安东尼・西格(Anthony Seeger)、约翰・布莱金(John Blacking)、马克・斯洛宾(Mark Slobin)”等西方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关于“民族音乐学”元理论的论述,针对“民族音乐学的定义、民族音乐学的历史与民族音乐学家的工作、田野工作、民族音乐学的记谱问题、音乐民族志、音乐分析、局内人与局外人、伦理道德问题、音乐语境、认知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等十三个理论问题分别选用了来自不同学者的“声音”、这是一种学科理论之综合。它对于构建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学科理论体系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编译者引用了阿兰・梅里亚姆的《民族音乐学:关于这一领域的讨论和定义》章节,文中认为:“民族音乐学不只是研究非欧洲的音乐,而是‘文化中的音乐研究’,换句话说,我认为音乐不仅仅可以从音乐家和人类家的观点来看,而且也可以从社会学家的观点来研究。”时至今日,民族音乐学的定义有很多,但“文化中的音乐研究”已经成为民族音乐学研究者的一个“行动纲领”,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
  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历史与民族音乐学家的工作”,编译者引用布鲁诺・内特尔的《民族音乐学:定义、方向及问题》章节,在“民族音乐学的历史”方面,文中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行为出现得很早,但作为学科,民族音乐学这个词仅仅出现了25年。它的前身为比较音乐学或者音乐人种学。作为一个领域,这是新兴学科,它在不断变化,并向不同方向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它也很古老,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那些简单的、甚至有点不可信赖、但有价值的描述,即由那些喜欢音乐并受过高等教育的传教士、旅游者、文人和军人完成的对亚洲、非洲、拉美国家民族音乐的宝贵记录。”作者将早期普通人的“音乐行为”作为民族音乐学发展历史的一个界定维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民族音乐学家的工作”方面,文中认为:“民族音乐学领域有五大特征:对全球的兴趣,这是由多重变化来平衡;强调田野工作;尽可能地记谱并分析,使音乐视觉化和语言化;坚持将音乐放置在文化背景中去学习;关注音乐的进程。这些都是民族音乐学的学科精髓。”这一论述强化了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实际工作问题。
  关于“田野工作”,编译者引用了玛西亚・赫尔顿和诺尔玛・麦克雷奥德合著的《民族音乐学田野工作手册:导言》章节,文章阐述了田野工作的方法、范围和文化,最终指出:“我们完全有理由把田野工作看成是一个简单的工作,田野方法就能够通过传统的新闻式的提问方式来总结――谁(who)、为什么(why)、怎样(how)、什么(what)、什么时间(when)和在哪里(where)。”这“五个W”现已成为田野工作的“行为准则”,指导学者走向“田野”。
  关于“民族音乐学的记谱问题”,编译者引用了布鲁诺・内特尔的《在我看到乐谱之前什么也不能说》章节,作者通过自身实践,看到了记谱中的悖论,提出了民族音乐学记谱问题的思考。作者认为:“记谱工作是民族音乐学者的核心工作,也是最困难的工作,是民族音乐学者能力的体现,是使其与其他学者分开来的标志。”记谱工作受众多文化背景因素的影响,千变万化,能够完全展现音乐的记谱方式需要多种记谱法的综合,作者提出“在看到乐谱之前我什么也不能说”不失为至理名言。
  音乐分析是音乐学研究的重要维度。关于“民族音乐学的音乐分析”,编译者引用了约翰・布莱金《音乐分析的普遍有效性》章节,文中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已经显示,分析的技术作为对作品创作过程的一种描述并不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却能够把音乐作为人类的普遍现象,在此方面的理解上音乐分析还是能够发挥作用的,因为分析至少可以展示分析者对音乐的解释。”围绕音乐分析的普遍原则,面对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是否有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编译者在“注解”中总结了文中的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局内人与局外人”,编译者引用了布鲁诺・内特尔的《你永远不能理解这种音乐》章节,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局内人”和“局外人”在国内外都有很多著述,观点颇多。文章认为:“局内人与局外人并不是简单的角色划分,更体现着对文化的理解方式。”面对局内人与局外人的种种困惑,内特尔提出了一个问题:“在这个工作中是否有真正的‘局内人’。”最好的方法是把自己调整为一个“局外人”,以便提供有限的、却是独特的观点。这也许是国内学者提出“融入与跳出的双视角”观点的有力印证。
  有关“音乐民族志理论”、“民族音乐学和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伦理道德问题”、“音乐语境”、“认知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音乐图像志”、“乐器学”等理论,编译者根据西方民族音乐学家的研究领域进行了逐一翻译与解读,限于文章篇幅限制,在此不赘述。
  西方民族音乐学是在德国的比较音乐学的出现才赋予了真正意义上的学科概念,中国的民族音乐学是1980年的“南京会议”才有了学科概念。学科理论的构建除了理论研究者的努力,更需要一种全方位的学习与借鉴。《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根据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构架,精选西方民族音乐学家关于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论的名篇进行编译,涉及面广,学科框架合理,使国内学者和民族音乐学研究生能充分学习和了解西方民族音乐学家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成果,及时了解国内外民族音乐学的学术动态,促进了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与国际民族音乐学对话和交流。
  二、引入后的解读,更具实际意义
  本书编译者并不仅仅限于编译,而是在每篇之后,均有“编译者注解”。笔者以为,这是编译者对西方民族音乐学著作的读后感与译后感,编译者总结了每个篇章的内容安排,对西方民族音乐家的经典学术著作进行详细的解读,提炼其中的观点和见解,甚至结合我国民族音乐学发展状况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使读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知识进行很好的加深与巩固。如本书第七章《民族音乐学局内人与局外人问题》一节,编译者在注解部分论述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布鲁诺・内特尔《你永远不能理解这种音乐》文中的观点以后,对此有两点认识(见著作142页):“(1)局内人和局外人是一个相互比较的概念,即和谁相比来确定自己的位置。西方学者和中国学者相比,中国学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局内人,而中国学者和当地的民间音乐家相比,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又成了局外人。(2)音乐概念和文化概念的相互作用。不同的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的需求和社会的需要来进行自己切实可行的研究都将会对民族音乐学做出贡献。”诸如此节,本书还有多处,本文不一一
  列举,所有的这些,都成为本书的一大亮点。
  三、学科渗透与综合寻求学理导向与纵深发展 民族音乐学从最初被认为是对“非西方音乐的学术研究”的研究模式发展成“文化脉络中的音乐研究”的研究模式,已经成为国内外民族音乐学界的共识。虽然众多国内外学者都曾经为“民族音乐学”下过不同的定义,但是,作为音乐学的一门独立学科,它有着自身独特的理论构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发展历程,其中融合了音乐学、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心理学及其他学科的原理。民族音乐学学科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给“民族音乐学”下合理的、科学的、有限界定的定义,因此,与其说民族音乐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概念,倒不如说民
  族音乐学是一种音乐学学术研究的方法论。
  编译者结合民族音乐学学科体系理论构建的需要,以民族音乐学的定义、历史、田野工作、记谱问题、局内人与局外人等问题为主线,选择西方民族音乐学家的经典著作中的章节作为编译对象,对阿兰・梅里亚姆(Alan P・Merram)、布鲁诺・内特尔(Bruno Nettl)、玛西亚・赫尔顿(Marcia Herndon)和诺尔玛・麦克雷奥德(Norma Mcleod)等人的著作进行有选择的精译,虽然不能窥其著作全貌,但是也能领略西方民族音乐学著作的学术精髓。
  值得注意的是,编译者根据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发展近况,通过编译民族音乐学家安东尼・西格(Anthony Seeger)、诺尔玛・麦克雷奥德(Norma Mcleod)、皮尔科・莫依沙腊(Pirkko Moisala)、日内维沃・杜尔农(Genevieve Dournon)等人的学术著作,系统介绍了西方“音乐民族志理论”、“认知民族音乐学”、“音乐图像志”、“乐器学”等民族音乐学分支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于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寻理溯源为研究者架起求知的桥梁
  参考文献本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但是本著作中的参考文献的意义更加深远。由于本书是译著,也由于中英文语言的差异性,会导致翻译中文当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同一个英文单词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会产生不同的中文表达意义,有的词义甚至完全相反。对此,笔者以为,参考文献主要有三个用途,其一是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其二是为读者深入理解某个问题提供详细的出处,其三是从一定程度上增加著作或者论文的学术性。正因为如此,该著作的每个章节都详细列举了原文参考资料,编译者还特别注明“此文献列举方式保持了原文的样式”的字样,并且每章的篇名也附上了英文,更加可贵之处在于,编译者在每个篇章注解之后还列举了每个论题进一步的参考文献。列举参考文献之多,涉及学科面之广,将20世纪西方民族音乐学家关于每个专题的研究成果都纳入其中,其中不泛有西方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更加说明了编译者的良苦用心。很多学者都有同感,原著阅读是极其重要的,也是必要的,诚如编译者张伯瑜先生在本书前言中说:“本人曾在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开设《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课程,尽管我国发表或出版了部分西方民族音乐学的文献,本人一直认为学习这种理论还是阅读原文。大家都学过英文,阅读原文对促进英文水平的提高也有好处……”。笔者深为赞同,但是笔者以为,即使很多读者拥有阅读外国文献的英语水平,但是如果没有人提供西方民族音乐学最新的研究成果,我们还是不能及时获得西方学者的最新研究领域和动态,本书提供给我们很多西方音乐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去阅读。参考文献提供的著作将成为通向深谙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和方法的桥梁,这些成为本书的又一大亮点。
  另外、本书的附录部分选用了埃利斯(Alexander J.Ellis)的《论各民族的音阶》(方克、孙玄领龄译)和霍恩博斯特尔(Hhornbostel)的《乐器分类表》(俞人豪译)两篇民族音乐学古典文献作为民族音乐学的必读之作,选用了杰尼福・伯斯特(Jennifer C Post)的《辅助材料:民族音乐学研究文献资料》(张伯瑜译)作为了解和研究西方民族音乐研究文献的资料,起到了很好的导读和桥梁作用。这些文献都是我们探视西方民族音乐学发展历史的窗口,只有充分了解别人在做什么,才能够为自己的研究找到合适的切入点,才能够找到和国际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平衡点。
  总之,《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在学术观点之新颖、体系构建之合理、编写内容之精当等方面均堪称旌表。如此高的质量,自然得益于编译者中央音乐学院张伯瑜教授等人[界之高远、学识之博洽,为当代民族音乐学学术界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治学榜样。当然,由于全书文稿出自众手,各章节在编译过程中因文化语境相异在概念的表达上尚难获得完全的统一。但此乃大醇之小疵,绝无碍于其作为一部当代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巨著价值的存在。编译者在前言中说:“虽然这里所选择的几篇文章发表的年代较久远,但还是能够展示出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思想和发展过程。如果今后有机会,本人很想再翻译一本最新的理论,作为此集子的补充”。我们衷心希望作者的最新集子能够尽早和读者见面,那将又是民族音乐学学术界的一件盛事。
  
  参考文献
  [1]张伯瑜等《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
  [2?演董维松、沈洽《民族音乐学译文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版。
  
  欧阳绍清 井冈山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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