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管理模式 代建制管理模式探讨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代建制管理模式的概念、由来、优势等,并进一步剖析了当前代建制发展存在的问题,如投资人、代建单位的权责划分、代建单位的市场准入、代建费的确定等。   关键词:代建制; 管理专业化; 投资人; 监理制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nagement mode of acting system concept, origin, the superiority and so on, and further analyzes the current genera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organizational system, such as investors, the divi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market access, to determine the construction-agent charge.
  Keywords: the agent; Management specialization; Investors; Supervis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提出
   上世纪70、80年代,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工程技术日趋复杂,工程管理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促使代建制逐渐兴起。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快推行代建制”。近年来,通过对代建工作的不断摸索、实践,公路建设行业代建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对代建管理模式进行探讨,重点阐述代建制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2.代建制的含义
   “代建制”是指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代理投资人对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和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概念是伴随投资体制改革同步提出的,只对政府投资项目提出代建制要求,所以,国家最初提出代建制,核心目的是要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实施代建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项目管理专业化的问题,这点丛代建制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代建制可以解决建设管理班子临时拼凑、管理单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人员没有积累传承的问题。
  3.代建制实施的优势分析
   1)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基本制度。然而,不论是项目法人制,还是工程监理制,在实践过程中,都尚未实现项目投资主体与建设管理主体的真正分离。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体承担了大量的专业性、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建设管理工作,甚至是取代了建设管理主体,造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市场化滞后,缺乏市场竞争所蕴含的优胜劣汰,无法形成持续的专业、管理、技术积累,从而难以培育出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稳定的专业建设管理单位。
   代建制实现了投资主体和建设管理主体相分离,代建单位负责由专业性、技术性的工作,使政府从具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效率型转变。
   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项目管理专业化
   近几年公路建设进度比较快,一些省份出现了人力资源匮乏和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而一些技术力量相对较强的省市,在项目建设完工后,培养起来的技术团队无继续用武之地,转入运营养护或转入别的岗位,造成建设人才浪费、建设经验浪费。代建制解决了这一问题,将闲置富裕的人力、设备等应用到技术薄弱的地方,实现了社会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技术薄弱的地区可以学习先进省区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项目实践培养经验丰富、技术精良的管理人才。
   代建制通过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利用代建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的优势,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整体建设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项目的专业化管理。
   3)可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更好的实现项目目标
   代建单位从前期阶段就参与管理,以全过程的投资控制为主线,有利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通过代建合同方式,界定了投资单位和代建单位的主要责权,大大降低了建设管理的随意性,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代建制有利于自觉规范投资管理行为,克服公路建设“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的现象。设置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措施,代建单位会为了得到相应的奖励,必将对项目加强管理,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精打细算,千方百计地提高投资效益。
   4)代建方式和内容可以灵活选择
   代建方式和内容可以灵活选择,可以代建前期工作,也可以代建工程实施管理,还可以代建全过程管理。具体的代建内容根据业主要求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代建期限可以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或者施工招投标阶段开始,到交工验收或缺陷责任期结束终止。
  4.代建制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1)需明确投资人、代建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让双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投资人与代建单位通过签署代建协议形成合同委托关系,双方的关系可以说是“对立统一”的。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双方在建设管理权限划分和责任界定、风险分担上又是对立的,都想要更大的管理权力,承担尽可能小的风险责任。投资人与代建单位责权不分、随意干预建设管理工作是妨碍代建工作的主要因素。
   投资人与代建单位签署代建协议时要合理界定双方的责任、权力。代建单位要承担质量、安全和投资、进度等管理责任,要落实这些责任,就要确保代建单位具有有效的管理手段来组织建设,就需要对招标工作、生产调度、质量检验、安全管理、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合同执行等各项工作实行有效控制;而投资人则有必要负责工程重大决策,对项目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及其他建设目标进行过程监督。
   2)建立代建制的市场准入机制
   代建单位的选择是代建项目成功的关键。目前,由于代建单位的性质界定不清,造成了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难以统一。在各地、各行业试点中,代建单位准入资格多种多样。目前,代建单位既有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专业技术型单位,也有工程施工等承包型单位。各类单位的建设管理实力良莠不齐,十分不利于代建市场的形成与培育。
   3)推行项目代建制,必须保证代建单位的合理收费。
   目前,代建费取费一般以建设单位管理费为基数,选取一定的比例。也有一些其他的做法,代建单位收取代建管理费的同时,在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例如:将工程监理费中的总监办费用交由代建单位统筹使用,分享一定比例的投资节余或承担超支风险等做法。代建工作的开支和代建费的确定,涉及到许多因素,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很多建设单位反映,代建费偏低,无法维持机构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每个地区的特点不一样,每个代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成本开支也不一样,很难确定一个公认合理的标准。代建费要结合代建工作内容、工作特点、代建单位的合理利润确定。
   4)制定风险约束机制
   传统建设管理模式,无论使用单位还是政府指定的建设单位,都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所有项目建设风险最终由政府承担,而在代建制中,要求代建人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并通过适当的信用和担保机制,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部分风险。
   代建单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风险,设计深度不够的风险,投资超支风险,工程担保的风险。
   5)重视代建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
   代建单位的优势是拥有成熟的经验和技术,当地政府对地方环境非常熟悉,包括风俗习惯、地形地质、行政事项的办理、拆迁工作的推进、资金等问题,这些都是阻碍代建单位顺利开展工作的难点。所以,只有代建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携手共进才能把工作做好。
   5.总结
   代建制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制度,这种模式不仅具有创新性,还具有挑战性,代建制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代建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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