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规章还得“铁”下去:工行铁规章

  有一类违规行为,引起人们的往往不是憎恨,而是同情和容忍,认为它是无害的,受害的反而是违规当事人,这种被同情的“无害违规”所引发的危害一旦爆发,危害往往更深更广。   譬如,信用社个别客户经理为了不使自己发放的贷款形成逾期,免遭追责拖累,自己拿钱替客户暂垫贷款,从表面上看信用社是受益者,实则这种行为潜藏风险很大,客户经理哪会有那么多钱替客户垫?最终都会转嫁到信用社身上。同时,一旦客户出现信用危机等违约情况,不但会将客户经理卷入到债务纠纷之中,信用社也难以置身事外。
  这类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为了集体利益、为了把工作干好,没有什么道德风险,也没有给单位造成什么损失,不仅不会引起领导和同事的反感,反而会引起同情和支持,往往是“民不举,则官不究”,所以不易暴露。也正因为如此,当事者往往不能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更不会自己去纠正。可这类行为实质却是“违反了信用社规章制度,用感情代替原则,用义气代替自我约束”的糊涂行为。
  对信用社而言,过去一直强调“三铁”精神(铁账薄、铁规章、铁算盘),这其中的“铁规章”今天还应该将其继续坚持和发扬,“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就是风险”,不管是对于过去的农信社还是今天的农商行,“铁规章”都永远不会过时。作为一名信用社员工,每办一笔业务,都要以合规合法为前提,决不能以所谓“无害”的“合人情”当准则。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去触犯规章制度这条底线。(作者单位:湖北省郧县信用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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