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现状研究_主观幸福感研究现状

  [摘要]通过对洛阳市358名城市居民的实证调查发现:洛阳市城市居民的整体生活满意度较高;从工作现状、居住环境、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人际关系、业余活动、家人的健康状况、生活城市、心理状态、预期目标的达成程度10个主观幸福感的具体维度来看,洛阳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也较高,但是在具体满意度幸福指标上其高低存在较大差异,满意度最高的是家庭生活,满意度最低的是家庭收入。建议采取如下措施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科学的城市发展目标;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发展主观指标;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城市社会环境;在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利益调整机制。
  [关键词]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社会发展主观指标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2.06.00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同时,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逐渐凸显并呈现固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在后媒体时代很容易为人们所感知,尤其是其中通过不正当途径而实现的“一夜暴富”,“富二代”的炫富,“官二代”的“拼爹”等,必然会导致人们心理上的巨大落差,进而影响民众正常的心态和心理健康,使幸福指数降低,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这一背景下,党和政府把提高民众主观幸福感放在重要位置,提出要不断加强社会建设与社会保障,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而不是任由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主观幸福感是社会及个体生活质量与满意度的综合指标,是“人们根据内化了的社会标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其各个方面的全面评价”[1],具有主观性、稳定性和整体性三个显著特点。1980年代中期,我国一些研究者开始关注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问题。林南等[2]在天津、上海等地采用大规模抽样调查方法研究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问题;叶南客等[3-4]对上海老年居民生活质量进行调查。这些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主观幸福感问题。目前关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十分丰富的成果,从总体上看,研究内容丰富多样,理论脉络各有传承,研究方法长短互补且以实证为主导,不同学科之间的借鉴和融合也渐成趋势。进入21世纪,学者们的研究焦点更多的是对带有明显主观特征的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的研究。从介入幸福感研究的学科领域来看,以伦理学、社会学为主,兼有心理学、政治学;从研究成果来看,涉及著作、期刊论文以及博士论文等各种形式;从研究性质来看,以大型定量研究为主,兼有高质量的理论探讨。但是,对于不同地域与文化积淀的地区其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还没有完成理想类型的建构(现有的研究更多地是涉及东部沿海地区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探讨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既能准确摸清现阶段城市居民的实际心态、对幸福的主观感知程度,全面揭示我国城市居民幸福指数的地区差异以及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又可以作为反映社情民意、衡量社会稳定程度的“晴雨表”,进一步为政府把握社会建设的主观条件和城市居民的心理脉络提供科学的现实依据,从而有助于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洛阳地处中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其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具有典型性。本文拟通过对洛阳市360名城市居民的实证调查,从“整体生活满意度”和“具体维度生活满意度”两个层面剖析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以及各个具体维度上的差异,进而给出政策建议。
  一、研究方法
  1.样本与资料
  本文所用的数据来自课题组2012年3—7月份对河南省洛阳市18周岁以上的360位城市常住居民的抽样问卷调查,其目的是了解城市居民的生活满意度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其中,从性别来看,男性被访者169人,占比47.9%,女性被访者184人,占比52.1%;从年龄来看,18~34岁的150人,占比42.4%,35~60岁的152人,占比42.9%,61岁及以上的52人,占比14.7%;从文化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的35人,占比10.0%,初中的96人,占比27.4%,高中、中专123人占比35.1%,大专以上的96人,占比27.4%;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的256人,占比72.7%,未婚的96人,占比27.3%。
  本研究采用分段随机抽样的方式,首先在洛阳市随机抽取2个区,然后在每个区中抽取2个街道,再在每个街道各抽取2个社区,最后在每个社区各抽取40~50户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部分被调查者进行个案访谈。同时,通过对河南省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和各级政府、村委会的实地调查、个案访谈及现存统计资料收集,获取相关的一些文献、统计资料等信息。需要说明的是,调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全部是由洛阳师范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通过一对一的问卷调查完成的,并且在调查之前由专业老师进行了问卷调查技巧方面的培训。调查资料的质量可靠。
  资料的分析主要以定量研究法为主、质性研究为辅,定量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来说,在对大量样本进行科学统计的基础上,从人口学特征和类型比较的分析视角出发,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
  2.变量的操作
  研究的变量主要有主观幸福感、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居住条件、家庭生活、人际关系、业余生活、健康状况、生活城市、心理状态、生活预期等。研究中将“主观幸福感”转化为“生活满意度”指标。通过整体生活满意度和10个维度的生活满意度来加以测量。对于整体生活满意度的测量主要是通过“您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么”这一问题来进行的,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就构成了主观幸福感从低到高的排序。此外问卷中“假如幸福感为0~10分,您认为您现在的幸福感可打多少分”一题更是直接对主观幸福感的量化测量。而对于10个维度的具体生活满意度,则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相关问题(不同问题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来加以测量。   二、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现状描述性分析
  1.整体生活满意度分析
  整体生活满意度是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这一主观感受的整体性表征,是综合了各个方面因素而成的综合性指标,对于测量包括很多因素、方面(这些因素和方面彼此之间又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相关关系)而又具有很强主观性的“幸福感”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通过Spss13.0统计分析发现,洛阳市城市居民的整体生活满意度情况较好。358位被访者(有效样本)中对目前生活感到“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有8人和30人,有效百分比为2.4%、8.9%,也就是说有一成多的人对目前的生活状态感到不满意;相反,对目前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有22人和141人,占全部有效样本的6.5%和42.0%,可见对目前的生活状态感到满意的人数较多。因此,可以认为:洛阳市城市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较高,大多数人对目前生活感到满意。需要注意的是,在336个被访者中,仍然有135个选择“一般”,占比40.2%,这说明有四成居民对自己的生活满意度没有明确表明态度。对这一部分我们要辩证地分析、具体地研究。经过深入访谈发现,选择“一般”选项的人,他们大多是对目前的生活没有太多的好坏感觉或是觉得同以前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出于对目前社会主流趋势的积极期待,致使他们的选择带有很大的社会期望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就具体的生活满意度指标进行分析,才能对洛阳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状况作出判断。
  “您对自己现在的幸福感打多少分”的调查结果显示,358位被访者中打分5分以下的有63人,占18.4%;打分“6~8分”的有218人,占63.7%;打分“9~10分”的有61人,占17.8%。这从量化的角度反映出经过近30多年改革开放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普遍有所提升,洛阳市作为中原地区有代表性的城市也不例外。这同方纲等[5]在成都市对433名居民调查得出的结论相同(整体生活满意度得分均值为7.11分)。
  2.具体生活满意度分析
  作为主观性的整体感知,主观幸福感是民众对自己各个方面感知的叠加和整合。为进一步了解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现状,我们分别从10个方面调查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满意度现状(见表1)。它们分别是工作现状、居住环境、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人际关系、业余活动、家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的城市、心理状态、预期目标的达成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在这10个维度上的选择是“一般”和“满意”。这就充分印证了上文整体生活满意度较高的判断。
  就工作现状而言,305位被访者中大部分人对工作现状感到满意。调查显示,仅有3人对工作现状“非常不满意”,另有39人对工作现状“不满意”,总共占13.8%;对工作现状感觉“一般”的占51.5%;对工作现状感到“满意”的占30.2%;对工作现状感到“非常满意”的占4.6%。此外,在问到“对目前工作取得的成就满意吗”时,54.7%的被访者回答“一般”;23.4%的被访者回答“满意”和“很满意”;近1/2的被访者认为工作中的压力适中,不大也不小;66.0%被访者认为工作中付出和回报较为平衡。
  就居住环境而言,被访者普遍较为满意。调查显示,354位被访者中仅有6人对现在的居住环境“非常不满意”,30人对居住环境“不满意”,48.1%的被访者表示对现有的居住环境感到“满意”和“非常满意”;同时72.2%的被访者与配偶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幸福,42.0%的被访者对居住小区的环境表示满意。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洛阳的城市社会建设使人们普遍受益。
  就家庭生活而言,被访者的满意度很高。数据显示,354位被访者中197人对家庭生活感到“满意”,占总数的55.6%;11.0%的被访者对家庭生活感到“非常满意”。61.5%的被访者认为“家庭和睦幸福,家庭成员沟通愉快,感觉满意”。在有婚姻关系的358位被访者中,56.4%的被访者认为自己的婚姻关系“不错,和睦相爱”,13.5%的被访者认为“十分亲密”。可见,洛阳市居民比较高的生活满意度与家庭生活之间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家庭收入方面,与其他具体维度相比,被访者的满意度有所下降。调查显示,在352个被访者中,有116个被访者表示对家庭收入“满意”、“非常满意”,占33.0%;17.9%的被访者对家庭收入“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这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数据中得到体现:43.5%的被访者认为月收支情况“一般,有时候需要精打细算”;56.6%的被访者认为洛阳市的物价水平“比较高”和“非常高”。
  人际关系方面,被访者的满意度也较高。353位被访者中51.8%的人对自己的人际关系感到“满意”,7.9%的人对自己的人际关系感到“非常满意”。60.2%的人认为自己的朋友不少;尽管是在城市,仍有37.7%的人与邻里经常有往来;61.4%的人认为自己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95.2%的人认为自己遇到困难时会得到亲朋好友、邻里的帮助;87.7%的人有心事时会向亲朋好友、邻里诉说。这说明大多数人都能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这是其生活满意度高的一个原因。
  从业余活动看,虽然人们的业余活动日渐丰富,但还没有达到人们的满意状态。调查显示,350位被访者中50.0%的人认为自己的业余活动“一般”,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们的业余生活距离其期望值尚有空间。从表2和表3也可以看出,人们对业余生活满意程度较低。
  从家人的健康状况来看,被访者的满意度较高。数据显示,354位被访者中49.2%的人对家人的健康状况感到“满意”;11.3%的人对家人的健康状况感到“非常满意”;仅有4.3%的人对家人的健康状况感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
  就生活的城市而言,被访者的满意度非常高。调查显示,353位被访者中61.4%的人对生活的城市感到“满意”和“非常满意”。人们可以从城市的绿化、道路交通、公共配套设施、安全状况等方面得到自己对城市的整体感觉。调查中的大多数人对城市的绿化、道路交通、公共配套设施、安全状况感到较为满意,64.9%的被访者认为生活在洛阳很舒心、很幸福。   此外,351位被访者中49.9%的人对自己的心理状态感到“满意”,12.3%的人对自己的心理状态感到“非常满意”;37.9%的人对预期目标的达成程度感到“满意”和“非常满意”,42.2%的人认为预期目标达成情况“一般”。
  总之,在10项具体生活满意度中,满意度最高(包括“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是家庭生活(占66.6%),满意度最低的是家庭收入(占33.0%)。这种结果一方面表明洛阳作为中原文化的核心地带,人们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生活较为和谐;另一方面也表明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深受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之力量的影响——其一是现代性经济全球化的长波进程所代表的力量,其二是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所代表的力量。[6]此外,家庭生活、人际关系、家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的城市、心理状态5个具体维度的满意度均超过了50.0%,具有很高的满意度。其他5个维度没有超过50.0%,但是满意度与不满意度的比率(满意度∕不满意)都大于1,这就意味着被访者对这5个维度也具有比较高的满意度。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研究将城市居民个体作为基本的考察单位,以洛阳市18周岁以上的360位城市常住居民为调研对象,以个体对幸福的主观感知为分析内容,研究了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具体情况,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数据分析显示,洛阳市城市居民的整体主观幸福感较高。
  第二,从主观幸福感的10个具体维度——工作现状、居住环境、家庭生活、家庭收入、人际关系、业余活动、家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的城市、心理状态、预期目标的达成程度来看,洛阳市居民的生活满意度也较高。满意度最高(包括“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是家庭生活(占66.6%),满意度最低的是家庭收入(占33.0%)。
  研究还发现,就主观幸福感的具体维度而言,当前城市居民不仅关注微观自我利益范畴因素对满意度的影响(如工作单位和自我心理状态等),而且越来越关注宏观社会利益范畴因素对满意度的影响(如居住环境、生活城市与社会环境等)。这一细小的变化,折射出居民从以往更多关注微观层面问题发展到现在更多关注宏观层面问题,也即居民生活中更为宏观层面的内容正在逐渐深入到居民对生活满意与否的感知中,反映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居民的主导需求开始由经济型向发展型转变。[7]这方面还需要在更多实证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
  2.建议
  从上文的描述性分析来看,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具体对策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介入。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科学的城市发展目标。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均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矛盾与问题,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有增长、无发展”的“类发展困境”。国家整体上发展了、富裕了,但是民众生活并没有获得同等比例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在这一过程中更为弱势。这与我们国家一直以来的“GDP挂帅”理念有很大的关系。某些地方政府为了GDP的高增长和短期的政绩,牺牲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环境、生态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增长。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在推进的新区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城市的起点、现状与环境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来合理制定其发展的目标与规划。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渐次提升。
  第二,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要深入做好就业工作,特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和部分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这是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的根本。二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这是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保障。三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是新形势下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关键。四要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公共事业。这是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工作。五要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这是提升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发展主观指标。马克思认为,社会进步,归根到底应落实到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与发展的历程中长期存在“重增长、轻发展”、“重客观指标、轻主观感知”的评价制度。为政者应时刻谨记客观的“中国经验”只有有效及时地转化为“中国体验”的时候,民众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在推进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能不能将一些关键的主观性的指标纳入社会整体发展的评估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发展最终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四,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城市社会环境。近年来,洛阳市以“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包括市内交通、绿化、公共文化设施与场馆等,大大提升了居民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在本次调查中,64.9%的被访者认为生活在洛阳很舒心、很幸福;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大多数人更愿意生活在洛阳。政府应该继续发挥“创建精神”,建设宜居洛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与魅力。
  第五,在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利益调整机制。尽管我们的调查没有直接证实家庭收入对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存在,但是收入水平的改善对主观幸福感的提升作用已被众多的研究所证实。因此,政府要多策并举,不断优化居民的就业环境,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一是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城市居民的绝对收入;二是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减少收入差距,注重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三是要深化社会结构调整,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四是要通过多种路径努力建立弱者关爱机制,重点是缩小因客观条件差距而造成的人们的心理落差。
  [参考文献]
  [1]苗元江.幸福感,社会心理的“晴雨表”[J].社会,2002(8):40.
  [2]林南,卢汉龙.社会指标与生活质量的结构模型探讨——关于上海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项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198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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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方纲,风笑天.城乡居民主观幸福研究述评[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8.
  [6]郑杭生,杨敏.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对理论创新的积极作用——一种社会学分析的新视角[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6):55.
  [7]王培刚,衣华亮.中国城市居民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评价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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