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传播群体心理特征与引导【浅谈网络传播及其“把关”】

  【摘 要】网络传播作为一种新的媒介传播形式,极大地提高了人类传播的自由度,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社会交往,但同时也带来了某些社会问题。本文从多层面多角度介绍了网络传播的内容,特点,分析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网络传播的“把关”工作。
  【关键词】网络传播 自由度 把关
  21世纪是一个充斥着信息、多媒体、数字化的高科技时代,在这个时代,作为新媒体传播手段的一种全新形式——网络传播也大放异彩。
  网络传播是一种多层面的大众传播媒介,它不仅整合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的基本功能,也突破了传统媒介的传播类型、传播方式。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传播更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同时也更加自由灵活,在传播形式上也不再拘泥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多人,多人与多人的单一形式,而是融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于一体的全方位的传播形式,其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人类的传播历史注入了新的活力。
  网络传播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形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兼容性。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电子邮件,既可以使传者与受者实现点对点的人际传播,也可以通过编辑邮件通讯录或使用群发功能发展成为点对面的传播。
  多媒体。传统的传播媒介通常是相对独立的单一媒体,而网络传播则是一种多媒体的传播,在因特网上,用户既可以看到精美的图片,又可以读到优美的文字;既可以听广播,又可以看电视;既可以对多媒体信息予以实时控制,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增加删除信息内容或者重新链接选择。
  数字化。数字化是网络传播的语言特性,网络传播所传递的所有信息都是数字化的,不同的信息形式可以方便的相互转化,数字化贯穿于信息的采集,传送,制作,发布等各个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交互性。交互性是网络传播的革命特征,也是网络传播区别于大众传播的最本质特征。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大都是单向的直线模式,如拉斯韦尔的5W模式,没有揭示人类社会传播的双向性和互动性,而网络传播打破了这种不平衡的现象,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用户已经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也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或传播者,于是传统的传者与受者的角色界限变得模糊了。
  另外,网络传播也具有其他方面的特点,比如:时效性,开放性,联想性,大容量性。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对立统一的,网络传播内容的自由与开放,导致了众多信息的良莠杂陈;网络传播开放性、互动性强的特点相对弱化了大众传播“把关人”的机制和“议程设置”的功能。因此,信息传播的自由度显著增强的同时,也潜藏着某些难以解决的难题,造成传播秩序的混乱,传播效率低下等。、从网络传播的信息内容来看:
  1、垃圾信息
  用户打开电脑手机,每天都会接收到许多重复无用、过时的信息,这些信息占用了大量的网络空间和信道,造成了网络资源的巨大浪费。垃圾邮件在垃圾信息中表现的尤为严重,大量的垃圾邮件不仅占用了人们的信箱空间和阅读时间,严重时还会引起邮箱崩溃,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损失。
  2、色情暴力信息
  网络色情暴力信息不仅包括色情图片,色情文学,淫秽影片等,还包括色情行为,色情游戏以及PK类竞技暴力游戏等低级趣味的有害信息,破坏了社会道德秩序,扰乱了社会文明,最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残害甚深。青少年是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薄弱的群体,容易受色情信息和暴力游戏等不良内容的吸引,从而沉迷网络,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虚假信息
  因为网络传播的自由和开放,网络媒体也成了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重要工具。虚假信息在网络传播中无处不在,尤为明显的是在娱乐信息和经济社会信息中。我们都知道,娱乐圈是一个浮华的世界,炒作,丑闻,爆料也习以为常。而在经济社会信息中,企业为了引起关注,牟取利润,制造虚假新闻也就十分频繁。
  除了以上几种不良信息较为广泛之外,诸如网络颓废信息,网络诽谤信息在网络传播中也十分严重。
  1、知识产权的侵犯
  由于网络传播的独特性,网络传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将面临着极大挑战。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由于新的网络传播主体的出现,使传统的知识产权的主客体性质都有一些新的变化,知识侵权也就更为严重,如网页网站侵权,网络转载侵权等。
  2、隐私权的侵犯
  隐私权一直都是互联网争论的焦点,因为网络传播的时效性、交互性、、匿名性等特点,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易于被暴露、篡改和非法使用。一些人滥用网络传播他人的隐私甚至国家机密,给国家和他人都带来极大的危害。
  其他还有一些网络诽谤,网络暴民等出现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也给网络传播带来了不少麻烦。
  因此做好网络传播的“把关”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做好网络传播的“把关”呢?
  对于网络传播,如果实施过于硬性的管理和控制,则可能损害科技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但如果放任自流,又会漏洞百出,被不法之徒所利用,传递各种不良信息,危害社会文明,扰乱社会秩序,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网络传播的“把关”工作。
  1、加强行政管理
  行政力量是规范和管理各种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国家对社会事务进行监督管理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各级政府行使行政手段参与相关事务,因此,网络媒体的规范和管理也离不开国家和政府行政监督方面的努力。比如:网络实名制,PK类竞技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录,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与此同时,还可以制定举报制度,网评员引导网上舆论,行政处罚等。通过行政监管,政府成为网络媒体传播的最大“把关人”。
  2、完善法律法规
  由于网络传播中的侵权,犯罪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法律法规的制约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已经制订了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网络传播的规范和约束。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
  3、增强传者与受者的自律意识
  针对网络传播中的信息泛滥的现象,受者应该选择性的接触,选择性的理解和记忆,根据自己的需求,吸收有价值的信息,抛弃无用的信息。同时,对于传者而言,应该反对网络空间的盲从和情绪的宣泄,更反对利用互联网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或者散布谣言。对于互联网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讲,要自觉履行“把关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自律。
  4、“把关人”应注意对主流文化的引导
  网络媒介同传统媒介一样具有导向作用,因此,网络媒体的从业人员作为“把关人”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的文化价值取向,推进全球化意识,发挥网络传播的开放性,自由性和信息共享性,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
  此外,网络传播还可以从技术控制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约束来做好“把关”工作,提高全民的网络素养,营造积极良好的网络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①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②周庆山:《传播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③苏宏元:《网络传播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④李凌凌:《网络传播理论与实务》,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
  ⑤钟瑛:《网络传播伦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渤海大学文学院2010级本科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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