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_检察院提升机关效能完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检察院提升机关效能完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院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强化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
一是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四是控申等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是对各类涉检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对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二是执行上级机关各项重大决策,要及时部署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明确答复。三是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做到相互补位,或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四是要将各类涉检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责任追究制
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给行为对象或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高检院和省人大关于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制度。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和执法规范的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健全“三项制度”的内容。
(二)抓好制度落实。各部门要在第二季度对近年来落实“三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院效能办和督察办在第三季度,将组织对控申首办信访件等事项进行“三项制度”落实督察,并通报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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