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材料的装订应左边下边对齐_干部档案装订整理的步骤及方法

  摘要: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审核、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条理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关键词:档案;整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1
  
  根据《整理细则》修订稿介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具体方法步骤。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首先要严格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
  一、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干部档案报送单,干部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归入此类。
  二、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具体方法有:
  1.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适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排序时,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2.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适用于第五、六、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要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页码计算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复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三、编目
  1.档案材料应按照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书写目录要工整、准确、清楚、美观,使用规范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荧光笔、水彩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档案目录不能粘贴涂改。2.每类目录之前应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3.“序号”填写材料类号和排列顺序号。序号栏的规范填写方法是: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4.“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5.“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落款时间。有多个时间的材料,一般以最后的时间为准。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件的形成时间。时间填写要尽量详细、规范,有具体年月日的,必须填写齐全。6.“页数”填写材料的页数。按编好的页数如实填写。7.“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归档材料因为内容相关合并为一份材料的,要在备注栏中进行简要说明,如附有考察材料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件等。8.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特别是第三、四、九类等,不能在同一页中填写其它类别材料的条目。
  四、技术加工
  对纸张破损、幅面不规则,或字迹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
  1.对纸张破损或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2.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3.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撮,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档案材料一般应留够2厘米的装订边,不够应加边。有些材料幅面太小,无法装订,应当在材料的底部托上一层质量较好的纸张。4.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5.档案材料应各自独立,严禁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五、装订
  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放在十类目录之后,《工资变动登记表》放在九类档案材料之前。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反对刻意追求“四边齐”。干部人事档案如果太厚,应该分成两卷装订。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料分在同一卷中。干部档案卷夹材质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报送中管干部档案必须使用规定的卷夹。卷夹背脊应附边签,用于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档案编号等;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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