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其预防_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是什么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公共卫生事件列为突发公共事件四个类型之一,其他3个类型分别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据报道,我国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各级各类学校内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流行、暴发流行或致人死亡的事件;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异常反应,有毒有害因素以及各种方式污染食物、饮用水、空气、物品、场所造成群体中毒、死亡或危害有可能扩散、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通常是指学校内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预防性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异常反应、学生集体癔症、意外伤害等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历年来政府、社会、家长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极为关注和重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都对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作了细致规定。国家教育部每年都要针对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出多次预警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师生身体健康。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性不强、管理水平低,因此,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本文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分布、级别认定等特征和预防应急机制进行分析总结和探讨。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成3个类型:第一是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以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爆发为主,其次为细菌性痢疾、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农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为主,原因主要与饮用水有关;城镇学校则以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为主,与目前学校招生密度大、教室通风不佳有一定关系。第二是学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第三是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布
  1.人口分布
  以中小学学生为主,这是因为中小学校的学生是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等传染病的高发年龄群,同时中小学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由于个体免疫力较低,缺乏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防护意识差等原因,容易受到感染。
  2.学校分布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其中又以乡村小学为主,村级学校由于经济条件差,卫生设施设备简陋,学生的学习和居住环境比较拥挤,通风条件差等原因,更容易形成感染并传播疾病。
  3.时间分布
  通过对近几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计分析发现,全年呈现2个发病高峰,冬春季是学校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夏秋季是学校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认定
  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Ⅰ级是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发布;Ⅱ级是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发布;Ⅲ级是发生甲类、乙类传染病或不明原因传染病暴发,出现2例以上病危或1例死亡的或丙类传染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在30例以上的或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3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Ⅳ级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处理机制
  1.健康第一,预防为主
  学校要依法治校(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认真做好晨检与考勤制度、通风与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师生定期体检制度、预防接种核验制度。对食物(饮用水)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应做到“严格防范、餐餐留样,快速抢救、及时报告”,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食堂各项规章制度、食堂各类台账建立制度。
  2.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病能力
  学校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健康教育,比如健康教育课讲座、健康知识技能竞赛、校会晨会班队会、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场所提示、组织参观劳动等活动,同时要对健康教育宣传日,比如每年的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1月第一周“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进行宣传。营造预防控制突发卫生事件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掌握基本传染病预防知识预防传染病,同时积极争取家长对学校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大力发挥学校卫生室的作用
  学校卫生室是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构,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应该成为学校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家,应对学校传染病高发期一般规律、学校食物中毒高发期一般规律有深刻理解。学校卫生室和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监督(学生健康、学习时间、教学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协助学校领导小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的工作职责和处理能力。同时卫生室还应具有伤病应急处置,以及作为疑似传染病人临时隔离区的场所。
  4.要有严格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依法开办和管理食堂,硬件设施达标且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许可,要依法获得开办和经营的资质。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以何种方式开办(学校自办、承包、快餐引进等)或改变其方式应在具备硬件条件、资质条件以及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超市后勤服务社会化,学校法人始终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管理或监管责任不容推卸。
  学校要依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及报告责任制:学校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报告人。在特殊情况下(停电、停水、停气、重大活动时)能有效启动应急措施。
  5.要制定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落实是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要措施:首先要指定报告人(第一时间报告);其次要确定报告对象(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疑似食物中毒向当地卫生监督所,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第三要拟定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数、已采取的应急防控措施等);第四要确定关于实施人性化管理疏通学生投诉渠道问题;第五要确定关于学校面对新闻媒体的问题。
  6.学校要依法落实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
  学校“一把手”领导责任制、主管校长负责制,责任部门(处、科)责任人(管理员)具体管理,学校安全监督员和卫生技术人员监督管理,逐级落实到具体岗位人的责任形式。
  7.卫生、教育部门通力合作、紧密配合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学校推广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等针对性强、免疫效果好的疫苗接种,减少易感人群的积累;制定本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还可以共同组织培训,联合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只有经过卫生和教育部门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与良好配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才能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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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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