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肥胖税_肥胖税在国内征收的不可行性分析

  摘要:全球肥胖问题日趋严重,肥胖不仅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生理疾病,导致人口死亡率增加,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经济发展。欧美各国都在酝酿利用肥胖税来遏制肥胖率的快速增长,促进公民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体现政府对公民健康权的进一步关注,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减轻政府社会医疗保障的负担。近几年,中国的肥胖率增长速度惊人,肥胖问题也正在威胁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有些专家提出中国也应开征肥胖税遏制肥胖率快速增长。但是目前中国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各方面条件也还不成熟,此时征收肥胖税的弊大于利,因此国内暂时还不应当征收肥胖税。
  关键词:肥胖税;健康权;少数群体权利保护
  一、肥胖税的成因及立法现状
  (一)征收肥胖税的原因
  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说,肥胖严重的健康隐患,可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并发症,比如高血压病、糖尿病、血脂紊乱、冠心病、恶性肿瘤等,这是疾病都是人体健康的致命杀手。这些疾病的频发使个人和政府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加的同时,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当肥胖人群过于庞大时甚至会危害国家的公共安全。因此,肥胖问题已不只是个人健康问题,而正在成为社会问题。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评估肥胖的主要标准是BMI(肥胖指数,是以体重除以身高的平方得出的数值,通常认为BMI在18至25之间是正常体重),指数超过25即为超重人口,指数超过30的即为肥胖人口。在全世界范围内,肥胖指数BMI超过30的肥胖人口,从1995年的两亿增加了到了2010年的五亿多,根据专家预测,到2015年世界肥胖人口有可能将达到七亿多。
  从体重超重者(BMI≥25)在人口中所占比例来看,欧美国家肥胖人群明显庞大的多,美国达到了68%,英国为61.4%,加拿大为60%。以美国为例,在2010年没有一个州的肥胖患病率在20%以下,阿拉巴马州、阿肯色州、肯塔基州等12个州有30%以上的肥胖患病率,高患病率给美国的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负担。有数据显示,美国每年与肥胖相关的医疗费用高达1470亿美元,而这些支出大部分来自于税收。世界卫生组织(WHO)预计,到2020年,仅在美国每年就将有30万人死于与肥胖有关的各种疾病。如果再不对肥胖率的增长加以遏制,美国的经济将因此受到很大的拖累。英国是目前欧洲肥胖率最高的国家,英国的成人肥胖率达到51%,肥胖问题给英国带来的损失每年高达80亿英镑。由于欧洲几乎半数人口超重,肥胖问题已经成为欧洲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社会负担之一。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现状不难发现,肥胖对为数不少的国家都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如果再不对肥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严重威胁到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因此,欧美等许多饱受肥胖问题困扰的国家开始考虑通过征税的强制手段遏制肥胖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二)肥胖税在国外的立法现状
  肥胖税最早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世界卫生组织在2006年建议征收肥胖税,即针对肥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向肥胖的人额外加收的税。世界卫生组织针对肥胖问题给各成员国带来的困扰推出了指导方案,鼓励各国利用税收政策和其他财政措施来促进健康膳食,WHO建议各成员政府对高热量、易致肥胖的“垃圾食品”征税,鼓励民众做出更加健康的饮食选择。
  2008年2月,英国有多家人寿保险公司决定对投保人开征肥胖税,因为肥胖人群患病率远高于一般民众,当肥胖者投保后,保险公司将承担更大的风险。2010年,英国政府计划对易致人肥胖的汉堡包、薯条、碳酸饮料、黄油等“垃圾食品”征收17.5%的增值税,以减少肥胖人口的数量。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医疗协会也建议政府对饼干蛋糕和肉制品等高热量食品征收肥胖税,以遏制肥胖人口的上升。2010年8月,爱尔兰政府也提出要对高脂肪食品开征特别税。爱尔兰瑞安航空公司在网上提出节约成本措施并发起投票活动,“征收肥胖税”这一措施获得最高支持率。2011年10月1日,丹麦成为了世界上首个通过全国立法向国民征收肥胖税的国家,丹麦消费者如果再购买黄油、披萨、肉制品等高脂肪食品,都必须付出更高的代价,所有饱和脂肪含量超过2.3%的食品,都必须缴纳每公斤饱和脂肪16丹麦克朗(约合18.3元人民币)的肥胖税。有数据显示,丹麦征收肥胖税的效果相当显著,丹麦儿童的肥胖率60年来首次下降。随后法国政府也出台了对可口可乐等含糖软饮料征收的肥胖税,根据法案,可口可乐等含糖软饮料将被征收1%的肥胖税。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目前美国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州议会正在讨论140多项抑制肥胖的法案,其中包含了许多对高热量“垃圾食品”征收增值税的建议。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酝酿肥胖税的征收。
  二、发达国家征收肥胖税的原理
  从肥胖税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目前对肥胖税关注度较高、积极运作肥胖税的国家大多是欧美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比较注重人权的保护,而肥胖税的征收明显带有歧视性,而且是对民众饮食自由的限制,这似乎与欧美等国“充分保护人权”的理论相违背。但是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国家都有一些共同点。
  首先,这些国家的肥胖率都高达50%以上,肥胖问题已经对这些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肥胖引发的各种疾病使这些国家的财政负担加重,这些国家用于治疗肥胖引起的各种疾病的医疗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已经达到政府难以承受的程度。美国每年与肥胖相关的医疗支出高达1470亿美元,由于肥胖,英国每年会增加20亿英镑的医疗负担。而且肥胖问题导致这些国家的死亡率上升,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不得不通过立法征税等强制性手段来干预和解决肥胖问题。
  其次,这些国家的普通民众大多以汉堡包、黄油等高脂肪、高热量“垃圾食品”作为主食。除了遗传因素外,大多数民众的肥胖主要是由这些高热量的“垃圾食品”的导致的,政府征收肥胖税的主要标的集中在这些“垃圾食品”和可口可乐等含糖软饮料。丹麦虽然是对国民征收肥胖税,而不像其他国家一样绕过肥胖者直接向易致人肥胖的“垃圾食品”征收增值税,但也限制在购买这些高热量食品时才需要纳税。   再次,各国政府征收肥胖税所得的资金几乎全用于治疗肥胖所引起的各种疾病和宣传健康饮食,征税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征税的目的在于保障民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肥胖问题在欧美等国已经发展到不得不采用政府干预的手段去遏制的严重程度了,并且各国政府征收肥胖税的实质并不是剥夺和限制人权,而是体现了欧美等国政府对民众健康权进一步的关注和重视。在肥胖问题还未达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时,各国政府只是消极的应对肥胖问题,主要做法就是为肥胖引起的各种疾病提供社会保障,为肥胖引起的种种社会问题买单;在发现肥胖问题已经威胁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后,各国政府开始积极制定各种法律和政策来应对肥胖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征收肥胖税的原理,就体现在各国政府在保障公民健康权中的角色,由消极的保障者转变为积极的应对者,通过国家的公权力在遏制肥胖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三、中国征收肥胖税的不可行性
  (一)中国肥胖问题现状
  肥胖症正成为“全球流行病”,不只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肥胖问题日趋严重,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也逐渐遭受到了肥胖问题的威胁。2002年的中国营养和健康调查数据显示,14.7%的中国人体重超重,2.6%的中国人属于肥胖,这一比例与美国和英国的数据相比较还有相当距离,但是中国的肥胖率正在以令人担忧的速度增加,尤其是在年龄8至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肥胖人数在过去的十五年中增长了28倍。日前有专家警告说,中国的肥胖人群可能已超过九千万人,超重人群已经达到两亿,现在全球近1/5的体重超标者或肥胖者是中国人,特别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近三分之一的成人体重超重,成为肥胖问题的高发区,人口过度肥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正是由于中国的肥胖问题日趋严峻,很多民众发出了引入肥胖税的呼声,很多专家也建议中国应当征收肥胖税来遏制肥胖率的快速增长。
  (二)中国征收肥胖税的不可行性分析
  中国的肥胖问题确实日趋严重,也应当引起政府的关注,但是中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否适合征收肥胖税仍值得商榷。
  1.开征肥胖税缺少相关配套法律保障
  按照欧美等发达国家征收肥胖税的原理,体现的是对民众健康权的保护,是政府从消极保障者向积极应对者的转变,是积极促进民众健康的一种手段,但是中国的法律发展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成熟程度,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即使开征肥胖税也缺少相关的配套法律保障,暂时根本无力实现从消极保障者向积极应对者的转变,中国政府目前只具备为民众健康提供基本保障的能力。而且中国现在的肥胖率只有17.3%,相比较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个比重还是比较小的。况且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协调,东部地区的经济状况明显好于西部,而我国的肥胖问题具有肥胖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特点,经济越是发达的城市,肥胖问题越是突出,西部很多欠发达地区的肥胖率是相当低的,肥胖问题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为少数几个城市的肥胖问题就全国立法征收肥胖税是不现实的。
  2.肥胖税的征收和管理十分复杂,成本高昂
  就以丹麦的肥胖税的征税准则为例,要同时计算产品本身所含有及生产过程中所用的饱和脂肪,而且花费的征税成本将达到2800万美元,这将给食品生产商和零售商增加沉重负担,而这些成本最终必然会转嫁给消费者。中国目前的物价指数(CPI)持高不下,如果此时开征肥胖税,会进一步抬高物价水平,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
  3.征收征收肥胖税取得资金利用率低
  由于肥胖引起的各种疾病对中国的医疗保障并没有形成很大的财政负担,通过征收肥胖税取得的资金额将远大于肥胖造成的损失,多余的资金可能挪作他用,违背了征收肥胖税的初衷,无法起到维护公民健康权,促进公民健康的作用。
  4.肥胖税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不明确
  最后必须注意的是,虽然很多国家都在酝酿征收肥胖税,但目前为止,真正通过全国立法向国民征收肥胖税的国家只有丹麦,而且实行时间还未满一年,肥胖税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不明确。
  因此,中国现在全国立法开征肥胖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也没有达到需要立法征税来解决肥胖问题的程度,中国现在开征肥胖税为时尚早,还是应该寻求更合适的方法来遏制肥胖税的快速增长。(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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