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官网登录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以山东省邹平农村商业银行为样本,分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运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数据显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投放面广量少,增量逐年缩减,贷款期限较短,以省级财政贴息为主;当前面临需求、供给相对不足,高校参与意愿不高、校际之间受益不均等问题;建议明确政府职责,修订贷款管理办法,鼓励银行参与,完善风险补偿金机制,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关键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1-0072-02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省籍考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①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学生在生源地贷款,银行比较容易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相对方便;二是学生在当地即可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银行对还款便于跟踪与管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起步早、资金供给稳定、程序简明、运作相对成熟,现已成为助学贷款的主要品种之一。
  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于2004年,截至2008年8月末,已累计发放7.22亿元,惠及12.79万名贫困大学生。本文以邹平县农村商业银行为样本,收集该行2007—2010年上半年的相关数据,深入考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现状,分析实际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邹平农村信用社,是山东省首批三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其资产质量、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均位居全省农信系统前列。2010年8月末,邹平农商行存款余额63.8亿元,在全县9家银行金融机构中仅次于农业银行位列第二;贷款余额50.7亿元,位列第三;辖内网点数量44家,从业人员521人,均居全县各金融机构之首。截至2010年8月末,邹平农商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为247万元,其中2010年1—8月份共发放助学贷款41万元,惠及全省45所高校的89名学生。
  1.贷款投放面广、量少,高校间差异较大。截至2010年8月末,邹平农商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覆盖全省45所高校(其中,省属高校34所,市属高校11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50%。但就规模而言,2010年1—8月仅发放41万元,平均每所高校不足1万元,呈现出投放面广、量少的特点。从贷款分布来看,各高校间差异较大。截至2010年上半年,邹平农商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共计248.24万元,其中,省属高校贷款206.24万元,约占总额的83%,省属重点高校贷款85.35万元,超过贷款总额的34%。
  2.贷款数量保持稳定、增量逐年缩减。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该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基本稳定在250万~350万元的区间之间,2008年第三季度达到最大值389.57万元,之后便逐步回落至稳定区间。从增量的角度来看,各季度环比数据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贷款同比增量逐年缩减,并已接近零增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速度落后于整体贷款增长水平。以2010年上半年为例,邹平县农村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485 515.6万元,较年初增长19.5%,而该行同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却呈现负增长。
  3.贷款期限短,以三至五年期为主。该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结构呈现两大特点:在总量上,一至三年期和三至五年期的贷款一直是主要的期限品种,约占75%~85%的比例;在结构上,三至五年期的贷款数量近年来稳步提升,2008年第四季度起,三至五年期贷款比例于首次超过一至三年期贷款,并于2009年第三季度突破40%,成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品种。
  4.财政贴息规模差距较大,以省财政贴息为主。根据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省财政承担省级财政拨款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拨款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调查显示,该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省财政贴息金额远远高于市财政贴息金额。2007—2010年上半年,省财政贴息合计50.93万元,而市财政贴息合计11.54万元,仅为前者的22.66%,并且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势,其中2008年市财政贴息为省财政贴息的23.84%,而到了2010年第二季度,该比例下降为18.57%。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贷款期限设置不尽合理,贷款需求相对不足。按照现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若加上四年在学时间,最长可达十年。但实际操作中,贷款平均期限仅为三至五年,加之未规定还款宽限期,学生毕业后即开始偿还本息。相比而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确规定了贷款人毕业后二年时间的宽限期,为贷款人还款提供了有效的缓冲空间。
  2.贷款银行风险与收益不对等,贷款供给相对不足。首先,现行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加之单笔贷款金额小、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压缩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尤其是在当前货币政策并不宽松的环境下,商业银行参与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其次,管理办法中缺少对扣除风险补偿金后,贷款银行剩余损失部分补偿的具体规定,贷款银行的贷款资产缺少保障,导致助学贷款资金供给不足。
  3.补偿金制度尚不完善,高校参与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全额负担不同,根据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地方财政与高校各承担50%的风险补偿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财政和相关高校按当年实际发放助学贷款金额的8%拨付给贷款银行。这一制度安排虽然加强了高校对贷款初审的重视程度,有利于督促高校主动控制风险,但另一方面,由于高校并未直接从助学贷款中获得经济收益,却为此承担了风险和费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协助学生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4.高校间贷款数量差异较大,市属高校受益很少。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多流向省属高校,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为90所,其中省属高校为58所,市属高校为32所。但从贷款实际发放情况看,邹平农商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覆盖省属高校34所,而覆盖市属高校仅有11所。另一方面,从市级财政的角度考虑,邹平农商行主要支持本地市属高校,截至2010年6月末,该行发放给滨州学院的贷款余额为135 640元,占其发放的全部市属高校贷款余额的32%,同期市属11所高校中有4所仅发放1~2笔,对其他城市的市属高校贷款较少。
  三、完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措施
  1.明确政府职责,扩大贷款资助范围。首先,明确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质,提高政府参与程度,扩大贷款受益面。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贷款覆盖范围,将本省生源考入外省高校的学生纳入贷款对象,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其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贴息拨款,保证贴息拨款充足,尤其是应加大市财政贴息支持,提高对高职院校的贷款投放力度,推动助学贷款发放。最后,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如给予助学贷款银行一定的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更多的银行参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完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一方面,比照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延长还款期限,同时,设置一二年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以此缓解贷款学生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在按照高校隶属关系划拨贴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省市财政收支状况,适当平衡省市财政贴息压力,保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长期可持续发展。
  3.鼓励银行积极参与,保证资金供给。第一,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银行主动履行其社会责任,发挥其资本优势,积极参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第二,兼顾银行在助学贷款过程中的利益,应给予银行更多的自主权,放宽贷款利率不上浮的规定,改为一定区间内的浮动利率,上浮部分由财政贴息支持,以此来激励银行参与助学贷款。第三,引入其他金融机构,扩大资金供给来源,如由城市商业银行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允许邮政储蓄银行借助农村地区的网点优势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完善风险补偿金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分担的风险补偿金比例,条件成熟后可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目前来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很低,需要动用风险补偿金的可能性并不大,但现有制度对高校分担补偿金的规定,占用了较多的高校资金。
  5.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目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与贷款学生潜在的违约风险有关。因此,必须加快中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信用制度,从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入手,同时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档案及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贷款违约处罚措施,促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2007-7.
  [2] 邹平县统计局.邹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09-3.
  [3]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试行)[Z],2005-7.
  [4] 山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Z],2008-11.
  [5] 张继平.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研究[J].上海海洋大学学报,2010,(5).
  [6] 赵玮玮.关于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思考[J].时代人物,2008,(10):181.[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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