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真理观_真理观

  真理观问题,是毛泽东历来在哲学研究中所着重解决的一个重要部分,他在这方面有着一系列精辟论述。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毛泽东明确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澄清了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动摇。
  一、真理的客观性
  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指出:真正的理论在世界上只有一种,就是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的理论,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称得起我们所讲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是从客观实际产生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获得了证明的最正确、最科学、最革命的真理;毛泽东同志在《唯物辩证法讲授提纲》中还说到:真理首先是客观的,在承认了物质的实在性及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之后,就等于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客观真理不依靠主观而独立存在;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说:我们说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是正确的,决不单是因为它出于上级领导机关,而是因为它的指示内容是适合于斗争中主观和客观的情势的。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地阐明了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它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是客观的。
  早在1845年,马克思就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办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比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列宁也曾经指出:只有当概念成为在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把握、抓住、通晓、认识这个客观真理,也就是说,人的和人类的实践是认识这个客观性的验证准绳:毛泽东同志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出: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是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的社会实践的结果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又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的观点是显而易见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是一种客观物质活动过程。首先在于,构成实践的诸要素: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外在的物质世界)、实践的手段(各种工具)等,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存在物:其次,实践的结果即通常所说的事实,也是外在于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客观存在的:最后,整个实践的发展水平、深度、广度,都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所以,从以上这两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真理是客观的。
  二、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
  毛泽东说:“真理是客观的、相对的、又是绝对的。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真理观”。经过无数相对真理的积累到达于绝对真理,他在《实践论》中概括地表达了列宁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关系的原理,指出人们要达到绝对真理的认识,需经过认识的无穷的发展过程,经过无数相对真理的积累。“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和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从毛泽东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概念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真理的客观内容具有绝对性。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有着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的客观内容,都与谬误有着原则的界限,在它适用的范围内和条件下,任何时候都不会被推翻,必定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认识每前进一点或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具体的客观过程极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
  首先,从认识的广度来看,整个的客观物质世界是可能的认识对象,但是,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某些领域的认识,世界上、宇宙间总还有很多事物我们没有认识或没有认识清楚。人类的认识会随着客观对象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因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有限的。在这种意义上说,承认我们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其次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一定层次、一定程度的、近似正确的反映,任何真理都没有穷尽特定认识对象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特性,所以,承认我们的认识还有待于深化,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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