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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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4篇

【篇1】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
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
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
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篇2】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历史经验

作者:李伟

作者机构:不详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ISSN:1006-5199

年:2011

卷:000

期:006

页码:16-24,135

页数:10

中图分类:A8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民主集中制

摘要:中国共产党在90年的风雨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党的建设经验。作为当代世界最大的无产阶级执政党,我们党肩负着重大历史责任,它的建设和发展深受世界关注。研究和掌握这些经验,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其中包括:(1)坚持一个鲜明彻底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纲;(2)正确处理与资产阶级的关系;(3)重视思想教育;(4)贯彻民主集中制。这四点历史经验,对于新的历史时期的党的建设,有着更为直接的意义,需要我们给予更大的关注和研究。

【篇3】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

宋继昭;孙永芹;

【期刊名称】《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89年的伟大征程中,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形成并发展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自我批评、"两个务必"以及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实践中,系统总结党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历史经验,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上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的精神,对于重点解决当前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搞好"创先争优"活动,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总页数】3页(P.40-42)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作风建设;历史经验

【作者】宋继昭;孙永芹;

【作者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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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对待农民的若干历史经验
历史上,我们党曾经被共产国际看成是“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意思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不正统”,然而,就是这“山沟里的马克思主义”最终夺取了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这是什么道理?在当代,我国在快速工业化时期既没有发生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严重的阶级压迫和斗争,也没有出现一些发展中国家剧烈的社会分化和动荡,这又是为何?可以说,两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应归因于我们党对待农民的科学态度,因为这两个问题的实质都在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对执政党的政策是否答应、赞成和拥护。那么,我们党又是怎样对待农民的呢?概括地说,就是审时度势、顺应潮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最广大的农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具体来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肯定农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虽然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天然同盟者和后备军,但他们毕竟属于小私有者,是封建生产方式的残余,与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工人阶级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且,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使得以小生产为生存基础的农民,“同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任何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这就是说,“农民不是社会主义者”。然而,在一个小农占绝对优势的落后国家,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同农民妥协才能拯救社会主义。笔者认为,虽然农民不能算社会主义者的观点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如果对此形而上学地理解,就不可避免地在实践中不顾国情制定出消极看待农民的“妥协”政策。事实也是如此,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在许多时候并不是正面看待农民,而是过多地强调农民作为小私有者的消极面。或许对苏联而言,既然农民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残余是最终要被剥夺而走向灭亡的,那么,与其让资本主义剥夺就不如由社会主义剥夺,所以苏联采取剥夺农民促进工业化的政策也就顺理成章了。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个落后国家农民往往占绝大多数,这种做法只会激化他们与执政党的矛盾,从而导致工农联盟的政治基础不稳,最终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酿成垮台的结局。与前苏联党不同的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辉煌成就,但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众所周知,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内因可以归结于陈独秀的右倾教条主义解除工农武装,特别是抛弃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后来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也是消极看待农民,看不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在革命中的关键作用,结果使中国革命遭受了严重损失。解放后,在人民公社初期许多地方吹过“共产风”,搞过“一平二调”,以共产主义名义剥夺农民,但实践还证明人民公社并不适合农村实际,导致粮食供应长期短缺。改革初期,我们党顺应农民意愿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制,充分发挥他们在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使农业实现了第一次飞跃,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农村开始了史无前例的现代化进程,由此也开始了波澜壮阔的城市改革进程。但在随后的一个时期,或许是由于农业的高土地产出率带来的粮食供应由短缺走向过剩,使我们在关注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了广大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以为联产承包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良药,农村问题可以由农民自己来解决。在广大农民被政策淡忘的背后,三农问题也逐渐显现和暴露出来,并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有鉴于此,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比过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三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方针、新举措,将我们党的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历史反复证明了一个道理:由于农民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中国的事情如果不依靠他们的支持、援助和参与,就将一事无成。所以,虽然我们党也承认农民是小私有者,存在着守旧、自私等思想缺陷,但总起来说,总是正面看待他们,密切联系他们,通过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以及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教育他们,不仅把他们看作是最可靠的同盟军,而且把他们当作是革命的主力军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正因为如此,我们党与农民在根本上是血肉相连的,广大农民对党是支持和拥护的,这也是党的事业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的:“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同时也表明:一个善于从失误、挫折甚至失败中总结和汲取经验教训的政党,必定会受人民群众拥护、爱戴而日益发展壮大。
二、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农民采取不同的策略
应该说,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立体考察农民是从恩格斯开始的。他把农民分成小农、中农、大农三种类型,把对小农的态度看作是解决整个农民问题的立足点,强调必须把劳动农民和占有雇工剩余价值的农民严格区分开来,指出劳动农民,即农业工人、不剥削他人劳动的小农,是工业无产阶级在反对资本主义制度斗争中的天然同盟者。我们党继承和发展了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特别是在革命时期,不是平面观察农民、用一个笼统的政策来对待所有地方的所有农民,而是立体考察农民,针对不同地区和农村人口中的不同成分及其变化加以分类和区别对待,使群众感到既合情又合理。比如在土改中,就是按解放先后将农村分为老区、半老区、新区三种,按土地占有多少和富裕程度把农村人口分成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四类,在不同地区针对农村人口中的不同成分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把贫雇农作为依靠力量,并且注意不侵犯中农利益。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在领导苏皖边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中就提出,“中间不动两头平”,“在土地改革中应保证被拿出土地来的人口不要超过全乡总人口的10%”。同时明确土改的中心是消灭封建制度,消灭地主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个人。期间,由于我们党对待农民的态度科学,且政策又细致、周到、彻底,符合实际、顺
应民心,因而非常顺利地完成了几千年来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场社会变革。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果还是沿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来考察农民则是不合适的,对此,我们有深刻的历史教训。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顺应农民意愿,在农村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实现了第一次飞跃。而农村改革的中心,是在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内对土地经营形式进行变革,这种变革又以“土地均分”为前提,客观上也使得阶级分析没有存在的基础。但是,立体考察农民是我们党的传统,是我们党的历史和理论执政资源,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不应该笼统地看待农民,用一个笼统的政策对待所有地方的所有农民,而应该立体考察、区别对待。笔者认为,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渡时期,可以按发展程度将全国农村地区分为发达、欠发达、不发达三种,按离农程度把农村居民分为非农人口、半非农人口、农业人口三类,取消农民工的称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村人口采取不同政策来加速农民的非农化进程。比如,对于发达地区农村的非农人口,应划归城市人口并给予市民待遇,使他们不再是农民;
对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半非农人口,应鼓励他们向“两极化”——离农和专农的方向发展;
对于不发达地区农村的农业人口,则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鼓励农民兼业化,促进农民的非农分化趋势,第二步是鼓励他们向离农和专农的“两极化”方向发展,等等。总之,立体考察农民是我们党对待农民的宝贵经验,应该在新形势下将其发扬光大。


三、统筹兼顾农民的利益
统筹兼顾的思想源自于革命时期我们党为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而采取的灵活、科学的政策,特别是在革命的不同时期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时期,我们是采取“打土豪,分田地”的做法;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同国民党建立抗日战线和团结一切抗日人士,我们党主动把以前的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
解放战争时期,也是由于国内基本矛盾发生了变化,而农民又迫切要求土地,我们就及时地作出决定,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总之,我们党在革命时期采取统筹兼顾的方针,目的就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对付最主要的敌人。
解放后,由于经济文化落后,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并由此巩固政权,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怎样多快好省地发展生产力。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源、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举目向外,帝国主义对新生的红色政权围困封锁、虎视眈眈;
苏联又在这个时候撕毁合同、撤走专家。怎么办?曾经浴血奋战而又久经考验的中国共产党人再一次发出历史的强音: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就这样,为工业化提供资金和资源的任务,就责无旁贷地落在本就落后、萧条、贫困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身上,农业哺育工业、农村支持城市也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成为贯穿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一条主线。既要推进工业化、建设城市,又要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当时确实很难兼顾,问题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如何兼顾好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为此,毛泽东同志以苏联为鉴,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性的思想:“这里所说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做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这是一个什么方针呢?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等等。后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虽然认识到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必须兼顾农民利益,但由于对国内外形势的错误判断,党的工作重心并没有放在发展生产力上。农村改革初期,联产承包的推行兼顾了农民的利益,农业实现了大发展,由此也推动了工业和城市的改革发展。但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工农业之间的比较利益差距不断扩大,如果没有政策的进一步统筹兼顾,农民是很难跟上现代化步伐的。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及“多予、少取、放活”的战略方针,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战略举措和战略决策。随着一系列得力政策和措施的陆续出台,三农问题迈入了新一轮历史机遇期。可见,我们党的统筹兼顾思想被当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并发扬光大了,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锐利武器。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统筹兼顾是我们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治国理政的重要历史经验,是我们处理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我们才能真正处理好我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真正处理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形成广泛共识、积聚强大力量。”
四、真诚帮助农民
我国能平稳渡过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风波,并且在当前危机四伏的国际环境中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迷人魅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与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关系历来

是好的,党和政府是真心为他们谋利的。这首先要归结于我们党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要归结于历史传承。由于我们党同农民共同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的洗礼,农民对中国共产党有一种天然的情感认同,特别是在革命年代和建国初期,他们对党的号召是发自内心的拥护和响应的。当然,农民也是讲求实际的,他们不会轻易相信浅尝辄止的帮助,他们看重的就是眼前实实在在的利益。亨廷顿也认为:“农民的目标就是改善眼前的物质生活和劳动条件。”。这可能是全世界农民的共有特征。对此,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切记不要以为我们帮助了一下农民,农民就会相信我们。”。这是对农民心理入木三分的分析,同时也是告诫全党,要真诚帮助农民,深刻懂得农民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党和政府针对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真诚帮助农民的政策和措施,如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统计表明,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为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37.9%,其中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达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一倍;
三次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提价幅度超过20%;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为8.14亿,参合率为91.5%。农民种田不仅不用交税,而且还可以得到许多看得见的好处和实惠,虽然基于国力和农
民基数庞大的限制,这些与欧美农民相比是杯水车薪,但朴实善良的中国农民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真诚关怀,我国三农发展的被动局面迅速得到扭转,面貌为之一新。
五、紧紧依靠农民
我们的革命是紧紧依靠农民取得胜利的。对此,我们党与前苏联共产党有相似之处,他们也是因为有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才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所不同的是,他们夺取政权主要是依靠城市工人阶级,而我们过去打仗主要是依靠农民。特别是在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有几百万农民报名参军,近千万民工支援前线。之所以如此,就在于我们党的土改政策满足了农民渴望拥有土地的迫切要求,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解放前,我国的土地占有是一种典型的封建结构,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拥有约70%-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的农民却只占有20%一30%的土地。而且,许多地方的地租额达到了田地总收入的60%以上,所需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投入却由佃农负担,佃户辛劳耕作一年,好年成也只能得到总收入的10%-20%。残酷的封建土地制度,一直就是导致农民贫困和国家落后的总根源。到1952年基本完成的土改,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地制度变革,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传统社会理想。为什么在一个几亿人口的落后的农业大国能够顺利实现如此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原因就是整个运动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在紧紧依靠和充分发动农民的基础上,由农民自己动手推翻地主阶级,自己分配土地,从而牢牢地巩固了土改成果。
我们的改革同样是紧紧依靠农民获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1978年,我国农民每年生产的粮食约85%为农民自己消费,国家按规定价格收购的占15%,按议价收购的占5%,两者加在一起也只占20%,其中还要向农村返销6%左右。而农村人口仍然占全国人口的82.1%。这种状况突出地说明:农村生产力发展极为迟缓,必须对农村生产关系作出重大调整。我们党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和紧紧依靠农民,破除了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了农民“生产自主权”,一举实现了农业大发展,农民生活因此也有了很大改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先后跨上了7000亿斤、8000亿斤、9000亿斤、10000亿斤四个台阶,其他主要农产

品产量也大幅增长。同时,农民收入也持续较快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7年的4140.4元,增长2999%,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634.4%。当然,我国农村改革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诸多问题:一是以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农村制度建设持续创新乏力,小农业与大市场的矛盾始终制约着农业的二次飞跃。二是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三是各种资源加速在城市聚集,农村呈现出日益衰落的景象。“三农”问题由此凸显出来,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疑难问题。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到党的十七大作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紧紧依靠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一系列会议的主题和精神大都是围绕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而展开的,足见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
历史表明,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人数占优势的国家,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改革,农民工作都非常重要。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看中国的变化,首先要看农村的变化,看中国的稳定,首先要看农村的稳定,因为它毕竟是百分之八十的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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