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最新“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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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最新“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3.2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3.3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4.2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2.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4.2.2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4.2.2.1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2.2.2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2.2.3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2.2.4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4.2.2.5 凝聚人心能力强,和谐建设好。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拥护。体察群众情感,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妥善解决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威信高,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4.2.3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4.2.3.1 坚持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活动有记录。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详实记录,有个人自评材料。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党费收缴等工作,党费收缴率100%。党员、职工学习氛围浓,有成效,能够熟练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4.2.3.2 坚持标准建设,规范管理。以“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支部工作流程标准化、支部活动组织标准化”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探索完善党支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推动基层党支部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党员品牌工程、党员课题攻关等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

4.2.3.3 坚持发挥作用,业绩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企业各项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团队协作精神好,党员之间相互支持,人际和谐。党员素质过硬,熟悉本职业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2.3.4 坚持服务宗旨,作风优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依靠方针”,深入实际,及时反映支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和善于为职工排忧解难。带头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党员包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并有显著成绩。

4.2.3.5 坚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

4.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3.1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之规定,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产生。

4.3.2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4.3.2.1 政治素质优,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3.2.2 岗位技能优,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好、工作效率高,成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需要,努力转变观念,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勇于承担重担,甘于吃苦奉献。

4.3.2.3 工作业绩优,争创一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管理能力强,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3.2.4 群众评价优,求真务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3.2.5 遵守纪律优,顾全大局。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服从组织,谦虚谨慎。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4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4.1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由上级党组织根据被推荐者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研究决定。

4.4.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4.4.2.1 思想过硬,素质优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良好的品格。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4.4.2.2 勇于创新,业务精湛。围绕企业市场竞争和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热爱党务工作,勤于思考,努力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或者部门党建工作突出,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党建工作特色鲜明,对中心工作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4.4.2.3 甘于奉献,遵纪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4.4.2.4 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尊重。主动把握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向上的氛围,谦虚谨慎、搞好团结。

4.5 评比表彰

4.5.1 各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名额。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评比活动集体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比例为单位党员总数的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予以分配,但要做到宁缺毋滥。评选典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新典型。评选中要注意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及各种成分的比例。

4.5.2 公司党委的评比表彰。5月底前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根据先进党委条件自查,上报先进党委自荐材料,同时上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作好预审,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表彰意见。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并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公示7天。同时推荐参加河北省委、省直工委、集团公司党组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5.3 各单位党委(支部)的评比表彰

4.5.3.1 支部自评。各支部、每名党员分别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评及党员评议。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委员会参考党员互评情况及时将自荐先进党支部、推荐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上报单位党群部门。

4.5.3.2 组织考核。在各支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本单位党群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考核,提出推荐意见报企业党委。

4.5.3.3 党委审批。企业党委(总支)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同时推荐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时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具体格式,按公司党委当年相关评选文件的规定执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集体或个人的评比资格。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经查属实的;
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的;
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和形象的重大问题企业;
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批评处分的企业。

4.5.5 表彰奖励。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在“七一”前进行“两优一先”表彰,对获得本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进行奖励,并加大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崇高精神。

5 管理要求

5.1 公司“两优一先”的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主。

5.2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一线培养、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5.3 组织学习“两优一先”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5.4 关心和关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6.1 主要风险

对“两优一先”的评选审核把关不严。

6.2 关键控制

6.2.1 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时,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及评选条件,不得降低标准,不能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轮流坐庄。

6.2.2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
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

6.2.3 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

7附则

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办法由政工部(工会办)负责解释。

8 附件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附件1:“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第二篇: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2017年“七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7 2017年“七一”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件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件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17〕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件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3.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17〕xx号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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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3.2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3.3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4.2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2.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4.2.2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4.2.2.1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2.2.2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2.2.3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2.2.4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第四篇: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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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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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名称

部门
版本 起草人
主任
2014 胡 可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办公室

审核 王 超
郭守国
制度建设分管领导
签发人
修订
- 日期
2014.9 审日期
2015.9 是否
签发
下次评王悦刚 全体成员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党建综合管理


.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3.2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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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4.2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2.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4.2.2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4.2.2.1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

. 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2.2.2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2.2.3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2.2.4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

. 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4.2.2.5 凝聚人心能力强,和谐建设好。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拥护。体察群众情感,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妥善解决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威信高,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4.2.3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4.2.3.1 坚持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活动有记录。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详实记录,有个人自评材料。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党费收缴等工作,党费收缴率100%。党员、职工学习氛围浓,有成效,能够熟练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4.2.3.2 坚持标准建设,规范管理。以“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支部工作流程标准化、支部活动组织标准化”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探索完善党支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

. 不断推动基层党支部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党员品牌工程、党员课题攻关等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

4.2.3.3 坚持发挥作用,业绩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企业各项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团队协作精神好,党员之间相互支持,人际和谐。党员素质过硬,熟悉本职业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2.3.4 坚持服务宗旨,作风优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依靠方针”,深入实际,及时反映支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和善于为职工排忧解难。带头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党员包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并有显著成绩。

4.2.3.5 坚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
4.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3.1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之规定,在民主评议党员中

. 产生。
4.3.2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4.3.2.1 政治素质优,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3.2.2 岗位技能优,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好、工作效率高,成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需要,努力转变观念,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勇于承担重担,甘于吃苦奉献。

4.3.2.3 工作业绩优,争创一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管理能力强,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3.2.4 群众评价优,求真务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4.3.2.5 遵守纪律优,顾全大局。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服从组织,谦虚谨慎。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4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4.1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由上级党组织根据被推荐者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研究决定。

4.4.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4.4.2.1 思想过硬,素质优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良好的品格。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4.4.2.2 勇于创新,业务精湛。围绕企业市场竞争和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热爱党务工作,勤于思考,努力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或者部门党建工作突出,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党建

. 工作特色鲜明,对中心工作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4.4.2.3 甘于奉献,遵纪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4.4.2.4 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尊重。主动把握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向上的氛围,谦虚谨慎、搞好团结。

4.5 评比表彰
4.5.1 各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名额。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评比活动集体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比例为单位党员总数的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予以分配,但要做到宁缺毋滥。评选典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新典型。评选中要注意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及各种成分的比例。
4.5.2 公司党委的评比表彰。5月底前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根据先进党委条件自查,上报先进党委自荐材料,同时上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作好预审,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表彰意见。公司党委召

. 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并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公示7天。同时推荐参加河北省委、省直工委、集团公司党组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5.3 各单位党委(支部)的评比表彰
4.5.3.1 支部自评。各支部、每名党员分别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评及党员评议。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委员会参考党员互评情况及时将自荐先进党支部、推荐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上报单位党群部门。
4.5.3.2 组织考核。在各支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本单位党群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考核,提出推荐意见报企业党委。
4.5.3.3 党委审批。企业党委(总支)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同时推荐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时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具体格式,按公司党委当年相关评选文件的规定执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集体或个人的评比资格。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经查属实的;
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的;
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和形象的重大问题企业;
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批评处分的企业。


. 4.5.5 表彰奖励。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在“七一”前进行“两优一先”表彰,对获得本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进行奖励,并加大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崇高精神。

5 管理要求
5.1 公司“两优一先”的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主。
5.2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一线培养、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5.3 组织学习“两优一先”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5.4 关心和关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6.1 主要风险
对“两优一先”的评选审核把关不严。

6.2 关键控制
6.2.1 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时,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及评选条件,不得降低标准,不能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轮流坐庄。


. 6.2.2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
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
6.2.3 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

7附则
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办法由政工部(工会办)负责解释。

8 附件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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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单位: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人:胡 可业务主管部门:政工部(工会办)业务参与部门:流程名称:“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发布时间:2014年8月版本:2014版“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政工部(工会办)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党委会开始拟定评选办法起草评选通知审批下发通知按照评选办法酝酿推荐上报推荐材料和审批表审核汇总形成初步评选意见审核公示将公示无异的拟推荐名单制作成党组会上会材料审核下发表彰决定组织召开表彰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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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最新2022年“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实验中学“两优一先”评选方案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年“七一”期间,在全校范围开展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简称“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范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范围: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满一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
每个支部推荐1个先进党小组、学校党总支推荐1——2个党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4.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为支部党员总人数的10%;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1名;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重合。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具体条件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3)在学校工作中不计代价,甘于奉献,不争名利,吃苦在前,以校为家。
(4)自觉遵守政治纪,遵守全市“正风肃纪”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总支的各项决策部署,所带党组织团结和谐、积极上进;
事业心、责任感强,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
3、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定,积极组织党员读书、征文及“践行我的承诺,叫响我是共产党员”等主题实践活动,按时完成学校党总支交办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三会一课”,记录完整,考勤严格。
(3)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在教育教学一线或后勤服务管理等岗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支部成员无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按照支委会提名、党员大会推荐的程序进行。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打印版报送到党务办公室(同时共享电子版),截止6月29日;
事迹材料由党支部仿照“感动校园人物”事迹组织撰写。
2.学校党总支扩大会议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 “两优一先”推荐候选名单;

3.在校园网公示推荐候选名单;

4.“七一”举行“两优一先”表彰大会。

四、工作推进日程表 日期 6月20日
6月23日
6月24日
6月29日上午
6月29日下午
召开党支部支委、党小组长会议部署落实《方案》
以支部、小组为单位,组织推选“两优一先”
各支部将申报表、事迹材料上报党办
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两优一先”人选;
公示名单。

党总支、党办
各党支部、党各党支部 党总支
完成工作
出台《两优一先评选方案》
负责部门 党总支

7月1日





召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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