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力创造安全稳定道路交通环境

编者按: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精心部署、全力推进,以最大力度、最实举措、最严标准,深度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织密织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期刊发吉林、黑龙江、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供借鉴。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联合部署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大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秋收期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为全面摸清无牌拖拉机和无证驾驶人数量及情况,吉林省组织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大排查,由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一村一警”负责具体实施,按照“三见面一建档”要求,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利用“农交安”App采集车辆类别、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建立电子化台账,实行户籍式管理。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实施登记管理;
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因购机发票丢失无法提供来历证明的拖拉机,实施告知承诺后,纳入牌证管理;
对不符合登记条件但能够继续使用的拖拉机,制定管控清单和监管措施,实行分级包保管理;
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落实报废补贴制度,引导拖拉机所有人主动报废;
对无证驾驶拖拉机人员,督促其考取拖拉机驾驶证。

吉林省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农村公路、机耕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属地政府在田间地头特别是国省道干线两侧恢复、修建拖拉机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从源头上杜绝拖拉机农作期间穿越国省公路行驶问题。为坚决杜绝新增变型拖拉机,吉林省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仍有变型拖拉机的县(市)要依法停办车辆的转移、变更和抵押登记业务,并责令所有人报废处理。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统一行动,针对拖拉机通行的主要路段和重要时段,加大整治频次和力度,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拼装改装、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扣留的一律扣留,该强制拆解的一律拆解。此外,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警”作用,落实交通安全劝导职责,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围绕出镇出村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纠正。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意识,吉林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利用农村集市、集中农忙、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深入田间地头、乡镇广场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让宣传车在村镇走起来,广播喇叭在农村响起来,标语条幅在重点部位贴起来,营造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发送《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逐一与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提示提醒拖拉机不违法载人,不乘坐拖拉机、货车等非载客类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警示警醒危害后果。收集整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和亡人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交通事故警示片或曝光短视频,通过乡镇广播站、村屯广播室、农村驾驶人微信群等多种平台进行警示曝光,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深度、广度和震慑性。

在拖拉机交通安全便民大服务中,吉林省深化“亮尾工程”,策动资金购置反光标识,由“一村一警”组织拖拉机逐辆粘贴使用,提高夜间识认性和警示性,消除拖拉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安全隐患。强化送考下乡,根据排查无证驾驶人数量情况,由农业农村部门在乡镇设立培训场所,办理拖拉机驾驶人体检、培训、考试、发证等业务,力争达到拖拉机驾驶人全覆盖。推动属地党委政府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网上预约等方式,开展 “秋收”班、“务工”班等班车客运服务,全力服务保障农忙时节农民集中出行,同时推动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为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压责任、防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保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决定于8至11月在全省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联合开展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保安全服务二十大“百日行动”,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推动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黑龙江省公安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道路运输领域,盯紧“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整改,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审验、换证业务,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检验率、报废率、审验率、换证率,努力实现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
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安全自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严格管控道路客运(旅游包车)重特大事故风险,加强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长距离道路客运班线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加强液体危险化学品罐车治理,严把常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和审验关;
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
强化驾驶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健全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维护制度,确保安全带配备齐全有效;
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在公路运营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公路基础设施运营方面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以事故多发危险路段、隐患突出路口和路侧安全设施严重缺失为重点,滚动排查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排治;
结合公路安全防护工程,重点推动解决省级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挂牌督办的农村地区路口路段安全隐患的治理;
推动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工程,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公路运输“百吨王”从高速公路向普通国省干道转移。

黑龙江省公安交管部门强化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打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运行规律特点,结合本地交通违法、事故、流量情况,强化分析研判,科学部署警力。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利用公路防控体系,依托交警执法站、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置临时执勤点,及时预警、拦截、处置,重点查处客货运输车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范操作等交通违法行为;
压实危化品车辆管控责任,依法严查严纠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持续保持农村交通违法严管高压态势,紧盯农村“双违”、酒醉驾、无牌无证、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等5类重点违法。两部门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执法工作,对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非法运输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百吨王”等危害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交通运输安全意识,黑龙江省公安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进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培训教育,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重点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法制教育、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知识大培训。同时,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通过“农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集中开展夏季常见多发突出违法行为宣传和预警提示,重点宣传疲劳驾驶、超限超载、公路“双违”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路面遗洒、刹车失灵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大雾、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安全驾驶常识。组织发动交警辅警、劝导员、“路长”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要求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渡口、港区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电子媒介等手段,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此外,两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货运平台提示功能、重点驾驶人微信群等多渠道,点对点向“两客一危一货”及6座以上小客车驾驶人精准推送防范“三超一疲劳”、系好安全带等提示信息,增强安全警示效果。深化重点风险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区交通事故特点,集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公布高危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人员、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事故多发点段,营造高压严管氛围。利用“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现场教育场,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时限,丰富培训内容,通过交通“12328”服务监督电话等形式集中公开曝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为深入推进夏季突出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精准打击高速公路超员载客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8月15日,湖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联合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精准打击高速公路超员载客和非法营运客车联合整治行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打击违法人员及车辆,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高速公路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强,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多发、隐蔽性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湖南省高警局、运管局多次会商研究,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治理、精准查缉、严厉打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高速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定位,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高速公路超员载客和非法营运由线下海量盲查向线上线下精准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双方联合下发《关于精准打击通行高速公路超员载客和非法营运客车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整治目标、具体措施。各高速支队、大队与辖区地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机构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相应机构,结合辖区实际,细化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本次联合整治行动成立由湖南省高警局、运管局局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健全协调指挥部门,建立日会商、周调度、十日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湖南省高警局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及“道安云”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加强对7至9座小客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形成“涉嫌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并推送至运管局。运管局依托运管三级平台,剔除合法车辆,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反馈高警局。高速交警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对清单内车辆一律布控预警,加大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精准拦截检查力度。运管部门建设三级非法营运预警模型,精准向运管执法人员推送非法营运嫌疑车辆预警信息,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双方联合对非法营运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定期将查处的非法营运客车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推动车籍地采取警示提示、重点检查等源头监管措施,并纳入本地区“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中实施重点监管。

湖南省各高速交警支队、大队与各地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联席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协调联络、指挥调度等工作,并定期开展研判。联合执法中,对发现有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形,双方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结合非法营运打击工作,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掌握突出隐患问题,及时上报至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依法深挖彻查、溯源打击。联合整治以周末(每周五至周一)、中秋节等时段为重点,每周在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行动,对6座以上易用于非法营运的小型客车实行“逢疑必查、预警必检”。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受时间、执法地点等多因素制约,夜间、周末、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全天候备勤值班、应急转运制度,及时响应打击非法营运联勤联动工作需要,积极与各地高速交警协商,优化完善非法营运车辆移交程序,并及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

湖南省高警局、运管局成立联合暗访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级高速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联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对行动中战果突出、考评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各级高速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齐配全防疫等物质装备,一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佩戴使用,规范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和渠化隔离设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与疫情传播事件。开展联合执法时,执法人员明确流程、突出重点,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严惩严重交通违法,对轻微交通违法以口头教育为主,坚决防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严防因言语不当、执法不规范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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