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塑造幸福河湖“淮河样本”

谢兴广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233001,蚌埠)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东中部腹地,流域片面积33万km2(包括淮河流域27万km2,山东半岛6万km2),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承载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地区,是长江经济带、中原经济区的覆盖区域,是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主要集聚地区,也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孕育了璀璨的淮河文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5年多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认真履行流域机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职责,当好江河湖泊代言人,以满足淮河流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河湖长制为主线,狠抓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复苏河湖生态,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推进流域幸福河湖建设,河湖面貌实现了历史性改变,流域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1.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2017年2月淮委组织召开流域推进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强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顶层设计,制订了《淮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助推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体系。淮河流域5省均设立党政双总河长,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共27.2万名,其中省级河长湖长30余名;
设置了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安徽、山东省河长办主任由省级领导担任;
建立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运行高效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淮委沂沭泗直管河湖在中央直管河湖上建立了地方党政领导负责的河湖长制;
安徽、江苏两省将河湖长制纳入河道、湖泊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实现河长制入法。

流域各省在不断优化河长湖长会议、履职、考核、督查以及资源共享、信息报送等6项基本制度基础上,创新探索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各省通过签发总河长令、召开总河长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建立联合河长办和联合治水模式,如安徽省水利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跨界河湖全面推行联合河湖长制;
创新实施“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和公安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河南省委书记、省长联合签署省级总河长3号令,在全省推行“河长+”机制,印发《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执法的威慑作用;
不断丰富河湖管护责任体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护,引进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青”志愿者等重要护水力量,推进河湖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打通河湖长制“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实现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

2.流域统筹作用不断增强

(1)加强顶层设计

淮委坚持流域与区域统筹,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编制完成《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新阶段淮河治理方案》《淮河流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数字孪生淮河总体规划》等流域性规划,流域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指导编制《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获水利部批复;
指导流域内洪泽湖、骆马湖等湖泊和重点流域性河道完成保护规划文本,为流域河湖治理保护和河长湖长履职提供指南。

(2)深化协作交流

为探索更加务实、高效的流域议事协调方式,积极构建流域区域共保联治新局面,2020年8月,淮委与流域5省共同签署《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议事规则》,建成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连续两年召开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会,研究流域河湖管理保护难点热点问题,有力推进了流域河湖长制工作;
充分发挥“淮委+省河长办”平台作用,与皖苏鲁三省河长办联合签署《南四湖“一湖一策”修编实施合作协议》《高邮湖“一湖一策”修编和实施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了南四湖、高邮湖联防联控机制;
组织建立淮河干流皖苏、鄂豫、豫皖省界采砂联防联控机制,推进省界段采砂联防联控联打,有效维护了淮河干流采砂管理秩序。

2022年建立流域5省人民政府和淮委组成的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由相关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轮值召集人,7月21日成功召开流域首次联席会议,并印发了《2022年淮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纪要》《淮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淮河流域“十四五”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及2022年度建设任务》;
牵头组织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蚌埠市检察院建立淮河流域(蚌埠片)水行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淮河流域河湖保护治理工作。

1.科学治水,不断夯实管护基础

全面完成流域内12.86万km河道、242个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及时开展豫皖苏鲁4省46市307个县区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抽查工作,抽查范围覆盖流域全部县级行政区,进一步完善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依据流域相关规划,指导地方有序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科学修编实施淮河干流等重要跨省河湖“一河(湖)一策”,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南四湖“五联”机制、天井湖管理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等,促进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
开展淮河水利一张图河湖管理专题建设,实现了河湖管理范围、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分区成果、“四乱”问题等信息上图,形成可视化结果,为河湖管理业务数字化提供有力支撑。

2.重拳治乱,有效解决河湖问题

淮委依托河湖长制有效压实河长湖长责任,聚焦流域河湖管理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清四乱”,高压严打非法采砂,动真碰硬维护河道管理秩序,推动流域1万余个河湖“四乱”问题完成清理整治,流域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得到恢复和提高,水生态和水环境逐步向好,生态底色愈发亮丽。一是开展皖苏鲁3省45地市254县区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举全委之力抽调近百名骨干,2019—2021年发现并推动地方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 344个,南四湖微山县3处违建码头等一批大体量违建项目完成清理整治。二是扎实开展淮河干流岸线利用及“四乱”问题专项整治,摸清淮河干流“四乱”问题底数和岸线利用情况,清理整治“四乱”问题308个,并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三是开展大运河航拍调查,配合完成苏鲁2省京杭大运河进驻式专项检查工作,将发现的115个“四乱”问题发送苏鲁2省并督促问题清理整治,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安全输水。四是完成鄂豫皖苏4省15个重点河段湖片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重点核查工作,在汛前及时清除淮河、沙颍河等重要行洪通道上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3.系统治水,有序实施生态修复

一是组织对南四湖、骆马湖、洪泽湖等重点河湖开展全面排查,调研指导退圩(渔)还湖等工作,助力重点湖泊生态修复,清退圈圩圩埂、围网养殖约260 km2,恢复自由水面面积61 km2。二是围绕修复农村河湖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完成淮河流域第一批5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任务,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水利基础。三是有序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完成3批淮河流域10个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印发沂河等7条跨省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开展淮河等6条重要跨省河流水资源统一调度。四是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完成淮河流域17条(个)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指导地方完成纳入全国重点河湖名录中的省内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五是有效提升流域上游地区、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保育功能,持续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近年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5万km2,流域水土保持率达到90%以上。

1.探索实践,树立示范河湖建设样板

2019年11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印发,在全国遴选出17个河湖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其中安徽省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江苏省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山东省临沂市沂河3条河名列其中。

2019年年底以来委领导多次带队赴皖苏鲁3省黄山、淮南、徐州、临沂、枣庄等市实地调研,采取现场查看、询问附近群众和参加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关于示范河湖建设情况介绍,了解各地示范河湖建设治理内容、组织实施措施和方法及经费来源,深入调研分析示范河湖制度建设、管理机制、保护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及难点等,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2020年淮委从幸福河湖方案编制、建设实施、中期指导、阶段验收、创建完成全流程跟踪指导3个国家级示范河湖建设,并根据水利部安排组织验收,总结防洪保安全、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培育等多个方面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有效借鉴参考。其中沂河作为“最美家乡河”之一,建立“管护绿色动脉,打造蓝色空间,引领幸福未来”河湖管理模式;
大沙河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协作”模式,探索全协同全覆盖河湖管理;
新安江开创生态补偿模式,推进河长制责任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

2.再绘美景,幸福河湖建设全面铺开

2021年淮委与皖苏鲁3省河长办沟通协商,共同选定16个基础条件好、具有典型性的河湖开展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严格把握幸福河湖选取、方案编制审查、建设中期指导、组织最终验收等建设程序,在流域内探索不同类型河湖的建设形式,总结并及时印发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经验,进行专题宣传推广;
2022年全面发动,协同鄂豫皖苏鲁5省再建27个流域幸福河湖,“十四五”期间,流域5省计划建设幸福河湖不少于2 000个,为流域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推动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各地河湖自然禀赋不同,面临问题各异,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淮委充分考虑流域河湖特性,选取的幸福河湖涵盖了平原与山区、大河与中小河流、城市与乡村、平原湖泊与采煤沉陷区湖泊等不同类型,并根据河湖自然禀赋、现实情况,因地制宜指导集生态、文化、旅游、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为一体的生态廊道建设。淮河入江水道金湖县城区段为大江大河骨干河流,其建设侧重点在于实施入江水道渔民上岸工程、“两违”“三乱”专项整治等措施,重塑水域岸线生态景观,并依托水乡特征深挖历史文化特色,打造景观小品、城市雕塑等设施。六安市金寨县沙堰河结合山区中小河流特点,融合红色历史,通过实施农村河道沟塘整治、滨水景观塑造与提升、完善旅游通道、发展特色种养产业等,打造出集乡村旅游、特色民宿、河滨生态、红色文化传承为一体的休闲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绿色发展。

为规范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淮委指导和推动各省制定了幸福河湖建设办法、评价标准,如《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办法》《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安徽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试行)》等,推动流域5省建成了京杭运河(淮安区段)、淠河等1 000余个省市级幸福河湖。

1.坚持统筹谋划,加强区域协同、部门联动

实践证明,河湖管理要突出流域治水单元,坚持河流的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牢固树立“一体化”思维和“一盘棋”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流域管理机构、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行政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各自职责,聚焦“清四乱”、幸福河湖建设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与合作,坚持共建、共享、及时、高效,把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形成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及时高效的合作新模式。

2.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河湖长制提质增效

聚焦河湖长制“有能”“有效”,积极探索先进河湖管护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河湖管护能力与司法威慑力量,将河湖长制工作列入地方重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履职到位;
建立“河湖长+公检法”“河湖长+管家”等工作机制;
构造多元化管护形式,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管理养护运营一体化、网格化管理团队,依托互联网、智慧平台系统、移动终端设备等智能化措施,赋能河湖现场监管,提升河湖监管水平。

3.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全民治水护水氛围

激励多元广泛的公众参与方式,构建河湖长制共治局面,通过招募“民间河长”“志愿服务队”、设置“企业河长”“乡贤河长”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建设一批河长制主题公园、水文化教育基地等,促进水情教育与水文化建设;
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以“主人翁”身份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感受河湖治理成效,以“河长治”带动“群众治”,引导建立人水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

4.建设幸福河湖,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通过以点带面、以条段带动流域,构筑连线成网的全流域、全区域幸福河湖;
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措施弥补幸福河湖建设财政资金不足问题,加快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修复、水环境提升项目;
依托幸福河湖建设,挖掘河湖生态价值,助力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打造文旅休闲区,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旅游业等,拓宽居民增收途径,促进城乡产业振兴,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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