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物业难题,共筑宜居家园——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张栋 江小青 盛建

“请从小区随机请出10位居民,我们现场召开面对面座谈会。”“你们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怎么样,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你们对小区物业服务是否满意,主要问题在哪?”

……

今年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各设区市实地检查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其求真务实的过程令人印象深刻。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物业管理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

据了解,《条例》自2000 年出台后共经历4 次修正修订,20多年来,《条例》为江苏物业管理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切实推动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截至2021 年底,江苏全省已有物业服务企业超1万家、企业从业人员72.8万人、物业服务项目数2.7万个、物业服务面积28.8亿平方米。

今年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就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监督检查提出了多项议案。为回应千家万户的关切,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大常委会将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纳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并于4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要采取随机检查等方式,掌握详实情况,座谈会要分层面开,设区市、区(市、县)、物业公司、小区居民等层面都要一一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层面人员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在研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联系确定执法检查组成员,方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印送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开始之前,执法组成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查阅大量资料,力求执法检查活动做到准备充分、组织得力、目标明确。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以《条例》为核心的全省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省级规章制度层面,根据《条例》精神,近年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9个物业基础性实施规章制度,为《条例》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在市级规章制度层面,各设区市在省级物业规章制度基础上,普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物业管理制度,推动《条例》不断深入贯彻实施。

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在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群众普遍反映,《民法典》关于“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或“双过半”同意的规定,对业主大会召开、议决事项造成困难;
部分小区业主将房屋出租而非自住,小区居民难以达成治理共识、形成一致意见,为服务落实带来难度;
物业管理综合性较强,一些本应由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因职能划分不明晰,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实际上处于事权模糊的状态。

问题导向,整装待发。为强化此次执法检查效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对检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储永宏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介绍了全省贯彻执行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表示省政府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马秋林从坚持人民至上、紧扣法规要求、注重监督实效等方面对这次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提出了要求。

动员部署会召开过后,按照前期方案要求,马秋林带队执法检查组一行赴南京、徐州、淮安等设区市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采取随机检查、召开各层面座谈会、现场征集居民意见、通过政务办(“12345”热线)了解民情民意等形式进行,并委托盐城、连云港等2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6 月15 日至7 月10 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民意征集处同步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民意征集,通过围绕群众关注点设计调查问卷、依托新媒体发布推广链接、圈定重点人群定点投送、第三方机构参与调查等方式,共计14832 人次参与表达意见建议,收集文字意见建议23620 条。这也是民意征集处自网上征集意见以来群众参与度最高的一次民调,充分说明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的高度关注和热切期许。

物业小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省有近24000 家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仅占35%,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更低。当前,有近50%的街道、社区还没有参与物业管理,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地落实。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力争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各地的典型经验,认真研究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做足准备,努力办好物业管理这件群众身边“小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撰写了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将各地有关部门、社区工作者以及群众针对《条例》实施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均消化吸收纳入到报告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管理费用及物业管理服务等百姓关心关注的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做优做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物业法律法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新起点、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问效,督促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并适时启动《条例》的修改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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