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用型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探究——以S高校为例

杨伟伟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济南 250103)

自2014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顶层制度设计的指导下,一些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开启探索应用型高校建设之路。众所周知,应用型高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即为推动应用型专业建设。据此,一些专业依托所属产业、行业,创新校企、校地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探索应用型专业建设之路。不同于一些实践性较强、行业属性与产业需求明确的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理性较强、应用型特色不突出,且与人才培养的需求侧——地方党政机关距离较远。因此,如何探索应用型专业建设,在夯实学生理论功底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的实用性、提高学生从事政治工作的实践能力,这均为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带来了巨大挑战。在专业改革的现实压力下,一些地方高校开启了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之路,并探索出不同的模式。其中,新晋地方本科院校S高校,其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锚定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整合院系可用资源,于2017年创新性地提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经过五年多的探索实践,该模式在基层政治人才的培育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故此,本文以S高校为例,通过半结构化访谈法、追踪观察法获取“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一手资料,深入剖析该模式的创建缘由、理论要义、现实价值、运行困顿并提出完善对策,以此为地方普通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一)顺应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政策导向

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指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高校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配套政策以及推进机制。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要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培养模式,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再次细化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评价标准,强调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重要性。随后,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又进一步明确了应用型高校的评估问题,指出应用型高校评估重点在于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应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地方特色。显然,地方普通高校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与具体战略任务已经发生了较大转变。鉴于此,S高校在顶层制度设计的指引下,开启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探索之路。在学校发展定位转变的情况下,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也基于专业育人定位,充分挖掘属地资源与院系资源,与驻地基层社区协同联动,推动高校与社区协同育人,创新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以此响应顶层制度的号召。

(二)满足人才市场用人需求的现实考量

毋庸置疑,作为一门经世致用且与治国理政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1],政治学与行政学人才培养的雇佣单位主要覆盖党政群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以及教育科研机构等[2],主要从事政策研究、行政管理、理论宣传、组织人事等行政工作。通过对多家用人单位的走访调研以及毕业生的职业反馈可知,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缺乏应用型人才培养,且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模式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3]因此,如何打破教育链与职业链之间的隔阂,培养出用人市场切实所需的政务实践技能人才,是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必须要重点考量的现实问题。

基于用人单位真实需求探索协同育人模式显然成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最为实用的道路。鉴于此,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遵循OBE教育理念所倡导结果导向的育人原则,结合政治学与行政学毕业生就业岗位分布,在挖掘驻地社区资源的基础上,与驻地街道合作,以社区为具体育人场域,积极培养学生从事政务实践所需的知识、能力与素质。众所周知,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在承接政治性事务与行政工作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在我国,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治理的核心主体,虽然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在具体实践中已成为政府在社区职能延伸的工具和落脚点,成为国家政权的末梢环节,扮演着国家代理人的“准政府角色”。[4]可以说,社区居委会俨然成为“类行政组织”[5],克隆了科层组织的构成与运作,在组织构成、运行方式以及工作内容维度呈现出高度的行政化特色。[6]与此同时,基层社区直接与居民互动、直面居民诉求,且承载着近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行政事项。正是基于社区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此种准行政特性,S高校选择将社区作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育人场域。在此育人场域中,学生可习得理论知识、组织能力与政务技能,并且积累基层工作经验。由此,该模式不仅契合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的目标,也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奠定了职业根基。

(三)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的内生驱动

据学者统计,全国有101所高校开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7]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省也约有10所高校开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而S高校作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处于高校生态群落中的弱势地位,学校综合实力薄弱,教育行政资源帮扶不足,学科话语权较弱。因此,如何在老牌本科院校的挤压下,提升自身的专业竞争力,走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建设的特色化道路,这已成为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所面对的关键问题。

为突出专业竞争优势、寻求专业特色以及提升专业认可度,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立足区域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自身院系资源优势,将专业建设精准定位为培养面向基层治理,具备坚定政治信念、较强决策能力以及执行能力的应用型青年政治人才。显然,这与研究型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注重理论深度与思维训练、着重培养政治学与行政学理论研究人才和高级领导人才不同。[8]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定位锚定在基层治理领域,重点培养基层治理人才。具体而言,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强调学生扎实理论功底的同时,更加突出对学生专业实践技能的培养,且将就业岗位瞄准在与政治学与行政学相关的基层工作领域。可以说,只有立足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找准专业定位,构建特色学科,才能确保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激烈的学科竞争、生源竞争中长远立足,更好发挥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专业效能。而正是基于专业特色发展以及“学科内涵式发展”[9]的内在驱动,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整合所在院系的社会资源,开启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专业育人模式。

总之,为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号召,满足人才市场的用人需求以及提升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核心竞争力,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立足于自身专业发展的实际,于2017年首次创新性地提出了“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并逐步在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培养中试点、推行。

“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是高校所探索的又一教育协同育人模式。该模式作为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的实践创新,也具有独特的理论要义。

(一)“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理论意蕴

“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是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基于应用型专业建设的政策导向、政务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以及专业特色创设的内在驱动而做出的现实选择。该模式是高校与科层组织的末梢街道、社区协同,共同提出的一种共享育人理念、共建育人场域、共设育人课程、共训师资力量以及共创考评机制,旨在提升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政务知识水平、政务实践技能以及培育学生公共精神与公共责任意识,达到真正经世致用目的育人模式。具体而言,该模式的实践方式主要是通过高校与街道、社区签订协同育人的合作契约,将社区作为具体实践育人场域,学生置于真实的政治实践场景之中,体验式地参与到社区政务决策、政务执行、政务沟通与协作等政治过程之中,切实提高学生的政治感知力、政治表达力,培养学生的政治领导力与执行力,锻炼学生的政治实操技能。

由此可见,“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是协同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典型应用,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倡导的教育协同的现实映现。与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亦或是校府合作相似,其实质均为高校不同类型的专业在产教研相融合的育人理念指导下,所探索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但又与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亦或是校府合作不同的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又有自身的独特之处,不仅体现在实践育人场域的不同,而且还体现在该模式所特有的育人理念。即高校与街道、社区不再是独立的育人主体,而是互溶、互持的育人共同体,且共建、共享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育人成果。

(二)“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核心要素

1.共同体的育人理念

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共同体的育人理念是最为核心要素,也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创建的理论根基。共同体的育人理念具体是指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高校与街道、社区不再是独立、割裂的育人主体,而是互溶互持、休戚与共、责任与义务共存的育人共同体,双方均应具有教育“共同体”的意识,承担育人的共同责任。具体而言,双方在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育人过程中,共同承担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讲授、政务技能的传授以及政治素养的培育等工作,也共同享有协同育人的成效。与此同时,共同体的育人理念也具有内聚性与包容性。众所周知,高校与街道、社区从属于不同的组织样态,具有不同的组织使命,双方在育人资源、育人方式亦或是育人策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与此同时,双方对育人成效的诉求也略有不同。故而,协调双方的育人资源、育人方式、育人策略以及平衡双方的育人成效诉求则需要秉持共同体的育人理念转化、吸纳以及包容、调谐。

2.类行政化的育人场域

育人场域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落地执行的实践场所,也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得以顺利实施的场域保障。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社区作为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实践育人场域,承担着具体的育人工作。高校与街道、社区签订协同育人合同后,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生嵌入到不同街道、社区,遵从街道、社区工作安排,在不同职能科室、不同工作岗位,从事基层党建、民政事务、低保办理、治安维稳、人民调解、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疫情防控、环境整治、违建清理、禁毒工作等具体行政事务。与此同时,还协助社区居委会从事社区自治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培育与孵化社区自治组织、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畅通社区自治渠道,促进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与志愿参与。由此可见,“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将学生嵌入到基层社区场域之中,使学生在“类行政组织”的基层社区中,全过程感知科层组织的运作,且通过政务操作与演练,习得相应的政治知识与技能,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

3.双导师制的育人师资

师资队伍是保证“校社协同”育人顺利实施的关键。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实施过程中,育人师资力量的强弱以及师资队伍的水平影响并制约着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培养的水平。鉴于此,为提高学生培养水平,该模式实施双导师制度。双导师制度具体是指,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教师队伍作为校内理论授课教师,主要负责在校为学生讲授相应的政治学理论课程。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则作为校外实践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在街道、社区从事相应政务实践工作,校内理论教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共同协作对学生进行双重指导与培育。在“校内协同”育人模式中,双导师制旨在推动校内外理论与实践导师全程参与,以此实现校内外教师之间、师生之间以及教育资源之间的优化组合。由此可知,双导师制的设立也突出了“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实践与应用并重的特点,也有利于促进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建设实现“产学研”相融合的目的。

4.特色化的育人课程

众所周知,课程体系在育人实践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样,特色化、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亦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实施的关键要素,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提供基础性的知识引导。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开发与创建符合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人才所需要的课程体系,则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反复研讨,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设置了理论课程体系与实践课程体系。最终围绕社区治理体制、社区党建、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民主政治、社区应急管理、社区文化与教育以及社区自治组织等相关内容开设理论课程,此部分课程由校内理论指导教师负责。与此同时,围绕政府公文、公文处理、行政决策、行政沟通、社区应急、社区民主协商等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模拟演练,此部分政务演练则由校外实践导师负责。除此之外,街道、社区还可根据自身工作具体实际,有针对性地补充与完善相应的实践课程。

5.多元化的育人考核

如何考评学生,评估其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的表现,衡量此种育人模式的成效,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关于育人考评,主要采取多元化考评机制。具体而言,在考评过程中,校内理论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作为共同考评主体,考核学生政治学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学生政务实践技能,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考核特色。同时,考核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理论考试,而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主要是校内外导师根据学生平时理论知识学习的实际情况以及政务实际操作的表现情况予以等级评分。而期末考核,则采取所有学生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等级评估。汇报内容主要围绕学生在街道、社区的工作表现、取得的工作成绩等方面展开。校内政治学与行政专业的全部理论导师以及校外街道、社区内的全部实践导师均作为考核主体对学生期末汇报予以打分。最终汇合所有教师的评分并进行加权得出学生最后的表现等级。

通过与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负责人、理论导师以及街道社区实践导师深度访谈,笔者发现“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在应用型专业建设、缓解基层治理压力以及推动人才培养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相衔接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

(一)有利于促进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

政治学与行政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学术型较强的传统社会科学,其应用型特色不明显、不突出。因此,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探索之路也较为困难。而“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作为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的一种创新模式,提出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基于高校与驻地街道、社区合作,致力于共同培养政治理论素养强、政务实践技能高的应用型政务人才。可以说,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是该模式的内核,而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合作共同育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弥补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在育人方面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众所周知,政治学与行政学既往的专业建设往往围绕如何加强专业的学理性展开,对专业的实践性与应用性关注不足,这主要与高校重理论深度、而轻社会服务实践有关。相较于街道、社区等与政务实践零距离的科层组织亦或是准科层组织,高校在政治过程运作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然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育人,在此过程中街道与社区能够起到明显的补位作用,有利于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克服实践育人短板,进而也有利于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专业建设。

(二)有利于推动准政治精英下沉缓解基层治理压力

众所周知,我国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末梢,在社区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在具体实践中,社区居委会虽然作为自治性群众组织,但其行政性代理角色更为突出,承担着诸多行政事务。有调查表明,社区居委会共承担了286项行政事务,需要提供证明(盖章)事项约为106项,形成的台账也多达数十本甚至上百本。[10]更有学者形象地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11]来比喻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之多。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行政事务庞杂,工作队伍紧缺,由此可见社区居委会工作之重、压力之大。而“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推动政治准精英人才下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缓解基层治理人员不足的现实压力。而另一方面,准政治精英们能够运用政治专业知识和政策能力参与基层治理,可以说,“准政治精英”下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层社会动员、居民自治以及政治传播的水平,进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此外,“校社协同”模式也为“准政治精英”提供一条了解基层治理样态的渠道,促进更多有志于从事基层政务工作的人才留在基层,发挥治理才能。

(三)有利于推进政务人才培养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相衔接

高校与街道、社区签订协同育人契约后,学生将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城市社区,参与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在具体实施中,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生在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统一安排下,分别在不同的实践导师指导下,从事不同的行政性工作。基于此,政治学与行政学学生能够对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与此同时,在社区育人场域中,经过实践锻炼,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学生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习得公文写作、行政执行、行政沟通、行政组织、行政表达等方面的政务实践技能。此外,经过体验式的参与,政治学与行政学的学生也能对政治学理论知识进行再次吸收和内化。由此可见,“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不仅能够弥补传统理论教学的缺陷,而且还为学生提供从事政务实践技能培训的渠道,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政务技能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政务实践技能水平。换言之,“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真正能够打破理论知识与现实实践之间的“隔膜”,促进政务人才培养的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机衔接,实现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经世致用的价值。

自2017年S高校首次提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该模式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笔者通过与S高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以及合作街道、社区实践指导教师的深度访谈,并结合自身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追踪,认为该模式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育人主体动力疲软化、运作机制碎片化、资源保障虚缺化等现实脆弱性问题。

(一)“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主体动力的疲软化

《辞海》对“动力”一词的解释是“使机械作功的各种作用力”,也指“推动工作、事业等前进和发展的力量”。因此,“校社协同”育人的动力是指推动其顺利实施以及有效运转的作用力。“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动力源于高校与街道、社区各自推动该模式运行的动力之和。高校推动该模式运行的动力越大,街道、社区推动该模式运行的动力越大,则该模式运行的动力合力就越大,该模式的运行也就更为有效。

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具体实践中发现,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合力不足。具体而言,高校与街道、社区分属不同的组织形态,其运行的社会规则不同,追求的目标利益不同,掌握的信息资源不同,合作各方在价值观念和合作理念方面均存在差异。[12]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高校作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原始发起主体,以培养人才作为组织使命与宗旨,追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长远教育效益。其基于自身应用型专业建设需求、满足用人单位需要等原因推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原始动力较强。而街道、社区作为科层组织的末梢,人才培养并不是其组织的首要宗旨与使命。作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第二协作主体,相较于高校,街道、社区推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动力更多源于满足其短期用人的利益诉求,即通过“校社协同”育人模式,高校所能为其提供短期可用的人力资源。可以说,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街道、社区更多是将高校学生视为基层人力资源的短期补给,协助其处理繁杂的日常行政业务。追求短期理性用人逻辑的街道、社区,其参与“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动力远不如追求应用型人才培养长远教育效益的高校。而高校与街道、社区协同育人动力的分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实施的持续性,导致“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无法发挥理想的预设成效。

(二)“校社协同”育人模式运作机制的碎片化

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 高校与街道、社区高度协同合作是该模式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而在具体育人过程中,高校与街道、社区之间却并没有达到深度协同与合作,反而出现了松散化、碎片化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体现在前期课程体系的设计层面。政治学与行政学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是协同育人模式的核心要素之一,关乎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成效,需要高校与街道、社区的协同参与,共同研发特色课程体系。然而,在具体育人过程中,囿于街道、社区自身行政事务繁杂,并未深入参与实践课程体系的研发之中。实践课程体系的开发设计更多是高校教师基于自身理论认知完成。但这往往与具体的政务实践相偏离,导致实践课程体系无法有效地服务于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其次,体现在校内外双导师日常教学的联动层面。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校内理论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的协同合作。而现实实践中,由于职业素养、职业训练的不同,校内理论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在教学方式与教学资源的协同联动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表现为松散化、表面化的协同。校内、校外导师并未针对课程体系衔接、学生日常表现以及教学方法配合等形成定期、实质性的面对面沟通协调,而大多停留在文字层面的沟通与协调。校内理论导师并未真正深入社区育人场域,同时校外实践导师也并未真正了解校内理论导师的课程讲授,从而导致双方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存在“两张皮”问题。

此外,还体现在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结果的考评层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考核需要高校与街道、社区共同配合完成。但具体实践中,双方的考评协同合作流于形式化,考核往往割裂进行。高校负责理论培育成果的考评,街道、社区负责政务实践培育结果的考评,从而导致考核失去了预设的理想成效。

(三)“校社协同”育人模式资源保障的虚缺化

资源保障的虚缺化也是阻滞“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有效实施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制度保障以及资金保障的虚缺化是最为典型的问题。

首先,体现在制度保障虚缺化方面。制度保障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顺利实施的“底线”与前提[13],“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实现必须要依托健全的制度。但是由于“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高校与地方政府以及高校与街道、社区之间制定的协同制度尚不健全,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在责任履行、学生利益保障等方面,缺少一些具体性、配套性的制度规范。与此同时,虽然一些街道、社区签订了相应的合作契约,但是由于街道、社区居委会受制于管理体制与科层隶属关系的影响,过多倚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而决定是否与高校展开合作,导致很多制度虚置并未真正落实。可以说,“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基于高校与区级政府之间的社会交往而建立,且该模式更多是依托政府的行政命令而予以实施,松散化的契约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

其次,还体现在资金保障虚缺方面。资金是“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物质保障。然目前由于该模式仍处于探索初期,相应的配套资金并未到位。特别是学生的通勤保障、食宿保障以及应用型人才奖励等并未得到保障,而资金保障的缺失也导致一些学生参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发。学生这一核心主体的积极性不足,也会损害该模式的实施效果。

如何破解“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现实困顿,提高“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主体韧性、机制韧性与资源韧性也是该模式目前面临的重要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激发内外双动力、整合育人过程以及强化资源供给等维度着力,以此构建韧性的“校社协同”育人模式。

(一)激发内外双动力,提升育人模式的主体韧性

由于理性的用人逻辑,街道、社区虽作为协同育人主体之一,但其推动协同育人模式实施的动力不足。因此如何提高作为第二协作主体的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动力,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认为应从内外双维度激发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动力。

首先要激发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内生动力。内生动力才是激励街道、社区参与高校协同育人的根本动力来源。街道、社区参与协同育人的内生动力更多在于满足其理性的用人需求。因此,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高校要兼顾街道、社区的利益诉求,满足街道、社区在完成育人任务的基础上提出的合理用人诉求,实现街道、社区育人与用人、责任与利益的平衡与共享。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强化街道、社区履行协同育人承诺,共担协同育人责任,共享协同育人成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其次,还应该激发街道、社区协同育人的外部动力。街道、社区作为科层组织的末梢,其育人的外部动力主要源于上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激励。因此,在“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中,还应让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发挥作为第三方的调谐作用。地方政府应主动在科层组织链条内部搭建协同平台,设置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基层政府与高校社区合作育人。诸如,在科层考核指标体系中,重视基层政府的教育服务能力,以此激发基层政府的外部动力。因此,只有激发街道、社区内外双重动力,构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主体韧性,才能持续推进该模式运行的适应性与灵活性。

(二)加强育人过程协同,促进育人模式的机制韧性

“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割裂化、松散化、碎片化运行,导致该模式难以有效运行,达到应有的成效。因此,只有加强育人过程协同,夯实各方育人主体责任,才能破解该模式运行过程的现实困境。

首先,对于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要积极主动与街道、社区工作者有机衔接、沟通,应采用头脑风暴法,就实践课程体系的内容多次研讨,确保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真正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切实需求。高校要真正尊重街道、社区工作者在实践课程体系设计中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允许其结合具体社区育人场域的不同、培育对象的不同,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实践课程。

其次,在推进日常教学融合方面,要多渠道、多方式地鼓励高校教师与地方政府、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学生日常表现等方面沟通交流,增强校内外理论与实践导师在育人实践中的互补性与配合性。与此同时,高校也应多维度激励一线教师深入社区育人场域,了解政务运行实践流程,理解和掌握政务运行实践知识和实践技能。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应积极鼓励与引导街道、社区工作者增强与高校一线教师在育人过程中的沟通与配合,进而提升育人成效。

最后,在育人成效考核方面,高校与街道、社区要明确校内外双导师的考评责任,深入推进一线教师与街道、社区工作者的协同配合,杜绝协同考评形式化、表面化现象,不仅要做到协同考评形式的科学化、合理化,还要做到协同考评内容的配套性与针对性,以此测评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真正效用。只有重视前期实践课程设计的协同、日常育人过程的沟通以及考评机制的配合,才能真正做到育人全程的高度协同,继而才能提升“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机制韧性。

(三)强化多维资源保障,增进育人模式的资源韧性

资源供给的虚缺化是制约“校社协同”育人模式难以有效推进的重要现实问题。因此,应强化“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多维资源,不仅要增加资源供给方式,还要拓宽资源供给渠道,以此才能增进“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资源韧性。具体而言,应着重健全制度及资金保障。

首先,要完善制度保障机制,解决“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制度资源虚缺问题。一方面,由于“校社协同”育人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管理、执行、监督制度仍处于真空阶段。因此,应加快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确保该模式的运行有章可依。另一方面,虽然高校与街道、社区签订了一些松散化的契约,但是由于内容不详细、不具体,导致契约协议虚置难以有效执行。因此,还应进一步细化相应的合作协议,促进协议的真正落地执行。

其次,还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高校应重视地方政府、校友资源以及其他社会资源,拓宽应用型人才培养经费来源渠道,多渠道筹措人才培养资金,以此加大对“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经费投入。应重点在学生交通出行、食宿保障等方面予以一般性补贴。同时,应设立专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奖学金,结合学生实训期间的综合表现予以特色化的奖励,从而提高学生参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因此,只有完善制度保障以及资金保障,构建“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资源韧性,才能真正提高“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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