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打造“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潍坊样本”思考

郑 璐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潍坊 261011)

2021年6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对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联合高密市、安丘市、诸城市、临朐县4个县级社组团申报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单位[1]。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在潍坊市加快实施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努力构建新形势下为农服务新体系,打造新时代的新供销,努力为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好局、探好路、打好样。

1.1 做好“平台结合”文章,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

近年来,潍坊市供销合作社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乡村振兴为着眼点、以利益联结为着力点、以乡村治理为落脚点,把产供销一体化的服务优势与农村社区的组织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优势结合起来,依托为农服务中心,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合作社、信用社资源整合,搭建起“四社共建”为农服务新平台,为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契机、开拓了思路。该项工作得到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成功入选全国供销合作社城乡优选服务名录。2021年6月以来,潍坊市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统筹整合生产、供销、信用服务资源,逐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更高层次联合合作,推动“四社共建”服务平台逐渐优化升级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12月,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党建统领、四社共建”为引领,已建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40个。

1.2 夯实“生产合作”基础,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

1.2.1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综合平台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在经济发展的隆起带上因地制宜建设为农服务中心,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专业化合作的方式,聚集涉农部门服务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截至2021年12月,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累计争取上级土地指标87.47 hm2、扶持项目155个、涉农资金2.2亿元,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27处。

1.2.2 深入推进土地托管服务

1)实施粮食作物托管服务。高密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开展粮食作物全产业链服务。2)推进设施农业托管服务。寿光市纪台为农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从培训到销售的一条龙服务,2021年全年带动周边3 000多个农户种植大棚蔬菜433.33 hm2,销售优质蔬菜2.1万t,销售额达到1.2亿元。3)开展山区、丘陵经济作物托管服务。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安丘市于家洼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了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冷藏贮存、产销对接等服务,截至2021年底,托管服务大桃种植基地超过666.67 hm2,实现大桃交易2.5万t、销售额8 000多万元,桃农每667 m2增收1 000元。

1.2.3 积极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

1)推广优良品种和农业种植新技术。诸城市供销合作社依托诸城市相州为农服务中心,搭建了种子产业试验推广服务平台;
潍城区供销合作社依托潍城区望留为农服务中心,推广应用了小麦深耕造墒及双镇压保墒等先进生产技术。2)推广农业秸秆回收利用技术。寿光市供销社依托“供销机惠”服务平台开展蔬菜秸秆还田服务,截至2021年12月,秸秆还田服务面积超1 000 hm2,蔬菜秸秆资源化利用3万t以上。3)推广果蔬采后贮藏加工技术。安丘市供销合作社建设中国果蔬贮藏加工技术研究中心潍坊分中心,与济南果品研究院在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精深加工、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人才培训等领域展开合作。4)推广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昌邑市青乡为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服务,2021年全年服务面积超过6 667 hm2,粮食作物实现节水60%,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30%和20%,每667 m2减少用工3~5个,户均增收200元以上。

1.3 坚持“供销合作”主导,健全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3.1 推进流通网络建设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全面开展“县域商贸流通网络”“农资、日用品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畅通农村商品流通渠道[3]。截至2022年 10月,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立县级集配中心 6处,镇级综合服务站54处,村级综合服务社227处。

1.3.2 加快供销大厨房项目建设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紧盯“预制菜”发展风口,加快“供销大厨房”商业模式创新步伐,走“一县一特色”差异化发展道路[4]。同时,推进“供销大厨房”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终端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扩大对接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逐步增强做大区域供销特色产业。截至2021年底,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累计建设供销大厨房项目5个,组建潍坊供销大厨房产业联盟,吸纳种植基地、农产品购销加工、合作社、电子商务等方面22家企业加盟,城乡生活服务平台的“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作用更加明显。

1.3.3 培育打造农产品品牌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增强核心竞争力。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系统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自2020年5月与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和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后,连续两年参加胶东经济圈供销一体化农产品展销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总金额630余万元,助力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山东金福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乔官为农服务中心联合注册“火山农业谷”商标,建设农业经营主体孵化基地,打造火山农业联盟,自2019年9月联盟成立以来,孵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0余家,服务农户1.6万个。

1.4 强化“信用合作”支撑,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1.4.1 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

2020年以来,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分别与农村信用社、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邮政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着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2021年底,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已累计获得全市农商银行系统贷款支持3.2亿元。

1.4.2 积极开展农业保险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积极推进昌邑、寿光、诸城、高密等试点县级社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大灾保险。2021年度,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业大灾保险投保面积1 533.33 hm2。

1.4.3 开展信用互助业务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为农民提供“最基础、最直接”的金融服务[5]。截至2021年底,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8家,累计互助金额达到3.5亿元。

1.4.4 建立合作发展基金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有关要求,高密市、安丘市率先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并出台了管理办法,用来规范运营合作发展基金。潍坊市供销合作社对土地熏蒸、乡村赋能、冷链物流等重点业务板块,给予优先扶持,对发展规范和前景看好的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市场及超市行业实行参股,帮助其扩大供销合作社经营和服务规模,增强经营服务实力。

2.1 组织载体功能不强

潍坊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合作模式的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生产、供销、信用”联合合作存在欠缺,个别县级社、基层社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不够强,上下层级之间的联合合作欠缺。同时,部分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运行不规范。

2.2 生产托管质量不高

农民、村集体、合作社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分配机制不健全,经营服务主体之间未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规模化经营小,零散、分散流转仍是主流,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速度、规模和效益。

2.3 流通渠道网络不畅

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和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体系规划布局不够科学合理,存在乡村三级流通不畅、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布局不能全覆盖、专业服务人员匮乏等问题,服务者与被服务才比例严重失调等现象,难以有效发挥惠农作用。

2.4 信用支持力度不够

社有企业总体实力不够强,缺少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发展基金缺少资金来源。受政策、环境等影响,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规模较小,贷款难、担保难、保险难导致农民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最终使农户无法享受到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农业高质量发展遇到瓶颈亟待解决。

3.1 组织保障层面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划分实施阶段,将“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作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内容,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为农服务推进新机制,加强上下协同,密切横向联动,完善组织体系、增强经济实力、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潍坊模式”。2)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通过现场交流、集中培训、典型推介等方式,按产业类别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产销规模、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特点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要求。

3.2 生产合作层面

1)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密切农民、村集体、合作社和供销社利益链接,实现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合作社增效、供销社长效发展。2)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程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采取供销社主导,村集体、合作社实施,农民参与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提质增效。

3.3 流通合作层面

1)加快推进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建立以县域商贸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县级集采集配中心为枢纽,以镇级综合服务站为节点,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夯实发展基础。2)加快推进农批市场、冷链仓储、供销大厨房、区域电商、乡村商超、“供销大厨房”等项目的建设改造,完善从生产基地、加工储藏、物流配送到终端销售的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布局。3)推广乡村赋能工程“五种模式”,打造“乡村赋能”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从“田间地头”到“全国各地”的有效连接。4)加快推进“供销•大厨房”项目发展。紧盯“预制菜”产业发展风口,在发展净菜、鲜切菜、预制菜上攻坚发力,抓源头,控终端,着力发展社区便利店零批配送、共享鲜柜等特色服务项目,建立覆盖品种培育、种植管理、加工生产和市场销售全链条的标准体系,努力打造更多附加值高、知名度大的“预制菜”行业品牌,推动农产品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6]。

3.4 信用合作层面

1)推进社有企业间产权的联合。坚持以社有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平台,加快推进系统内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联合合作,通过靠大联强,切实提升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发挥好对市场的龙头引领作用[7]。2)争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支持,继续做好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逐步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信用合作,稳步推进基金业务开展。3)落实山东省供销社“三个必投保”要求,继续做好农业补充商业保险工作,扩大基于产量、覆盖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投保面积。深化与银行、农担、邮政合作,切实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推动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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