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孙德权,丁丽萍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家庭农场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利于整合碎片化土地,推动农业机械化生产。发展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新探索,可以在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同时,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家庭农场多层次的经营活动可以有效减少化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绿色家庭农场通过专业化运作,生产销售商品化农产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1.1 家庭农场概念

美国农业部(USDA)将一年内销售或生产产值超过1 000 美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定义为农场;
将任何农场的大部分业务由主要经营者和其家人拥有,这些人对农场的日常决策负有主要责任的农场定义为家庭农场;
其余则是非家庭农场。

俄罗斯《农场法》定义,“农场是指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公民联合起来,财产共有,在亲自参与的基础上共同进行生产和其他经营活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农产品销售)的组织。”

在我国,家庭农场属于外来词,国内学者对其定义不一。袁赛男(2013)[1]认为,家庭农场是以整个农户为经营的主要部分、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组织。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其负责规模化、集约化以及商品化的农业活动。张朝华和黄扬(2017)[2]认为,家庭农场是一种以农户为主要经营成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由于家庭农场在我国起步较晚,存在诸多问题。

1.2 家庭农场分类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核心主体,按照农场主的身份类型可分为内生性家庭农场和外生性家庭农场。内生性家庭农场熟知周围农户需求,获取服务信息容易,与服务对象对接的交易成本低,农机投资规模大。一般情况下,当地政府更愿意支持内生性家庭农场。

根据经营类别可分为粮食种植家庭农场、蔬果种植家庭农场、畜牧养殖家庭农场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在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类型中,粮食类家庭农场占主导地位,数量和经营面积占比分别达到55%和63%[3]。

2.1 家庭农场数量规模扩大速度快

2020 年江苏省出台了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和示范级家庭农场评定方法,确定了入选家庭农场名录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了家庭农场信息收集制度。江苏省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总数超过17 万家,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 290 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 万家。

2014 年,经过江苏省农业厅认定的家庭农场有2.18 万家,相比2013 年,家庭农场的数量增长较快,总面积达143.33 万hm2,占江苏省耕地面积的35%,户均经营面积6.67 hm2[4]。

2.2 家庭农场产业结构多元化

粮食种植业是江苏省家庭农场的主力军,占比达64.5%。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超过9 万家,总经营面积达到10 万hm2。渔业、畜牧业、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分别占比19.9%、8.2%和5%。

虽然江苏省家庭农场的主力是传统粮食种植业,但各地均出现了结合当地特色和市场需求的特色家庭农场。例如,苏州市吴江区彩枫家庭农场结合当地需求,培育特色彩叶景观树木,采用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种植方式,虽然占地仅6.7 hm2,但年销售收入可达80 万元[5]。

2.3 农场主年轻化、知识化

目前,江苏省家庭农场经营者朝着年轻化、知识化方向迈进。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普遍年龄约为45 岁,50 岁以下的经营者占58%,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经营者占40%。家庭农场经营者年轻化,意味着经营家庭农场的积极性更高,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更容易。同时,经过3 年的培育,现已培育出1 000 多名示范级家庭农场经营者[6]。

3.1 土地流转成本高

土地问题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土地是农业经营生产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发展,江苏省城镇化速度加快,对于农业土地的需求较大。目前,大部分土地流转依托农户之间的口头协议,缺乏正规化的平台。部分家庭农场经营不善会单方面毁约,严重打击家庭农场主的积极性。此外,由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不高,害怕土地流转之后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7]。

日益增长的土地流转费用是限制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土地流转费用逐渐增加,2018 年耕地流转价格为12 826.95 元/hm2,2021 年第四季度已涨至13 695 元/hm2,涨幅较大的为养殖水面和四荒地,分别上涨23.9 个百分点和25 个百分点[8]。

3.2 家庭农场融资困难,经营风险大

家庭农场规模远大于普通小农户,前期建设农场、流转土地、购买肥料需要大量的资金。通常情况下,家庭农场经营者由当地农户过渡而来,资金有限,只能向别人借钱或向银行贷款,偿债压力较大。同时,家庭农场很难从银行贷款,原因是家庭农场缺乏抵押物,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家庭农场[9]。

3.3 家庭农场缺少足够的社会保障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经营风险种类多元化且集中化,家庭农场难以承受与控制,需政府发挥作用。从宏观角度来看,家庭农场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金融、财政、保险和税收优惠,需要政策扶持。同时,政策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家庭农场的过程复杂,补贴申请手续繁杂,农场主压力较大[10]。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场主不能擅自占用或改变租用土地的用途。家庭农场形成一定规模时,有必要建设仓库、晒场等,用于存放粮食、生产工具和部分农机,对家庭农场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3.4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农业社会化需求巨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之间的矛盾。相比于小农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较强。普通农户经营面积较小,家庭劳动力够用,对农机没有较大需求。家庭农场具有一定规模,纯靠人力会耽误农时,但单独购买农机会导致成本过高,且过了农忙时期就会闲置,所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对农机服务需求较大。农耕土地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规模化作业,土地长期碎片化经营使得部分土地机耕化条件较差,难以开展机耕作业[11]。

农产品销售难是困扰家庭农场经营者的主要问题之一。部分家庭农场可以生产高质量的粮食,但由于缺乏合适的农产品销售平台、信息不对称,只能将粮食按照普通粮食价格售卖,导致收益过低,严重影响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积极性。

3.5 家庭农场纵向一体化不足

目前,江苏省家庭农场还停留在生产初级农产品阶段,纵向一体化程度较低,没有建立独特的品牌。农场主学习能力较低,只关注生产,不注重营销和农产品定位,加之缺少政府补助、政策支持、社会化服务,致使成本过高,农场主纵向一体化的意愿较低。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合作程度较低。合作社可以帮助农场经营者统一购买化肥、农药,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家庭农场主的经营成本,获得更高的收益。农场经营者可以规避生产单一农产品的经营风险,但部分地区家庭农场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合作社组织。

3.6 家庭农场现代化程度低,合作程度不高

农业现代化技术可以有效增强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效率,减少对人工的需求。目前,家庭农场现代化发展程度较低,2018 年调查显示,通过网络采购生产资料、智能电子控制技术、网络营销的占比分别为55%、38%、42%。只采购一种和未采购的占比分别为52%和27%。由此可见,江苏省家庭农场的现代化程度较低。

江苏省农业用地较为集中,家庭农场经营区域较为集中,若互相合作可以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有较强的议价能力。目前,大部分家庭农场采用“单打独斗”的模式,合作意识不强,加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家庭农场少之又少,家庭农场合作意愿较低。

4.1 合理推动土地流转

明确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规范土地流转价格指数机制,加强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导地位,监管土地流转过程,处罚私自占用土地、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严防混乱不合规的土地流转情况。

建立规范的第三方土地流转平台机构或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涉及范围覆盖到县、镇、村,对农场经营者和家庭农场意愿者进行宣传和普及,建设土地流转微信公众号,定期下乡宣传,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流通,增强农场经营者和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激发土地流转活跃度。

加强土地市场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目前,江苏省土地流转部门管理不严格,法律不完善,常出现农民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需要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加强合同监管,规范农户与农场主之间的流转协议,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模板合同和电子合同档案机制。提高农民的职业素质,使其在发生土地纠纷后能够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4.2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家庭农场经营中,花费最多、价值最大的是农业经营土地和农产品,但其无法用作抵押物获取贷款。相关法律规定,农耕土地和流转土地不得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尽管江苏省各地出台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新政策,但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相关部门需放松对农用土地的抵押限制,建立规范的贷款资格审查制度。同时,出台针对农产品的抵押政策,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

政府需引导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农村和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保障金融机构获得一定的利润,激发金融机构下乡的积极性,使金融机构与江苏省家庭农场合作,根据家庭农场不同的类型与规模,推出不同的家庭农场金融产品。

4.3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农村的道路建设,使得农机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建立农机服务站点,保护农机户的利益,激发其积极性,更新水利设施与电力设施,保证水电系统稳定运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确保新技术快速、及时运用到农业生产中,提高生产效率,帮助家庭农场增收。加强家庭农场、小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避免独立封闭的生产经营,使其利益紧密结合,降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4 加强家庭农场产业纵向一体化

家庭农场不能仅局限于生产单一的农产品,要尝试生产高利润、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初级农产品,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发挥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优势,打造有特色的附加产品。一方面,家庭农场可以根据当地特色种植农产品,依托当地平台提高附加值,帮助家庭农场主增收。另一方面,发展休闲农业,打造农业休闲模式,开发农业农村多种功能,挖掘农村旅游资源,促进农民农闲时再就业。建立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协会,建设家庭农场品牌。相同经营范围的家庭农场可以为同一特色品牌服务,合作社或协会可提供农机服务、技术支持、管理服务,增强家庭农场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

4.5 保障农村生存基础条件,防止农村劳动力外流

加强乡村文化教育基础建设,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素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产业化、集中化。在农村经济建设中,需保证农闲时农民的基本生活支出,防止劳动力外流,建设农村经济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有助于家庭农场发展,有效防止劳动力外流,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发展,提高农村就业服务水平,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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