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论》作者考及相关问题

刘 轶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 201620;
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200233)

蔡氏《发微论》,又名《地理发微论》。关于此书的作者,据笔者所见,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是蔡发(图1)所著,一种认为是蔡发之子蔡元定(图2)所著,一种认为是蔡发蔡元定父子合著。蔡发,字神与,号牧堂。其子蔡元定,字季通,号西山先生,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理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被誉为“朱门领袖”“闽学干城”。据《中国古籍总目》、《中国善本书提要》、宫崎顺子《风水文献所在目录》等索引,并查阅相关堪舆典籍,题为蔡发所著的有:《地理发微集注》,宋蔡发撰、明谢昌注,明弘治刻本;
《地理发微释义》,宋蔡发撰、明余祜释义,明弘治刻本;
《蔡氏发微论校》,宋蔡发撰,收录于明黄复初《地理真诀二十种》,明崇祯九年黄氏澄心堂刻本;
《发微论》,宋蔡发神与著,收录于陈贤《镌地理参补评林图诀全备平沙玉尺经》,明刻本;
《地理发微论十六篇》,蔡牧堂撰,收录于明蔡有鵾《蔡氏九儒书》,清雍正十一年蔡重刻本;
《发微论》,宋蔡牧堂撰、明徐之镆辑,收录于《新刻地理天机会元正篇体用括要》,清光绪六年刻本。

图1 蔡发(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图2 蔡元定(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题为蔡元定所著的有:《发微论》,宋蔡元定撰,收录于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术数类相宅相墓之属;
《发微论》,蔡元定撰,收录于明李国木辑《地理大全》,明刻本。不过,李国木在《地理大全》中将作者注为:“先生姓蔡讳元定,号牧堂,宋时人。”把蔡发之号误作蔡元定之号。

另,清张受祺《历代地理正义祕书二十四种》记为“发微一卷,宋蔡成禹牧堂撰”,误将蔡发字“神与”为“成禹”。清宽明《发微论十二则》抄本题为“宋蔡成禹撰”,亦误。

据明焦竑《国史经籍志》、清黄虞稷等《千顷堂书目》、清倪燦《宋史艺文志补》等书志,题蔡牧堂撰①[明]焦竑《国史经籍志》卷四下:“蔡牧堂《发微论》一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216页。[清]黄虞稷撰《千顷堂书目》:“蔡牧堂《发微论》一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70页。[清]倪燦撰《宋史艺文志补》:“蔡牧堂《发微论》一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5页。;
而清嵇璜等《续通志》、清丁氏《八千卷楼书目》则题蔡元定撰。②[清]嵇璜等撰《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六十一:“《发微论》一卷,宋蔡元定撰。”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94册,第531页。[清]丁仁撰《八千卷楼书目》卷十一:“《发微论》一卷,宋蔡元定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续修四库全书》第921册,第224页。

《发微论》究竟是蔡发所著还是蔡元定所著,抑或父子二人合著,至今并无定论。如,《古今图书集成》堪舆部名流列传云:“宋,蔡神与;
按《地理正宗》:蔡神与,号牧堂,著《发微论》。”[1]肯定为蔡发所著。《四库全书》载《发微论》一卷,虽题“宋蔡元定撰”,但《提要》又说:“《发微论》一卷,宋蔡元定撰。元定,字季通,建阳人,游于朱子之门。……《地理大全》亦载此书,题曰:‘蔡牧堂撰。’考元定父发,自号牧堂老人。则其书当出自发手,或后人误属之元定亦未可知。然勘核诸本,题元定者为多。今故以元定之名著于录焉。”[2]馆臣之意,倾向于《发微论》为蔡发所撰,但因后世较多版本都题蔡元定之名,所以遵从多数意见,仍署蔡元定为此书作者。

明蔡有鵾《蔡氏九儒书》介绍蔡发,云:“公,字神与,号牧堂,建阳人,蔡谅子,……著天文、地理发微等篇行世。”③[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同治七年三馀书屋刻本,卷1第1页。此卷后附多人序跋。先有南宋大臣詹体仁撰《蔡牧堂公墓表》,称其“精于地理,……著地理发微、天文星象诸书行世”。④[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卷1第43页。后有朱熹《跋蔡神与绝笔》,则称:“友生蔡君季通一日奉书一卷以示熹,而泣拜且言曰,此先人绝笔之书也,……遂于易象、天文、地理三式之说无所不通,而皆能订得失其。”⑤[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卷1第44页。此跋写于绍熙壬子年(1192)十月,此时离蔡发之殁刚好四十年。张咸《地理发微序》云:“惟建阳牧堂先生蔡君讳发,字神与者,潜德励行,足以经世而范俗,芳名美誉,足以光前而裕后,通天文、地理之术,精阴阳星历之数,故作《地理发微》一书,雄文大笔,驰骋古今。”⑥[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卷1第45页。此序作于乾道丙戌年(1166年)仲春,此时离蔡发之殁方十余年。其后,熊刚大《地理发微序》云:“牧堂先生,西山先生父也,博学多闻,于天文律例无所不通,而尤邃于地理发微之作。探造化之源,泄天机之秘,盖其胸中自得之妙而笔之于书也。”⑦[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卷1第47页。此序作于淳祐三年孟冬(1243年)。可见宋人大多以蔡发为《发微论》的作者。

明谢昌《地理发微集注》有弘治六年李傑序,云:“宋牧堂蔡先生,以儒者而深于地理之术,所著《发微十六篇》,极论形气之当审查,盖一本诸景纯而衍其所未备。”其后有姚文灏《发微总括诗》,云:“牧堂之书,地理之正途也。”卷终有谢昌弘治十二年跋,云:“牧堂先生以性命之学衍为发微十有六篇,首明造化之机,次极堪舆之奥,复以感应之说,终之。”又有董樾跋,云:“子期既刻蔡牧堂《地理发微》,复刻紫阳朱子《宋山陵奏议》于后者,其说有二则。”弘治五年陈镐跋,云:“宋蔡神与氏著《发微论一卷》,盖所以阐郭氏之秘而祛俗师星卦之谬。”弘治六年朱昱跋,云:“成化甲辰春,予窃第京师,有遗蔡牧堂《发微论》者,阅之竟日,爱其文从理顺,不能释手。”⑧[明]谢昌注《地理发微集注》序跋,弘治十四年刻本。

明余祜《地理发微释义》有弘治壬子年序,云:“因得牧堂蔡神与所著《地理发微》一十七篇,其间议论自成一家,通篇大义不过阴阳二字。”⑨[明]余祜:《地理发微释义》,明刻本。又:宫崎顺子《风水文献所在目录》录《地理发微释义》作者为“余祐”,今人著作也多用“余祐”,应为笔误。宫崎氏注《地理发微释义》云:“地理发微释义一卷,问辩一卷,明余祐撰,明刻本,二册,发微八行二十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四周双边,问辩十行二十二字白口四周双边。”此说与国图所藏明刻本《地理发微释义》特征一致。考国图明刻本,作者实为“余祜”。此序后有熊刚大《地理发微序》,与《蔡氏九儒书》所录熊序基本一致,但署为“淳熙二年孟冬朔旦”(1175年),疑误。⑩案:明蔡有鵾《蔡氏九儒书》录熊序撰于“淳祐三年孟冬”。《四库全书总目》儒家类二载宋熊节编、熊刚大注《性理全书集解》,馆臣注:“刚大亦建阳人,受业于蔡渊、黄干。嘉定中登进士。自称觉轩门人,掌建安书院,朱文公诸贤从祀祠。其仕履则不可考。注中称迩年皇上亲洒白鹿洞规,以赐南康,则理宗时人也。”故疑余祜本熊序撰于“淳熙二年”有误。

明人徐善继、徐善述著有《地理人子须知》一书,在后世具有较大影响力,亦在其书卷一“引用诸名家堪舆书目·发微论”条下注:“宋闽蔡牧堂先生著。解注十数家,惟明鄱阳方伯余祜注本最善。”⑪[明]徐善继、徐善述:《重订地理人子须知》,卷一“引用诸名家堪舆书目”,清文渊书坊刻本。并在“论昆仑为诸山之祖”下云:“蔡牧堂《发微论》曰:凡山皆祖昆仑。”⑫[明]徐善继、徐善述:《重订地理人子须知》,卷一之上。以上,可见明人大多也认为《发微论》作者是蔡发。由此可见,四库馆臣称“然勘核诸本,题元定者为多”,这一现象应该是在明后期的事了。其源头,很有可能是受李国木所辑《地理大全》的影响。李国木将《发微论》作者注为“先生姓蔡讳元定”,因《地理大全》在堪舆界有着较大影响,故这一说法很有可能在后世广为流传。

不过,也有明人认为此书为蔡发、蔡元定父子两人合作所撰。如周弘就说:“《地理发微》一书,凡一十六篇,蔡西山先生父子之所著也。先生父子博极群书,而亦尝留心于地理。”⑬[明]谢昌注:《地理发微集注》,周弘“地理发微注后序”,弘治十四年刻本。但这一观点并不多见。

今人杨世文认为,考《蔡氏九儒书》与朱熹之说,“固此《发微论》(即《地理发微》)为蔡发所作,当无疑问”。[3]余格格则认为,就目前的资料来看,无法确认蔡氏父子究竟谁是作者:“无论是书志目录,还是传世文本,都无法明晰《发微论》一书的作者为谁,亦无法知晓应当以何种说法为据。”[4]

窃以为,虽不能完全确认《发微论》究竟是蔡发所撰或蔡元定所撰,或是父子二人共同所撰,但可以发现明中期之前,多认为是蔡发所撰;
另外,尤其要重视与蔡氏父子基本同时代的宋人观点,他们大多亦视蔡发为作者。基于此,一个合理的推断是:蔡发为《发微论》作者的可能性更大—当然,不排除其子蔡元定在此基础上加以修订补充的可能。

今可见《发微论》版本,最早有明代谢昌《发微论集注》弘治五年刻本、余祜《地理发微释义》弘治五年刻本等。⑭今人刘保同主编、杨金国点校《图注发微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版),每篇之后附“章氏阐义”,他本未见。然此书未说明“章氏”为谁,也未说明此“章氏阐义”版本源自何处。案:明清之后,常做“阐义”的堪舆名师,有清人章仲山,曾作《天元五歌阐义》诸书。但细读此处“章氏阐义”,其文字及所附墓图大多出自明代徐善继、徐善述《地理人子须知》,故疑此“章氏阐义”乃伪托章仲山之名,实引《地理人子须知》文字改造而成。诸版本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部分文字略有差异。至于《发微论》成书年代,若认定为蔡发所撰,蔡发殁于绍兴壬申年(1152年),则成书绝不晚于绍兴壬申;
若认定为蔡元定所撰,或蔡氏父子合作所撰,张咸《地理发微序》作于乾道丙戌年(1166年)仲春,则《发微论》成书至少不晚于乾道丙戌。

《发微论》所谈主要内容,是蔡氏的堪舆理念与堪舆方法。《四库全书提要》说它的主要内容是:“大旨主于地道一刚一柔,以明动静、观聚散、审向背、观雌雄、辨强弱、分顺逆、识生死、察微著、究分合、别浮沉、定浅深、正饶减、详趋避、知裁成,凡十有四例,递为推阐,而以原感应一篇明福善祸淫之理终焉。”一般注家则把“刚柔”“感应”当作两篇,故而是“发微十有六篇”,如明谢昌所说:“牧堂先生以性命之学衍为发微十有六篇,首明造化之机,次极堪舆之奥,复以感应之说终之。”⑮[明]谢昌注:《地理发微集注》,“地理发微注弘治十二年识”。通观此书文字,其实涉及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哲学层面的解说,诸如蔡氏的世界观、伦理学等,当然也可以看出宋儒由宇宙论到伦理学的内向理论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堪舆技术层面的解说,主要是对传统堪舆观点、方法的统合、提炼,如对“龙”“脉”“穴”“交”标准和方法的见解等。

《发微论》在传统堪舆典籍之中有着较高的地位。如《四库全书提要》说:“盖术家惟论其数,元定则推究以儒理,故其说能不悖于道。如云水本动欲其静,山本静欲其动,聚散言乎其大势,向背言乎其性情。知山川之大势,默定于数理之外,而后能推顺逆于咫尺微茫之间。善观者以有形察无形,不善观者以无形蔽有形。皆能抉摘精奥,非方技之士支离诞谩之比也。”朱熹尝言:“(蔡发)于易象天文地理三式之说,无所不通,而皆能订其得失。……季通乃能承厥志,尤邃律历,讨论定著,遂成一家之言,使千古之误,旷然一新。”[5]宋人熊刚大则说:“此书实足以包括古今,出入百家,诚地理之精髓也。……非穷理格物之至者,不足以语此。”⑯[明]蔡有鵾编:《蔡氏九儒书》,卷1第47页。明李傑认为:“宋牧堂蔡先生以儒者而深于地理之术,所著《发微》十六篇,极论形气之当审查,盖一本诸景纯而衍其说未备。末言感应之机,由于积德,又是以破野师祸福之说。”⑰[明]谢昌注:《地理发微集注》,李傑“地理发微集注序”,弘治十四年刻本。明谢昌认为此书:“欲人子不戗其身,以安其亲,即不失其身,以事其亲之意,善教远矣。遵行既久,言约理精。”⑱[明]谢昌注:《地理发微集注》,“地理发微注弘治十二年识”。明徐之镆赞叹:“地理之正宗,阴阳之玄妙,惟是篇发挥最为紧切。”⑲[明]徐之镆辑:《地理天机会元》,“发微论”题下注,光绪六年刻本。余祜说此书申明儒理,以“孝慈”为本,驳斥了“野师俗巫”的荒谬之言,认为:“其间议论自成一家,通篇大义不过阴阳二字,而细微曲折甚有变通之妙,可谓术之不背于道者。虽景纯《葬书》或不若此之明白正大、微妙精深,况其余纷然者乎?……世之君子欲明地理之术以葬亲者,且可舍是而他求哉。”⑳[明]余祜:《地理发微释义》序,明刻本。以上皆可见古人对《发微论》的肯定。

总之,论者大多认为蔡氏《发微论》一书,不同于术士的“村言俗语”,而具有正人心、变风俗、承圣言、明大道的作用,是“推达理于小术”的代表,在堪舆术中发扬了“慎终追远”的理念。近世以来,有不少学者认为以《发微论》为代表的堪舆著作是“以儒化术”,体现了“儒家对风水术的改造”。例如,有学者认为蔡氏用理学思想对传统堪舆学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更新,“蔡元定用理学思想对堪舆术的改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以理学的本体论提升堪舆术的理论层次,将堪舆之‘舆’称为‘地理’,然后再将地理问题引申为‘天地之道’,并以其特有的辩证思维方式使其‘地理学’充满了辩证法;
其二,以儒家的道德观解释堪舆术,将山水环境与死者生前的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利用人们相信风水的迷信观念,进行理学的道德教化;
其三,将人的主体性注入其‘地理学’之中,不仅改造了传统的堪舆术,而且表现出对理学‘宿命论’的超越”。[6]这种观点,较为典型地体现了“儒家对风水术的改造”的逻辑。

传统堪舆理论的内容庞杂深奥,古典文献较为艰涩难懂;
传统堪舆文本往往又与口口相传的“秘诀”紧密相关,对它的理解常常因为流派不同而差异性巨大。正如李零所言:“在这个领域里,我们的尴尬局面是,很多问题,都是搞的人不懂,懂的人不搞。”[7]因此,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今日,对《发微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发掘其内在思想渊源、分析其隐藏在术理后面的科学观念,合理汲取其有益部分,与今天提出的绿色环保理念、宜居理念等进行对接,想必自当有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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