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语境下的大学文化治理:内涵、逻辑与模式

郭 庆

(博仁大学,泰国 曼谷 10210)

大学作为社会组织,无疑是一种文化存在,其本身特有的文化属性要求大学治理应以大学文化作为治理手段和工具来探寻大学文化治理新路径,可以说是借由文化“治理性”这一特殊属性,使得大学治理在文化层面上得到功能性的展示和设计[1]。对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大学的文化治理就是文化与治理两者在大学这个特殊场域下相互作用所彰显出的一种特殊的“治理属性”。同时遵循社会和大学文化发展规律和文化建设实践的现实需求,立于本民族的文化沃土之上,在治理对象的利益关系的调和中充分彰显其治理特性在精神、制度、学术、行为、创新等各领域的多重治理功能和治理智慧[2]。

基于对大学文化治理的相关期许,我们发现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治理”理念尤为意蕴深厚,以“人本”理论、“秩序”理念、“实践”观念为基准形成了独有的治理理念,对于新时代下大学文化治理的创新路径的探寻具有极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延其思考脉络,会发现两者其实在精神、教育、实践逻辑中是相互贯通、彼此融通的,因而若想不断赋予大学文化治理鲜明的中国特色,必然要将儒家思想中的“治理”理念融于大学文化治理的发展脉络,同“大学人”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相贴合,才能真正以儒家文化的落地推动大学文化治理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且深厚的文化治理理念,并在其文化体系和治理的相互作用中逐步积累和彰显了独特的治理属性和治理功能,先继形成了儒家以“人”为本、以“礼”为准、以“实”为要的文化治理理念和价值取向。而大学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存在,借助于儒家传统文化对其文化治理的方式和手段加以考量,不仅对大学本身及其内部主体人文与科学精神的同步建设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更使其贯穿于大学人才培养、大学文化治理现代化探索的全过程。

(一)儒家思想中的人本理论

儒家文化中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其思想的重要标识,是基于对人的本性认知和理解之上指导着一切治理活动的产生和发展。不论是孔子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还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都从理论的视角阐述了人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也强调了“治人”是一切管理行为的核心。而在儒家所提及的人生取向中,我们可以看到“治人”的教化之路是以统治者的“修己”为前提,再而围绕着“安人”“安百姓”加以展开。基于此,我们会发现儒家的“以人为本”不仅在于对民众即被治理者的教化,使其“明人伦”“知仁义”“辨义利”,也在于治理者自我道德品行的修炼和价值取向的完善,正如孔子所讲一个贤能的治理者须“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不仅涵盖了对治理者品德信念、能力素养的衡量,更为当代治理人才的选拔和评定指明了基本方向。

(二)儒家思想中的秩序理念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着整个社会秩序的有序和谐[3],并在孔子的援仁入礼下对传统秩序进行了创造性的诠释和重构。孔子说,“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止,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更是多次用秩序的人为建立来划分传统礼制下身份制度、名分之分及社会等级秩序。而对于秩序的维护孔子不仅将对公民的教化作为基本手段,提倡“道之以德”,以德性和德行的教化实现养民、教民、治民的三措并举,同样也强调于“齐之以礼”,以完善的制度保障使其上下相安、率礼从道,从而保障治理的延续性和稳固性。

(三)儒家思想中的实践观念

在儒家思想中,“实践”本身就意味着道德修身的践行活动。《中庸》提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中就着重提及了“笃行”之意,这是《中庸》实践智慧的重要方面[4],同时也蕴含着人要在实际的生活中借由实践智慧向实践行为的转化,达成知行合一的思想境界。而孔子在教学过程中所提及的“学而时习之”“行胜于言”等言论不仅是“修齐”之要旨所在,也彰显着君子“治平”的根本。其方式在于将基本价值规范融入日常生活,成为民众共同遵守的生活准则和价值取向,在“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状态下将其内化成生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维持整个社会积极健康、和谐向上的发展状态。因而在治理的范畴中,不仅要让被管理者对于学习内容常学常思,实现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亦要融合于具体的方式手段使其学以致用,实现自我的内在超越,使生命的存在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儒家文化治理理论所蕴含的仁义、道德、礼制、秩序、实践等文化要素不仅为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提供了思想基础,也作为文化基因渗透到了当前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5],塑造着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属性和活动印记。而大学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其治理的主要特性在于以大学的公共利益为指向,以实现大学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均衡为目标,关注于大学内部各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力的最大化实现[6]。因而无论是大学内部的文化建设,育人目标的生成、实施,学术创新还是外化的组织机构与制度设计,其作用不仅聚焦于知识技能的学习和传授,更在于提供被管理者精神动力和价值导向,寻求人安身立命之根本。由此两者在精神、教育、实践维度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共鸣,借此肯定了双方相互贯通、交融一体的逻辑关系。

(一)精神逻辑:文化价值与精神建设

儒家思想素来秉持着以文治国的政治传统,以仁礼之学作为其思想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着人们形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坚强品格、“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处事准则、“济世为国弘道”的报国之志等文化核心价值的生成,并以此推动了民族独有精神风貌的塑造。以此构成的“爱国”“诚信”“友善”“和谐”等具有“平定民心、凝聚民力”的文化力量更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了精神保障,从而使得整个民族具有相当强固的承续力量、持久功能和相对独立的性质[7]。循其逻辑思路,我们会发现大学的文化治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面向于修己安人、重视群体的和谐与集体利益、培养青年一代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书写无愧自己、国家与时代发展的生命篇章。与此同时,大学生广泛意义上的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的缔造无疑都是建立在校园文化形成的背景下,并逐步以一种熏陶性、渗透性、持久性的特征于无形中构成了成员的思维模式和人格品质,继而彰显着群体间一种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和谐有序的精神印记。

(二)教育逻辑:教育价值与制度建设

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儒家所强调的教育不仅注重个人良好品德和人格的形成,以“怀德”,即德性为上、成仁取义作为君子的立身之道,以“仁者爱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与处事之方;
而且尤其注重“礼法”的双管齐下,以此“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来平衡人情与制度的冲突和矛盾,以道德约束力强化公民的规则意识,促进相关治国制度和规则的落地和执行。

儒家这种以“仁”“礼”的相携并进实现以德服人、树德化民的治理格局与大学文化治理的本质和目标其实是不谋而合的。大学作为教育的载体和教育发生的主要场域,在新时代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背景下为使大学生养成修身正德、务实有为、知“传”重“创”的时代责任,更是将立德树人作为其根本任务,积极构建文化育人的工作格局,不断以新内容、新方法、新机制完善德育工作实施体系和相关路径,使主体自我的道德觉悟将所接受的道德内容等加以感知、领悟,内化为自我行事的道德规则等。而这样的认知一旦形成,不论是对于学校还是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制度法规的推行都不再单纯以外力的手段约束人的行为,而是自然而然转化为彼此约定俗成的道德趋向,使之为被管理者主体所悦纳。这种相似的结构价值取向也使得大学文化治理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儒家崇仁尚礼与现代大学文化治理理念并道而驰的基本特征。

(三)实践逻辑:实践价值与可持续建设

儒家文化自开创以来,就有着求真务实、与时偕行的品格特点,这使得儒家文化以包容性和建构性的特质实现其思想文化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等诸多领域的再发展,其表现方式在于以鲜明的人文精神和实践理想彰显着华夏民族独特的价值传统、伦理道德、行为方式等[8]。诸如春秋时期以“德”“礼”作为统治手段,西汉时期儒学的宗教化、经学化以及宋明时期儒学的理论化和哲学化等,都形成了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或相通的文化精神和特质。在历史的演变中,为使中华民族“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我党更是提倡对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的发展,赋予其新的实践内涵和现代化的表达方式[9]。

而大学的文化治理在以“德”化人、以“志”励人、以“制”束人的同时,也引领着大学文化元素不仅延续着儒家文化的经典要素,更是随着社会变革和前进不断完善着治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不仅表现为在学校教育中开展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活动,统一于儒家文化所倡导的“知行合一”的实践智慧之中,来检验学习之成效;
亦将“学无止境”作为对学术的不倦追求,以教师创新和求真的学术理念影响着学生科学素养的养成,使相关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达至均衡,从而不断推动大学文化治理理念的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由上,大学文化治理理念在价值、结构、体系等多方面都与儒家治理思想是相互融通且彼此呼应的。因此,要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语境下实现大学文化的高效治理,就必须在精神、制度、行为文化等领域对大学文化治理秉持儒家文化的坚守、传承与融合,以相互塑造、彼此促进的互惠同构的动态关系创生与时代发展相符合的大学文化治理模式。

(一)精神文化的融合式治理:用儒家人文精华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实现儒家文化在大学文化治理中的价值性引领

大学文化治理需要依托一定的儒家精神文化加以开展,这种语境下的文化要素不仅涵盖以大学内部治理者作风、教风、学风等内在要素,也包含了大学整体的文化布局,例如建筑设施、文化景点等硬件设施的外部建构,两者互为表里的密切联系在大学精神文化治理方面发挥了最为基础的载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上指出要以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0]。因而,在双方基础上增加儒家文化的阐述无疑是呈现出与大学和传统中国相符合的社会性、世俗性和生活性的基本特征[11],这与大学要基于自身历史积淀与文化特色明确建设的核心要点,构建符合传统人文、贴合教育资源、契合办学特色的大学章程是相契合的[12]。

因而,一是要求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基础上,不断地自我革新,引领莘莘学子形成求学向上、勤学善思的学习风尚,成为大学精神文化的传播者和引导者;
二是侧重于从德育教育着手将儒家优秀文化精髓植入到大学生“君子”的理想品格的培养及相关的自我教育和实践活动中,以其修身之道引领风清正气的校风建设;
三是强调通过艺术来陶冶自身情操,因而在文化布景下,可制定歌颂真、善、美的校歌校训,设计出中正和谐的校园景观等,呈现校园协调一致的格局,从而为大学文化治理提供重要的载体依托。

(二)制度文化的标准化建构:实现儒家文化在大学文化治理中的制度化传承

大学文化治理需依靠符合大学运转的相关制度体系。其制度文化的建构需基于在学术研究、学科设计、人才培育等各项领域的长期发展过程的基础之上,形成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决策机制、审核机制和评价机制等,以此保障大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以规章制度来规范校园各项活动的运行,表面上是在规则的作用下对大学内部各多元主体的行为加以约束,实则是以法理人情的兼顾来促进校园环境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与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德主刑辅”的政治观念是相互呼应的,即提倡在德治的背景下,将“刑”亦为“法”,作为治理的重要手段。

如若在大学文化治理的实施过程中,将这种思想理念进行延展的话,大学制度的标准化建构其一要依据于传统儒家文化的相关背景,积极探索并确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以此实现“德礼”精神在大学教育范畴内的落实。其二也需以民主性、参与性、透明性的校园法规条例实现院校内部利益相关者从被动治理到民主参与、共同治理行为转变;
以党务、行政、学术及服务保障等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程序等,确保大学文化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行为文化的功能性叠加:加强儒家文化在治理活动中的实践应用

大学的行为文化实际是大学在文化治理工作过程中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以文化理念与制度体系的相互贯通指导着儒家核心文化价值观在大学文化治理过程中的落实和实践。鉴于其在人本、仁政、礼乐规约等方面的功能价值,已然构成了众多大学文化治理的价值追求和运行标准。基于此,大学行为文化建设不仅是检验这一标准适用度的方法路径,更是儒家文化在大学这一场域内落地的关键步骤和系统工程。

孔子所讲“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中也洞察到儒家的为人处事之道本身就是一种行为文化的彰显,根本在于只有在价值实践中才能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因而,加强儒家文化在大学治理活动中的实践应用,一方面要始终以核心价值理念体系为指导,系统化建立人们的行为规范体系,另一方面要将行为文化应用到治理活动的方方面面,融入日常生活,将这种行为文化培育成日常习惯,在生活中带领“大学人”习得儒家传统文化中启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远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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