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品归类查询 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思路探析

     【摘要】通过对历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商品归类题的题型分析、考试重点分析和考试知识点分析,总结出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商品归类题的命题规律及归类思路。
  【关键词】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归类思路
  
  
  报关员是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事报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取得报关职业资格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海关总署组织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报关员资格考试),获得《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是从事报关工作的专业资格证明。海关总署自1997年开始举办报关员资格考试,至2011年底已举行了17次考试,在历次考试的试题中,进出口商品归类都是重点内容,所占分值比例较大。但从历年考试结果的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归类题的得分率普遍偏低,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商品归类题的得分情况将直接影响报关员资格考试的通过与否。
  如何提高商品归类题的得分成为众多考生关心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历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商品归类题的命题规律及归类思路,从而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商品归类题的得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分析
  1.题型分析。从2003年开始,报关员资格考试的题型基本固定,其中第五大题为商品归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小题以文字描述的形式表述商品(从2008年开始,大约有25%的小题加入了图片),要求考生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书查出该商品的8位数编码,再将该编码的8位数字相加求和,然后根据求得的和数在答题卡上将对应的选项栏数字标号涂黑。2011年报关员资格考试首次采用机考的形式,商品归类题的形式也发生了改变,不再需要将商品编码的8位数字相加求和,而只需在商品编码栏的输入框内输入8位数编码即可。
  2.考试重点分析。《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书是考试中用于查找商品编码的工具书,该书将国际贸易商品分为二十一类,97章,通过对历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的分析,发现各类、章的分值分布及出题概率并不相同,表1列出了2003年~2011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在各类中的分值分布及比例情况。
  
  从表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每年必考的是第一~第四类(动植物类)、第六类~第七类(化工类)、第十一类(纺织类)、第十四类~第十五类(金属类)、第十六类~第十八类(机电仪、运输工具类)。2003年后从未考过的是第十二类(鞋帽类)、第十九类(武器、弹药类)和第二十一类(收藏品、古物类)。分值比例较大的是第一~第四类(动植物类)、第六类~第七类(化工类)、第十一类(纺织类)、第十六类~第十八类(机电仪、运输工具类),这四大类大约占到该题总分的80%。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与我国实际进出口业务紧密相联,必考的以及分值比例较大的类都是我国进出口贸易量大的重要商品所在类。因此,考生应将第一~第四类(动植物类)、第六类~第七类(化工类)、第十一类(纺织类)、第十六类~第十八类(机电仪、运输工具类)作为重点进行复习,对于国际贸易中不可能出现的商品,例如:武器、弹药(第十九类)和古物(第二十一类)则可以不用复习。
  3.考试知识点分析。通过对历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的分析,发现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主要考查考生商品知识的掌握情况、《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目录结构的熟悉程度、归类总规则的运用情况、特定商品归类原则以及一般商品归类技能的掌握情况。因此,考生必须了解相关的商品知识,熟悉《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的目录结构,真正理解有关品目条文、子目条文及注释的含义,掌握特定商品的归类原则,能够正确运用归类总规则进行归类。
  ①对商品知识的考查。了解相关的商品知识是归类的前提,在对商品知识的考查上,经历了由难到易的过程。2003年之前的商品知识较难,难在某些商品知识不是常识性的,而且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又没有具体列名。例如:“猴枣(2001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4题)”,猴枣为猴科动物猕猴等内脏的结石,有药用价值,属于黄药的一种,应按“供配制药用的腺体及其他动物产品”归入品目05.10下黄药所在的子目。而大部分考生并不了解这一商品知识,而是顾名思义,将“猴枣”按枣子归入第8章水果。2003年之后报关员资格考试降低了商品知识的考核难度,商品归类题所涉及的商品知识通常是常识性的,对于非常识性的则会给出解释,考生可以根据给出的解释判断其属于哪类商品。例如:“有机玻璃板(有机玻璃的化学名称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2003年商品归类试题第7题)”,有机玻璃是俗名,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是其化学名,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只有化学名,该商品知识属于非常识性的,题目给出了有机玻璃的化学名,考生就容易找了。商品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具备的,考生应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积累。
  ②对归类总规则的考查。归类总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商品归类的总体原则,从2003年开始,《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书中已不再附“归类总规则”原文,这意味着对归类总规则的考察力度在加大,考生不仅应熟记归类总规则,能准确表述归类总规则的要点,而且还要理解归类总规则的含义,能正确运用归类总规则进行归类。
  ③对品目条文、子目条文的考查。品目条文或子目条文,是限定品目或子目商品范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通常通过商品名称、成分、规格、加工程度、用途等形式来限定品目或子目商品范围。有些条文较简单,例如:品目03.01的条文“活鱼”;有些条文则较复杂,在同一品目内包含多组相似商品,通常用分号分隔不同组别商品,每组商品的范围不同,考生应仔细分析不同组别所包含的商品范围及这些相似商品的区别。例如:品目42.02的条文用分号将该品目所包括的商品分为两组,两组商品不仅品种不同,而且对材料要求也不同,第一组容器可用任何材料制成;第二组容器只能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塑料片、纺织材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者全部或主要用上述材料或纸包覆制成,根据该品目条文“木制衣箱”应归入品目42.02,但“木制首饰盒”不能归入品目42.02。因此,考生不能简单的根据品目条文或子目条文是否包含待归商品的名称而直接归类。
  ④对注释的考查。注释是一种解释说明性文字,是为了限定各类、章、品目和子目所属商品的准确范围,简化品目和子目条文文字,杜绝商品分类的交叉,保证商品归类正确而设立的,分布于二十一类、97章当中,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从2003年开始,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题加大了对注释的考查力度。因此,考生在归类时除查阅品目条文或子目条文外,还应注意查阅相关的注释。
  二、报关员资格考试商品归类思路
  国际贸易商品成千上万,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国际贸易商品都进行归类,因为所有商品归类的一般思路是相同的。以下以历年报关员资格考试中的商品归类题为例,总结商品归类的一般思路。
  1.明确待归商品。首先,应明确待归商品是什么,这是商品归类的第一步。考生应认真审题,找出中心词,中心词也就是待归商品的名称。例如:“长途客运车辆(50座,柴油发动机)安装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2003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5题)”,该题的中心词是“防抱死制动系统(ABS)”,而不是“长途客运车辆”。也就是说这题要归类的商品是“防抱死制动系统(ABS)”,而不是“长途客运车辆”,但有些考生没有认真审题,按“长途客运车辆”归类了。所以,考试时首先应认真审题,找出中心词,以明确待归商品。
  2.确定类、章。明确待归商品之后,分析影响其归类的商品特征,对于品牌、产地等不影响归类的特征则不用考虑。例如:“菲利普牌915型电动须刀(2004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1题)”,“菲利普”是品牌、“915型”是型号,不影响归类不予考虑,影响该商品归类的特征是“电动须刀”。然后查阅类、章标题,列出其可能归入的章标题,接着查阅其可能归入的章的相关品目条文和注释,如有明确规定则确定章;如无明确规定则运用归类总规则二~五确定章(一般运用总规则三)。例如:“小轿车后视镜(已经镶框)(2008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3题)”,影响该商品归类的特征有两个:一是作为玻璃制品归入第十三类的第70章,二是作为小轿车的零件归入第十七类的第87章,查阅的第70章、第十七类类注、第87章章注以及这两章的品目条文,并未明确规定该商品的归类,所以根据总规则三具体列名原则,品目70.09明确列出“玻璃镜(包括后视镜),不论是否镶框”,因此该商品应归入第70章。
  3.确定品目。确定章后,查阅该章的各品目条文及章注,如有明确规定则确定品目;如无明确规定则运用归类总规则二~五确定品目(一般也是运用总规则三)。例如:“一种印度咖喱粉,以丁香,小茴香子,芥末,姜黄粉和辣椒粉等香料调配而成(2010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7题)”,首先,该题的中心词是“咖喱粉”,根据题目的解释,分析影响其归类的特征只有一个,就是调味香料,而“印度”属于产地,不影响归类,查阅章标题应归入第9章。然后,查阅第9章的品目条文,因为品目09.10具体列出“咖喱”,所以该商品的品目编码为09.10。又如:“牛骨制的梳妆用梳子(2002年商品归类试题第12题)”,该题的中心词是“梳子”,影响其归类的特征有两个:一是按材料作为牛骨制品归类,二是按功能作为梳子归类,牛骨制品及梳子都是第96章的商品,所以归入第96章。查阅第96章的品目条文发现,“牛骨制品”归入品目96.01,“梳子”归入品目96.15,但并未明确“牛骨制的梳妆用梳子”如何归类,所以运用总规则三具体列名原则,因为品目96.15明确列出待归商品的名称“梳子”,而品目96.01未明确列出待归商品的名称,故将其归入品目96.15。
  4.确定子目。确定品目后,再确定子目,确定子目应至上而下,即按照一级子目→二级子目→三级子目→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不能擅自跳跃某一级子目,除非这级子目没有,而且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确定子目的思路为:首先,确定一级子目,根据所属品目的一级子目条文和相关注释,如有规定则可确定一级子目,如无规定则运用变化的归类总规则二~五,将归类总规则二~五条文中的“品目”改成“子目”即可用于子目的归类。然后按照确定一级子目的方法,依次确定二、三、四级子目,最终完成归类。例如: “黄大豆种子(1999年上半年商品归类试题第3题)”,该题的归类思路为:首先明确待归商品是“黄大豆种子”,影响其归类的特征有两个:一是按“大豆”归类,二是作为“种植用种子”归类,查阅类、章标题应归入第12章。然后查阅品目条文,按“大豆”归入品目12.01,按“种植用种子”则归入品目12.09,根据第12章章注三的规定“品目12.09不包括品目12.01的产品”,所以该商品应按“大豆”归入品目12.01。品目12.01下细分了一级子目,所以先确定一级子目,因为第一个一级子目条文为“种用”,所以应归入这个一级子目,该一级子目没有再细分,所以归类结束,最终按“种用”归入子目1201.1000。但是不少考生确定了品目12.01后,看到品目12.01项下子目1201.9010以“黄大豆”列名,就将1201.9010作为答案了。殊不知子目1201.9010是三级子目,其所属一级子目为“其他”,即子目1201.9010 为“非种用黄大豆”。所以,子目归类应至上而下,按照一级子目→二级子目→三级子目→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
  掌握了报关员考试商品归类题的命题规律及归类思路后,还得再通过适当的归类练习,熟悉《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结构和编排规律,掌握归类原则,才会取得好成绩。
  
  参考文献:
  [1]海关总署.2011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三)[OL].2011-07-05.http://www.customs.省略/publish/portal0/tab5393/module14961/info3083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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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关员资格考试之历年真题[OL].2012-01-14.http://www.省略/zhenti/.
  [4]郑俊田,刘文丽,徐晨.报关单填制与商品归类技巧专项训练[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5]林青.进出口商品归类实务[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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