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提能:推动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质监工作再上台阶】 棉花絮

  2011年,在中纤局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纤检局突出“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主题,传承优良传统,创新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障了全省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三个着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一)着力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我省政府主导、质监部门主管、纤检机构主动、相关部门联动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棉花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为此,我们一是主动汇报,争取当地政府对棉花质量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领导。许多市州纤检局主动协调,促成市州政府牵头召开了全市棉花质量监督和纤维执法打假联席会议,分管市长亲自部署新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不少市州纤检局会同市质监局督促当地政府召开了棉花质量重点区域整治专题会议,并以政府名义出台棉花质量重点区域整治方案。二是注重引导,督促企业自觉承担质量责任。市州纤检局有的联手棉花协会引导辖区内新体制企业共同倡导诚信经营;有的采取与新体制企业签订《质量诚信协议》的方式约束企业质量行为。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模式。根据中纤局要求,对原《棉花加工企业履行质量义务定性判断标准》、《棉花加工企业质量档案》(纸质)等进行了修订,对新年度棉花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方法、要求进行了再完善、再统一,使之更科学、更合理。
  (二)着力明晰工作目标。维护“两个安全”是纤检机构丝毫不能动摇的整体工作。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们一是印发了《湖北省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意见》、《湖北省2011年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二是适时下发了《2011年度湖北省棉包条码缺失、货证不同行等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等12个文件,调整或进一步明确单项工作目标及要求。新棉上市前,我省将旧体制企业作为全年监管的重点。随着国储棉入储,多数旧体制企业停止收购加工,我们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和目标,确保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位。目标年年定,责任年年划,落实到位是关键。一是棉花质量监管责任坚持分级落实,省局对全省棉花质量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市纤检局对辖区内棉花质量监管工作负责;絮用纤维制品监管责任以主管局文件分工为准,不是第一责任人的机构,也要做好协调、督办、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二是以文件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省市两级纤检机构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配合科室、专班数量。不少市州纤检局还以《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对科室和个人的责任进一步量化。三是省市两级机构加大了工作责任落实力度和效果的随机考核频率,对责任人不在岗或监管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大措施”提升能力,规范行为
  (一)以治庸为契机激发全系统“想干事”的激情。2011年3月起,我们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治庸问责”活动为契机,着力整治庸、懒、散、软,激发全系统“想干事、干大事”的激情。一是借全省棉花质量监督暨纤维执法打假会议,全面回顾全系统监管职能履行情况,查找缺陷,剖析原因,开展“燃烧激情,推动纤检事业跨越式发展”大讨论,在全系统达成“只有不厌烦、不畏难,监管职能才能履行到位,纤检事业才能发展”的共识。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大走访、市场大调查、工作大讨论”活动,成立7个工作组,历时两个月,按照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两大块开展调研和讨论,激励干部职工在复杂的市场和监管环境下,重视困难、发挥优势、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三是召开湖北省纺织品服装及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抽查质量状况分析座谈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与100余家大中型纺织服装和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共同探讨对策。四是利用局域网站、《湖北纤检简报》、“周末职工大课堂”、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解放思想 燃烧激情 创新发展”大讨论,号召全系统坚持“面向产业办纤检、面向市场强纤检”的工作理念,履行好监督、执法、检验三大职能,全力打造“监督检查―质量检验―质量预警―行政执法―督促整改”的监督预警平台,切实为产业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以培训为手段提升全系统“能干事”的能力。针对近两年部分纤检人员变化频繁的现状,我们一是采取自学、讲课、讨论和电化教学等方式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由省局统一规定,地市机构负责实施。2011年5月前,培训内容为“一法两规定一标准”,即行政强制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新棉上市前,培训内容为“一条例一办法两个系列文件”,即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和全省棉花质量监督暨纤维执法打假会议系列文件。二是采取讲座、研讨等方式对地市机构分管执法工作局领导进行集中培训。内容包括“一法两规定一标准”和办案技巧、风险防范等,并对涉及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和集团采购纤维制品质量的疑难案件进行研讨。三是采取上挂省局的方式,对全省地市机构案件初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湖北省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审理规定及对外执法文书的制作,并对近几年已评查的案卷再点评。
  (三)以案件为抓手规范全系统“干成事”的行为。一是要求各地主管局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进行了再次明确。二是开展了以案件评查为重点的执法工作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局根据自查和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全省共自查案件263件,抽查案件26件。省局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三是各地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制订了书面整改方案,并按要求组织整改。省局采取调看案件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办,对倾向性问题给予了警示。
  
  “三环紧扣”锁住重点,强化措施
  (一)加强事前引导,营造全民关注质量氛围。质量宣传常态化,3・15期间、9月质量月和节假日,省局再次向社会公布全省纤检机构质量举报电话和信箱,并采取在线答疑、短信互动、专题讲座、摆摊设点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咨询。同时,借助主流媒体,采取专题采访、专题报道等方式,剖析产生质量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早部署、早统一。新棉上市前,全省纤检机构有侧重地开展了棉花生产情况、品质情况、上年度经营情况调研和棉花质量监管工作回访。省市两级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省局印发了《湖北省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意见》,并对中纤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落实要求。各地市机构也制订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中纤局和省局部署再细化。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以“阳光纤检”系列活动为抓手,通过流通制约生产。从2011年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阳光纤检进工地、进社区、进老区、进幼儿园、进高校、进民政、进商场”大型警示宣传系列活动,共深入各类场所200余个,举办知识讲座20期,提供咨询服务354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利用网站和报刊宣传40余次。5月26日,“阳光纤检走进武商”,采取视频方式为武商集团全省各大卖场100余名质量管理人员举办专场培训;9月5日―6日,“阳光纤检走进华科大”,20多位青年质量志愿者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现场讲解“黑心棉”和劣质毛衫、羽绒服等产品的判定标准、危害及鉴别常识,共接待咨询师生及家长1000多位,湖北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二)加强事中监督,防止质量违法行为滋生。一是坚持“扶大限小”,将棉花质量监管重点向旧体制企业,尤其是无证企业转移。新棉上市以来,省局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处罚对象90%为旧体制企业。二是切实加大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新棉上市后,全省纤检机构对辖区内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彻底排查和按企业类型分别建档,并实施分类监管。截至12月底,全省42个专班共检查棉花收购加工企业1840家(次),有证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检查籽棉大垛2037个,抽查成包皮棉3221批,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5份,办理棉花质量案件179起。三是扎实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了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专项检查、“两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打假、全省幼儿园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全省高校学生用纤维制品专项抽查、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活动,检查各类生产和经营场所631个(次)、检查絮用纤维制品87.13万件(床),原料243吨,办理质量案件35起,端掉“黑心棉”窝点6个,查获劣质絮用纤维制品1.3863万件(床)、原料9.3吨。
  (三)加强事后跟踪,巩固质量监管工作效果。一是将棉包条码缺失、货证不同行等问题综合整治对象延伸到棉花专业仓储和旧体制棉花加工企业,并对公检和国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追根溯源。综合整治期间,全省共检查涉棉企业470家,检查成包棉花939批,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4份,办理质量案件87起,涉案货值3466万元,查封棉花加工设备2台、棉花85吨。二是在切实加大集团采购纤维制品生产环节质量监控力度的同时,更加关注集团采购纤维制品质量监控制度全面落实情况,防止检完了事和查完放行,主动与教育和民政部门联手,督促学校全方位把好产品质量关,督促民政坚持“企业和产品两个准入”。通过帮扶,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走出了学生自愿前提下纤维制品集团采购质量监管新路子,省民政部门采购的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货证同行、货证相符”率保持100%,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效果得到国家六部门“黑心棉”联合督查组肯定。
  
  “三管齐下”加强督办,巩固成效
  (一)有侧重完善质量监管工作考核方式。根据2011年度全国棉花质量监督暨纤维执法打假会议的要求,结合中纤局有关棉花质量监管工作考核的意见,我省在原《湖北省专业纤检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北省2011年度专业纤检工作考核方案》及《湖北省2011年度专业纤检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表》,重点考核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及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新的考核细则加重了监管行为规范化考核分量,补充了监管结果评价真实性考核内容,增加了探索监管工作新方法和新模式的奖励方式。
  (二)分阶段加大棉花质量监管工作督办力度。新棉上市初期,督促各地力争做到“三个掌握”,即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掌握棉花企业和棉花生产基本情况、掌握棉花质量监管的目标、程序、要求,引导相关人员跳出经济效益圈子对监管工作再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能力,全面履行职能。9―10月中旬,督促各地力争做到“三个转移”,即监管重心向旧体制企业转移、监管方式向定量检查转移、执法办案重点向大要案转移,充分利用纤检机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规范企业质量行为。国储棉开始入储后,督促各地力争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监督专班坚守在收购加工一线、确保企业在线回潮率指标和送检小样的真实性、确保公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追根溯源,引导各地合理排兵布阵,统筹谋划,监督公检双管齐下,确保棉花质量安全。下一阶段督查督办的重点是行为规范是否“严”、措施落实是否“实”。
  (三)多手段加大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督办力度。针对“黑心棉”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成本低、易反弹的特点,省局采取信函调查、实地暗访、书面督办、当面会商的方式,及时提供质量线索、及时提供整治建议、及时提供技术保障,加大汉川“黑心棉”整治督办力度。孝感和汉川两级政府、孝感和汉川两级质监局、孝感纤检局坚持不懈,层层把关,打扶结合,促进了整治效果的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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