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研究|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

  【摘要】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具有以下共性:首先,心理痕迹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被遗留;其次,心理痕迹反映了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特征;第三,这以心理特征通过犯罪现场某种载体表现出来。
  【关键词】犯罪现场;心理痕迹
  【中图分类号】D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7-0077-1.5
  一、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概念界定
  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进行研究,应该了解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概念。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指违法犯罪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显露的某些共性的、典型的心理特征。这些心理特征通过违法犯罪行为间接地反映在行为现场的遗留物、遗留痕迹等作案物证中。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外显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的结果间接反映犯罪嫌疑人主观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的痕迹。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作案过程中实施犯罪行为时,通过遗留在现场有形物质而显现出来的某些特定的、一致的典型的心理特点及客观存在的案犯思维现象。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通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遗留在犯罪现场上的有形物质痕迹表现出来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犯罪活动各方面情况的各种现象。
  二、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特征
  (一)客观性。心理痕迹的存在离不开与心理、生理相关的物质痕迹,它是通过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间接地反映出来的。而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是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犯罪现场心理痕迹主观上表现为一种心理现象和心理属性,客观上却是通过犯罪现场有形物质或留存于被害人、知情人和同案犯等的记忆中形成的物质化、客观化的痕迹。这表明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蕴藏与犯罪物质痕迹之中,它的发生与变化和物质变化紧密相连,是客观存在的。
  (二)相对稳定性。由于通常人的思维存在定势的问题,也就是说,人的心理要素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甚至一生中,在不遭受重大变故或者是刺激的情况下都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由此反映在犯罪现场心理痕迹也是相对稳定的,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犯罪分子的心理面貌特征。
  (三)无意识性。无意识是对某种对象不自觉的、不由自主的模糊认识,如习惯性动作、技巧、技能等。通常情况下,人们的行为中会存在着一些无意识行为,这些无意识行为能够反映人们内心的真实状态。在同一时间内,人们的注意只能够保持在一个或很少的几个对象上。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由于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犯罪极其有限,尤其是在犯罪分子处于极度兴奋之时,或在紧张心理松弛之后,都会产生无意识行为。犯罪分子在无意识状态下留下的痕迹,对于侦破案件极有价值。
  (四)间接性。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通过犯罪现场间接反映出来的。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是有形的、可见的或者是通过仪器和技术手段可以显现和提取的,是物质实体的注意对象。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则不能直接从犯罪现场上发现和提取,必须通过科学的思维去分析、解读,才能认识到犯罪现场背后的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
  三、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在侦查中的应用
  (一)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人的行为是一定动机推动的结果,动机来自于人的需要,人的一切行为,皆由动机而起,犯罪行为也是这样的。不同的犯罪动机反映出不同的犯罪心理,表现出不同的犯罪手段和方式。从现场遗失物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破坏的情况,以及被害人身上致死、致伤的痕迹,可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如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用榔头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砸得面目全非,充分表现出残忍的报复心理痕迹,破案后发现案犯是被害人家的邻居,由于受到长期的欺负,而导致强烈的报复心理动机。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仔细地勘验、检查,以确保能反映现场心理痕迹的物证被全面提取。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所遗留下的能够反映某些稳定的心理特征,如气质、能力、性格、爱好等,体现的是犯罪嫌疑人个性特征。犯罪嫌疑人个性方面的特征,是在犯罪嫌疑人长期的生活、工作,尤其是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受内在的自身因素控制。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尽管会极力伪装,但终归难以根本改变个性的稳定性,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作案时空、目标、手段的选择,事先有否预谋,是否知情及痕迹物证特点当中表现出来,对这种心理痕迹体现的个性特征进行分析,有助于划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三)分析案件串并的可能。犯罪行为人习惯作案手段是由习惯性思维决定的。习惯性思维是指使用一种固定的思维程序、思维模式来处理同一类事情的心理倾向。犯罪行为人在首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皮层中建立了稳定的刺激,在以后遇到相识的条件和情境时,仍会用相同或相似的手法继续实施同一类型的犯罪活动.形成较稳定的特点,这种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表现在各个现场上.呈现出心理痕迹的共同性。正是利用犯罪心理痕迹的共性为我们通过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进行案件的串并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有助于侦破流窜犯罪案件、系列案件,通过破一案带一串,破现案带积案。
  (四)重建犯罪现场。分析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目的之一是要对犯罪现场进行重建。犯罪现场重建又称为犯罪再现,指侦查主体根据犯罪现场勘查收集的相关信息,运用各种科学原理,通过逻辑思维方法对犯罪现场构成要素进行的虚拟性再现活动。侦查人员在对现场进行重建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物质交换原理的运用;另一方面还要正确运用逻辑推理,如实再现现场,合理解释现场存在的物证及出现的原因。
  总之,犯罪现场中提取的痕迹物证是犯罪心理分析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犯罪现场中痕迹物证与犯罪人的心理之间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尽可能地发现犯罪信息中透露、隐含的犯罪心理因素,如行为动机、目的、行为方式等。勾画出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过程,并确定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明确侦查方向和范围,制定破案计划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在侦查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简介】刘畅(1988- ):女,中国刑警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

推荐访问:犯罪现场 痕迹 心理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