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 狗子的幸福生活

  我叫狗子,没什么文化,人又穷;农活倒是会做一点的,但那都是赔本的买卖,每年的收成还不够我交农业税呢,所以我再也不想当农民了。要知道,我们那个鬼地方,地里不长起花,只长盐花。到我毛三十岁了,确切地说,是二十八岁的那年秋天,家里给我娶了个傻媳妇,是邻村的,叫金花;她不只是有点傻,而是真的傻。正因为如此,这门婚事家里也不怎么花钱,我爸我妈就像走夜路还拾到了皮夹子,整天笑得合不拢嘴。但我却羞于启齿,因为金花经常到了外面就不晓得回家,而且会随便跟男人解裤带。她不懂得男女之间的约束,以及家庭的责任。
  我们结婚后的第二年,她就生下了一个傻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这些我都不计较,总以为有了孩子,她就会好一点,规矩一点,但谁知她变得更傻了。经常三天两头不在家,掷下傻儿子不管,一个人到外面去鬼混。几个月大的孩子没有奶吃,没有母亲照看,整天哭啊哭,一哭就是几个小时,真是罪过啊,嗓子都哭哑了,全身哭得发紫发黑,可把人吓的,我在家里再也呆不下去了,不然我会疯掉的,我就跑了出来。不是我没良心,那些日子我是一忍再忍,但再也忍不下去了。可怜我那个傻儿子,谁叫他生在这样的家庭呢?
  我第一次离开家乡,先是来到县城盐镇,在县城呆了几天,就不敢再呆下去了,因为县城太小了,经常能碰到我们村上的人;随后我就来到了省会城市南京,可我又没什么文化,又没什么手艺,力气也小(你瞧我的小个子就知道了),所以一直找不到生活做。当然,我也在几个建筑工地里干过几下,但都不长远,要么做个十天半个月的,要么做个一二个月的,随即他们就不肯用我了。有几个地方连那个把月的工资都不给我,我开头还讨讨,后来就不讨了,讨了也没用。他们打定主意要赖这点工资,你一个人势单力薄的,又怎么讨得到呢?
  正当我在南京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碰到了吴大哥。在这之前,我对拾荒的事一窍不通,除了想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之外,就只有挨饿等死的份了。那天我已经有四五天没有吃东西了,我只感到身子发飘,整个人恍恍惚惚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晃来晃去;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就那样晃到一座桥上。桥下的香味吸引了我,我感到饿极了,看到桥下的清水,就想下去喝个饱,也算是聊以自慰吧,总比瘪着肚皮好受些。我喝了一些水,就看到堆着草垛的桥洞真是一个好地方;要知道,这之前我在不少立交桥底下过过夜,但那些地方太不安全了,老被城管啊公安啊交警啊赶来赶去的,一刻也不得安宁。而这里的桥洞就不同了,俨然如世外桃源一般,城里人只从桥上面经过,根本不会在意桥底下的。那天我实在累坏了,喝了几口河水,就走不动了,就想到桥洞里去睡上一觉,你知道,在城市里像我这样的人想找个地方躺躺可不容易了。我爬进桥洞一看,失望之极,因为已经有人占去了。
  刚才我没有看到他,他正坐在桥洞里吃饭;按照我们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能抢占别人的地盘的,于是我转身就走。但那个人却叫住了我。那个人就是吴大哥。他盯住我的脸看了好一会儿,问我的脸怎么这么苍白?是不是病了?我却紧紧地盯着他的铁锅摇了摇头,那锅里被他烧焦的饭糊实在太香了,香得我都透不过气来。这是吴大哥把从好几家饭店酒楼里讨来的剩菜剩饭,来了一个大杂烩,可真是色香味俱全哪!他本来只让我吃一碗的,后来我却吃了一锅。吴大哥就坐在边上抽烟,看着我微微地笑,笑我简直是饿煞鬼投胎的。
  我一连睡了两天两夜,才还过魂来。吴大哥听了我的经历,就把我留下了,让我和他一起住在桥洞里。他教我如何捡破烂,如何捡剩菜剩饭,如何逃避城管等等。我想不到做个城市的拾荒者,也有这么多学问。吴大哥说那是,我们这可是在别人的城市里打洞呵!当我第一次将捡来的破烂换作十二块二角钱时,吴大哥还带我去了附近的一家建设银行里,开了个户头,把钱存起来;回到桥洞,他又教我把存折缝在自己的裤衩内侧,正对着我的肚脐眼。吴大哥笑道,这玩艺儿防伤风感冒、腹泻肚子痛可有特效呵!我被他逗乐了,可以这么说,从那一天起,我开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不想我的那个傻媳妇,但说实话,我倒是挺想我的那个傻儿子的;尤其到了后半夜,一觉醒来,我的耳边就响起孩子的啼哭声。唉!不管怎么说,他总是我狗子的儿子啊。那段时间我拼命地工作,起早贪黑地捡破烂,我想多积一点钱,然后回家去,把傻儿子抱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还有治呢。那几年我整天就像蚂蚁那样卑微地行走在城市背阴的角落里,战战惊惊地徘徊在城市居民生活的垃圾堆之间,为了拾一只在春风中飘飞的塑料袋我会不断地踮起脚来,向它扑过去;为了捡一只在别人脚下不断打滚的易拉罐,我也会跟着人家走出去很长一段路,而且一次次地俯下身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出来后的第五年年底,我已经攒了三千多块钱,我喜滋滋地告别了吴大哥,直奔家乡。也许是命吧,从南京到盐镇的长途汽车上,不知哪个狗日的把我的血汗钱给偷了。我到了盐镇一摸口袋,双脚都软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回家去,就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南京。吴大哥见到我大吃一惊,问我不是回家了吗?我说钱都没了还回个鸟!妈的,这些小偷也太缺德了,将来生个儿子没屁眼。
  但第二年快年边时,我还是回了老家,那要感谢政府感谢党,他们对我们这些盲流可好了,不但给我们买了回家的车票,还请我们吃年夜饭,那红烧肉油滋滋香喷喷的,在我吃过的肉里,就这一回最香最好吃了,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们还让我们在漂亮的房子里过夜,第二天一早又送我们上车。还通知我们县我们乡里的干部,让他们用拖拉机到县城的车站把我们接回去。那可是专车接送呵!乖乖的,把别人给眼馋的,直流口水。
  这是我第一次被遣送回家。后来我又被遣送过几回,大概有三四次吧;但最后两次就不是回老家了。这倒也不是因为乡里不让我们出来,就像他们所说的,再出去就打断我们的狗腿了。其实说句私下话,乡里村里倒是希望我们出来的,要不那一年王乡长就不会请我们吃饭了。王乡长在祝酒词里说了,号召我们这些拾荒者要向前村的王金宝学习,致富不忘本,有了钱就回乡办工厂,带动一部分乡亲们先富起来;也要向后庄的刘成德学习,在大都市里拾金不昧,永葆咱们农民本色,将捡到的十万元现金还给失主而上了省党报,把咱们家乡的脸撑得比屁股还大。后来我也学了人家一把,有年冬天一个桂林女游客在玄武湖游玩时不慎将眼镜丢进了水里,我毫不犹豫地跳下湖去,只可惜玄武湖太深了,我摸了半天也未能摸到人家的眼镜。不过,我也上省党报了。有位记者把我刚从水中出来、颤抖着夹着衣服离开现场的镜头拍了下来,登在省报的“社会新闻”版上。这张报纸我至今还保留在身边,你看看,怎么样?我的样子是不是很狼狈?   说起吴大哥你可能还不知道,他是浙江人,办过工厂,当过老板,谁知做生意把一切都搭进去了,包括他漂亮的老婆。可气的是,这一切都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徒弟和他老婆勾结设下的圈套,让他血本无归,只有把十几年辛苦赚下的上百万元家财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如数地拱手相让。他想想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有天夜里提着杀猪刀,找到那家伙二话没说就捅了数刀,到底是几刀他也不清楚了,总之那家伙只叫了一声就倒在血泊中,过去了。吴大哥掷下刀子,就满世界地奔命去了,他也不敢在外面找活干,怕被人发现,就靠捡破烂为生。这样过了许多年,有一次他潜回家乡,才发现那家伙并没有被他捅死,依旧活得好好的,但这时候吴大哥已经没有了报复的想法,又折身回到了南京,继续他的拾荒者生涯。其实凭吴大哥的才能,他要找一份象样的工作,也是很容易的事情,但他过惯了拾荒者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才有后来的我与他相遇。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吴大哥这样豁达的人,仿佛尘世间的一切早已不在他的眼中了。
  有一天夜里,我们一觉睡醒之后,大概已是次日的凌晨了吧,忽然听到桥上面有女人的尖叫声,好像惊恐万状的样子,吴大哥要上去看看,我劝也劝不住。吴大哥叫我不要上去,但我还是跟着他一起上去了。到了桥上,我们才发现三个小流氓正在欺侮一个女孩子。月光下,那个女孩子流着泪,跪在地上,瘦削的身子一直颤抖着。吴大哥走过去,挡在她的跟前,叫她不用怕,起来赶紧回家吧。那三个小流氓狞笑着,纷纷亮出家伙来,叫吴大哥放聪明点;但吴大哥毫不畏惧,他说头落地不过碗大的疤,叫他们一起上吧。他们就像虎狼一般朝吴大哥扑上去。好在我赶紧回桥洞找了两根棍子,最终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但吴大哥的右臂却被刀子划了一个大口子。我帮他包扎了一下,吴大哥说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硬是把那个女孩子送回家。在路上我们才知道她是附近一家工厂的女工,每个星期有四天时间要上夜班,就怕路上有歹徒了。吴大哥说没事,只要她不嫌弃,以后他可以送她的。就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她上夜班,吴大哥就雷打不动地护送。但直到吴大哥去世的那天晚上,他还不知道她姓什么叫什么,他没有问,也不想问,他说他只是喜欢她看他的眼神,单单为这份眼神,他这么做就心满意足了。我说吴大哥你是不是爱上她了?吴大哥说,爱上了怎么样?不爱上又怎么样?他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像两条平行的铁轨,永远不会有相交的那一刻。吴大哥说她的出现已经让他感到人生莫大的满足了,因为她很像吴大哥过去的老婆,尤其是那双眼睛,他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幸福过。因为这个世界只有你所牵挂的人,你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日子过得非常充实。说实话我真的很羡慕吴大哥,瞧他整天开心地哼着江浙小调,这才叫生活呢!而我就没有什么可牵挂的。这几年里,我的父母亲先后离开了人世,金花也带着那个傻儿子走了,有人说她回娘家了,有人说她离家出走了,我也不想去弄清楚。我忽然之间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做人做得缺滋少味。
  那天夜里,吴大哥照常半夜里起来,去护送他的梦中情人。他把她送回家后,在返回桥洞的途中,又遇到了那几个小流氓;确切地说,是他们候到了他,一共七人。他们就是要给这个多管闲事的吴大哥一点颜色瞧瞧。他们这么说也这么做了,在吴大哥的身上捅了七七四十九刀。这是我被叫去警署认领吴大哥的尸体时才知道的。我后来找到那个女孩子,把吴大哥的事情告诉她了,她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我就觉得吴大哥活得值。事后我也送过她几次,但不久她就辞了那份工作,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我很明白吴大哥的心愿,所以在第四次被遣送时,我没有回老家,而是去了吴大哥的家乡。我把吴大哥的骨灰给他家人送去。我把骨灰盒和吴大哥的身份证偷偷地放在他老家的门口。那是一个有上弦月的夜晚,吴大哥的家乡天空很蔚蓝,星星密密麻麻的,也很像我的老家,这让我很心酸。我在那里偷偷地大哭了一场。
  替吴大哥办完最后的事情,我又回到南京,回到了桥洞;但我这次回来,是为了告别桥洞、告别南京的,因为吴大哥的离去,这儿已成了我的伤心地,我再也不想呆下去了。
  你问我们这些年在南京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没有,真的没有。再想想?想也没用,只是……有一件事说出来怪丢人的,而且搁在我心里搁得我的心都起老茧了。说说?好!说说就说说,那是好几年前的一个大年三十,下午,我和吴大哥把一年来拾荒所得的钱盘算了一下,居然都积了好几百块,我们那个高兴呀,决定要好好善待自己,就到附近的菜场里买了很多菜,又搞了点老酒喝喝。老酒这个东西你也是知道的,后劲一上来人就特兴奋,就特想找个什么事儿来做做,而且越刺激越好!作为两个男人,两个长年累月孤身在外的男人,这时候最想做点什么事就不用我说了吧。老实说,平常我们都不敢把自己当作男人看,不敢有那想法,但这个大年三十的傍晚,那想法就太强烈了。一想到那事儿,我们身体里的那只老虎就扑出来了,谁也拦不住它。于是,我们将酒杯往河里一掷,就上街去找那号女人了。
  大年三十的夜街上,热闹而又冷清,但热闹是他们的,而把冷清归了我们。我们一连走过了三四条街,都没有找到那号女人,想必她们也都回家过年去了。是的,我们比她们还不如,她们还有家可回,而我们呢?最后我们在夫子庙附近的小巷子里,找到了两个有点丑的姑娘。当然,漂亮一点的也有,但我们自觉不配。我们去了她们的住宿,因为我们不能带她们来桥洞,那多丢人显眼呀。但是她们太年轻了,绝对到不了十八岁,老实说给我们做女儿还嫌小呢。到了她们的宿舍里,我和吴大哥已经不想做那事了,真的,忽然间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也不是真的不行,而是觉得缺德,那么小的孩子,作孽啊!我们七谈八谈,谈了彼此的家乡和亲人,谈着谈着眼泪都流下来了。最后走时,我们给她们每人五十块钱,但她们硬是不肯收,还叫我们常去玩呢。
  那天夜里我们回到桥洞,吴大哥点了盏灯,灯光那么一闪,不知为什么我们又冲动了,后悔刚才没有做那事儿;你说我们是谁?盲流!盲流还跟那号女人讲仁义道德,你说我们是不是有病呀?河面上很冷很冷,但我们的身子很热很热,吴大哥和我就站在桥洞边,掏出家伙,就把那些害人的东西全洒进了河里。说来真是丢人,你说我们这干的是什么事吗!但我们私底下说句实话,那还真是痛快。吴大哥就更有意思了,他躺下去后,还美美地想他那些东西,说这会儿不知被多少鱼儿吃去了,说不定哪天还孵出几条美人鱼来呢?那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呀!美人鱼就在桥洞底下游来游去,给我们唱歌,叫我们爸爸爸。他这样说时,我又想到家里的那个傻儿子,心里酸酸的;如果我有钱,或者他有个有钱的老爸,来城里的大医院把他脑子里那团多余的肉瘤割除了,他就不傻了。想想,眼泪就出来了;妈的,我真不像个男人。
  送走吴大哥后的第二年,我就离开了南京城。我又一次选择了遣送,而且报了一个比较南方的地方。那地方叫龙滚,一眼望出去除了山还是山,据说那一个个小山头都是龙打滚时滚出来的。我被遣送到那儿以后,他们才发现我并不是那儿的人,因为其余的人都让各乡各村的干部领走了,唯独我一个人没有乡村要,而且我也不会说那个地方的话。于是他们讨论来商量去,最后决定把我送去了另一个乡去:南雄。南雄人见我也不是本地人,硬要退回去,但对方不收,双方争执了很久,最后不管三七廿一就把我送进了红山精神病医院。不过这也挺好的,我在精神病医院里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位置,我在这里学了不少文化,也做了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我想他们把我送进红山精神病医院是天意。负责给我检查身体的赵医生,一眼就把我看出来了,硬是咬定我没有病,他问我是谁?来这儿干什么?我说我有病还不行吗?我已经老了,就想找个归宿。赵医生说,我们这儿不是避难所,而是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你给我滚出去!我就“扑嗵!”给他跪下了。我那是真跪,扑嗵!膝盖撞在水泥地上,感觉脚馒头就像是撞碎了一般,但我顾不上疼痛了,我又“啪!啪!啪!”就是三个响头,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但赵医生身子往后挪了挪,对我凶道:你快起来,起来说话!我跪着恳求他道:我已经走投无路了,你老人家非要赶我走,那我今天只有一死了之了。赵医生也许是被我的架势唬住了,他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我说我可以不白住在这儿,我可以干活,守门,冲厕所,到厨房烧火洗碗,只要我干得了的事情,我什么都愿意干,只求你千万别赶我走。
  所以你瞧,我现在就坐在这家医院的传达室里,静静地和你说话,并听从赵医生的话,回答你的一切问题。我现在可是这家医院的门卫、环卫工人和园丁……身兼数职呵。就像当年的吴大哥那样,现在我过得很充实,很幸福;你看那幢房子的屋顶上、以及其他房子的屋顶上,那些成群结队地乱说话和乱打架的麻雀,你看到了吗?其实麻雀是天国的一支旺族,自由自在,快乐无比;但人做不了麻雀,因为人把飞翔的翅膀换成了双知道掠夺的手,所以我们只有像狗一样生活,要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地呆在地面上,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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