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 [浅淡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

  【摘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全县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
  中宁县地处宁夏引黄灌区卫宁平原中部,现辖5镇6乡118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2个国营农场,政区总面积4226平方公里。境内土地肥沃,林茂粮丰,交通区位优越,特色优势明显,是中国枸杞之乡、全国商品粮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经济林建设先进县、绿色名县、全区循环经济试点县。近年来,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枸杞之乡、冶金重镇、物流之都、金岸明珠”的发展定位,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把好土地供应闸门,大胆探索化解资源瓶颈约束和供需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全县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土资源系统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地籍管理工作。在此项工作中,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及早安排启动,认真调查摸底,全面调处纠纷,采取综合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符合发证条件的42651户已全部发证到户,发证率达100%,有力地夯实了依法行政、凭证管地的工作基础,受到了县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随着土地登记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群众凭证管地、持证用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加快登记发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09年年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宁国土资发【2009】76号)下发后,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做了汇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宁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政策规定》、《中宁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程序及档案资料要求》,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参加的全县动员大会,拉开了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序幕。
  由于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是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为了帮助广大群众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规、政策进一步了解,全县动员大会后,按照既定安排,各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学习了《中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宣传了有关政策、法规,布置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会后各工作片、各村分级召开了村、组、群众动员大会。同时,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又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走村入户等方式进一步进行宣传,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中,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前提是摸清全县农村宅基地的底数。为使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掌握重点、了解存在问题,中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十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0个乡镇、114个行政村逐户摸底自查,共摸清我县农村共有住户65192户,符合发证条件的42651户,其中:旧证换新证25105户,新增宅基地666户,变更登记3404户;不符合发证条件只登记备案的22541户。
  根据摸底所撑握的情况,中宁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专业工作组,从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始实施进村入户,实地勘测每宗宅基地面积,绘制宗地草图;现场调查每宗地权属、界址,收集权属证明材料,确认权属,现场填制土地登记申报表格,现场指界,四邻签字盖章,确认四至边界。对权属或界址有纠纷的宗地首先实施调解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登记申报,通过近2个月的实地工作,调查土地面积1080.5平方公里,确权定界宅基地15120余宗,调解土地纠纷1220余宗,全面完成了县境内农村宅基地登记外业调查工作。随后,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人对42651宗农村宅基地登记表格申报材料等进行整理完善,将宗地草图转绘成正式宗地图,材料整齐后逐宗进行审核签字,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注册后,中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填写了土地证书,由个乡镇国土资源站负责将42651本土地证书发放到户,圆满完成了本次登记发证任务。有个别农民领到《农村宅基地证》后感激的说,政府帮自己解决了十几年的土地纠纷,十分感谢党和政府。有了这个小本本,心里就更踏实了。今后还要拿这个证去抵押贷点款,把日子过得更加红红火火。
  城镇规划区的农民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必然要失去耕种或居住的土地,可以说,城镇规划区的农民失去土地,是时代进步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我们建设土地市场不只涉及存量国有土地,也要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用。一方面农民要支持城镇建设的发展,只有城镇的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更快地提高生活质量。另一方面需要各方面来关心帮助失去土地的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建立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单位应从被征地的补偿费中安排一部分专项费用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体系的支出,用地单位也要从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共同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总体来说,城镇建设是全社会的事,全社会都应当关注因城镇建设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要正视被征地农民为县城建设所做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才能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中宁县本着“统一规划,集中居住,节约土地”的原则,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积极节地挖潜,盘活存量土地。采取新建安置点、宅基地换房、货币补偿等办法,对殷庄、朱营、石桥等“城中村”进行分批集中改造,不仅使群众告别了拥挤的危旧房,还走出了一条“节地挖潜、内涵发展”的路子,先后建成太平、金沙等“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8个,改造整治刘桥、铁渠等旧庄点20个,1587户农户搬入新庄点,3015户农户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迁出后的“空壳村”全部整理复垦。对中宁北街延伸段黄滨村拆迁安置点、西北二环路舟塔村拆迁安置点、高速公路沿线拆迁安置点、石空镇拆迁安置等项目的选址规划,都是国土资源部门在提供用地服务。尤其在高速公路两侧土地开发项目建设中,恩和镇部分村、新堡镇吴桥村拆迁的农户,打破村队界限利用国有山荒地集中连片建设塞上农民新居,共享基础设施资源,不但节省了用地成本,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而且有效缓解了占用耕地的压力,促进了用地的科学化、集约化。
  中宁县根据各聚居地的民族传统和居住习惯,将老灌区每栋宅基地面积严格限定在270平方米,新灌区限定在400平方米,山区限定在540平方米。工作过程中还对存在的一户多宅、有宅无户现象进行了重点清理复垦,对批少占多、四邻有异议的只进行了登记备案,未予颁发证书,有效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农宅登记发证每宗地都收集了申报、审批、权属、界址、图形、登记卡等相关的重要档案材料,这些材料是宅基地发证的重要法律凭证,是永久性的档案。因此,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对历年来农宅登记的档案材料和新增登记材料都逐一进行了重新整理分宗归档,形成了完整、统一、有序的农宅登记发证档案,为加强依法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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