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建制在医院建设中的应用_建设工程代建制

  摘 要   医院项目实施代建是医院建设的一种模式,代建制的实行为医院建设提供了专业化的建设管理团队,对医院建设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文章通过对代建制现状及特点的概述,具体阐述了深圳代建模式的特点。
  
  关键词
  代建制 医疗建筑 探索
  
  Abstract
  Hospit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on behalf of built hospital building of a model agent system implementation for the hospital building to provide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eam has a very active role on the hospital building. Through an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gent System, describ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gent construction model model in Shenzhen.
  
  Keywords
  Agent system Medical building Exploration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工作,待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制作为政府建设项目的主要管理制度之一,被广泛应用,现就其在医院建设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简述。
  
  一、代建制的历史背景及应用现状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专业建设经理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全部建设工作,但不承包任何工程建设实体内容。建设经理人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人的一切行为负责。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此举加快了我国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步伐。
  目前,国内代建制主要有3种模式,一种“委托代理合同”模式,在上海、广州、海南试点采用。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第二种“指定代理合同”模式,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代理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代理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第三种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二、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代建现状
  目前,深圳市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代建模式。深圳市政府专业管理建设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对全市所有医院、学校和体育设施等公共建设进行统一管理。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由市发改委确定投资,市建筑工务署建设,建设局管理,审计局审计,监察局监察,学校、医院等使用单位使用。深圳市政府所主导的“代建制”在与政府各部门协调加快项目的建设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与传统的各单位基建办筹建模式相比,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统一管理模式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大的管理团队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真正落到实处,使审计和监察的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深圳市医院代建情况及特点
  深圳市医疗资源相对较短缺,为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各大医院均进行了扩建,近年来还新建了一批大型综合医院,如深圳市滨海医院(以下简称滨海医院)等。由于医院建筑涉及到医疗流程、感染控制等一系列要求,而且综合性医院各科室都有相应的规范要求,需处理的问题复杂且专业性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需要在医院专业人员的配合下,才能完成医院建设的任务。于是,形成了深圳市医院代建的特点。下面以滨海医院工程建设为例进行分析。
  滨海医院于2005年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得到发改局同意立项的批复,2006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了发改局的同意批复。深圳市卫生局即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提出项目移交要求,但医院建设过于复杂,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要求卫生局完成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后再移交给工务署。深圳市卫生局应要求成立了滨海医院筹备办公室,专门负责滨海医院前期筹建事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向书》、《项目环境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设计报审、初步设计人防建设意见、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核准、人防报建审核和概算报批等。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滨海医院筹备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了由英国阿特金斯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设计咨询团队,对滨海医院的建设进行全面的咨询服务。整个咨询团队由资深的医院建设专家及医疗专家组成,在方案调整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医疗工艺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等各方面全面提出建议。
  2008年1月4日,滨海医院项目由滨海医院筹备办公室正式移交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市工务署提出要求滨海医院筹备办作为筹备建设单位继续完成项目的医疗工艺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工作。在2008年至2011年间,筹备办公室为了完善医疗工艺设计共组织50多次论证会议,请市内外相关的资深专家对滨海医院的医疗工艺流程进行分专科论证,使医院的医疗工艺设计能最大可能地满足医疗流程要求。筹备办公室还组织了多次全国性的室内装修及园林景观设计大型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建筑、装修、园林景观设计和医院管理专家,从各方面对医院的装修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进行论证。
  
  四、深圳市医院代建特点
  深圳市的医院“代建”是在深圳市实行政府主导的“代建制”的背景下进行的,具有深圳市“代建制”的特点。由于医院建设与其他公共建筑相比要复杂许多,医院对感染控制、洁净要求和公共空间等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因此,深圳市医院“代建”也有其独特之处。
  首先,在医院建设过程中,为保证医疗工艺设计的合理性,使医院建成能立即投入使用,使用单位需要较多地参与建设前中期的工作。其次,有部分涉及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例如放射防护等审批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再次,有医疗设备需在建设过程中安装的,使用单位对其装修进度等都有十分详细的要求,全程参与设计和安装过程。
  
  五、结束语
  代建制的实行为医院建设提供了专业化的建设管理团队,对医院建设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目前,医院建设在国内实施代建比较典型的有深圳的建筑工务署集中建设的模式,有上海成立医院建设管理公司对全市医院进行统一建设的模式,还有北京的由社会代建单位进行代建的模式。各种模式都有其自身的优点,我们相信医院的代建制将会越来越完美,将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
  (编辑 许译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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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张伟.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施[M].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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