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中江一体化 [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论述了珠中江区域交通一体化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指出了珠中江在城市规划不统一、区域内交通运输信息不能共享、交通网络不完善、缺少有效的三市协调机构与机制等问题,最后提出了要实现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必须在思想观念上、管理职能上、法规政策等方面首先实现一体化等对策。
  关键词: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322-02
  0 引言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珠三角各市现场会上提出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经济圈。明确珠海、中山、江门为珠江西岸经济圈、区域一体化,而要实现区域一体化,必先实现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
  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主要是指按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区域内优化配置交通运输资源,通过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优势,打破行政界限、部门界限、地域界限,推动区域综合运输系统的协调发展,是提高区域交通总体效益和服务水平的动态过程。它将交通运输的发展从单纯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施,延伸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组织、运营、管理等整个过程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调配,以达到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优化,以便最充分地利用交通资源和最好地满足交通需求。交通运输一体化具备人性化、捷运化、信息化、生态化的基本特征。
  一个完善的交通运输一体化系统应当包括: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一体化:客运系统和货运系统的一体化;交通运输规划与交通运输运营的一体化;交通管理一体化;交通信息一体化;交通控制一体化:交通管理与交通控制的一体化;交通控制与交通引导的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结构的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的资源(需求、供给、信息)的一体化等。
  交通运输一体化的目的就是增强交通体系内部关联的紧密度,即设施平衡、运行协调和管理统一。“设施平衡”是指在保持轨道和道路快速平衡发展的同时,重视换乘、停车和管理设施的建设。首先是道路与轨道之间的平衡,其次是动态设施与静态设施的协调,再次是以枢纽为联系各系统的纽带,最后通过管理设施将所有交通设施整合在一起。“运行协调”是指所有交通方式彼此协调,紧密衔接,安全运行。强调公交内部、公交与个体交通以及客运与货运分层次的整合。“管理统一”则是指交通各相关部门协同运作,共享信息资源,实现高效管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公众的各种作用和组合优势,对城市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收费等进行综合协调。
  1 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1.1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促进以珠海为核心的珠中江城市圈构筑珠三角规划将珠海定位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以珠海主城区为中心,中山、江门市区为地区性中心。高栏、三灶、小榄、新会、开平、鹤山、台山、恩平为节点,形成西部城市片区,珠三角规划对西部都市片区的功能定位是:从基础设施投入、产业宏观布局等方面实行投资和政策倾斜,重点培育珠海、中山、江门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同时发展与港澳合作、国内外并重的娱乐与观光旅游和以物资转运为主的港口贸易,以中心城市增长和新型产业区的建设带动区域发展。作为珠江口西岸城市的珠海、中山和江门,积极“推进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作为落实“优化珠江三角渊城市群的空间结拘布局”的重要措施,构筑珠海、中山和江门一体化城市圈,促进珠三角经济均衡的跨越式的发展非常重要。
  1.2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促进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珠中江地区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可以推动珠三角地区甚至是泛珠三角地区范围交通运输一体化,从而有利于促进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加强与港澳的合作与联系,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
  1.3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区域内的产业聚集从经济发展战略的角度看,以区域交通的一体化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个好的选择。珠中江交通运输的一体化,有利于减少该区域内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的流动性障碍,从而降低了区域内企业的运输成本。通过交通运输一体化,可以提升珠中江地区产业聚集力,发挥产业聚集的生产、消费以及技术进步的效应,从而促进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
  1.4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避免区域内产业的同构通过交通运输一体化,提高珠中江地区生产要素和商品以及信息等资源的流动性,可以提高区域内的经济的开放型。实现区域内产业的分工和互通有无,形成区域内各个城市发展不同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形成不同的产业集群,从而避免产业同构的问题。
  1.5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区域内资源的节约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资源和能源是有限的,交通发展不仅要考虑建设资金,还需要考虑环境资源、能源以及土地空间资源。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发展,能够使交通运输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通过珠中江交通一体化的规划与区域交通资源的整合,发挥珠海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作用,避免珠江口西岸交通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所导致的资源浪费。
  1.6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区域内交通的环境系统协调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有利于该区域交通发展与其环境系统协调。交通运输的环境系统是指支撑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系统。而建立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基本目标是构筑人性化、捷运化、信息化和生态化的交通空间,以人的交通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使人们在出行过程中间同样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以快速大容量的公共交通为运输主体,优先确保广大公众的交通利益,提高运输效率: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适时诱导交通流量均衡分布;在为人们提供畅达、安全、舒适和清洁的交通服务的同时,珠中江交通一体化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三个城市交通与环境协调发展,而且还可以控制交通污染,更进一步美化交通环境。
  1.7珠中江交通一体化有利于加速粤港澳经济一体化进程珠中江交通一体化有利于提升大珠江三角洲的综合竞争力,对保持港澳经济繁荣稳定意义重大。通过港珠澳大桥的修建,珠中江交通一体化,可以实现香港扩张、珠江西岸发展“1+1>2“的结果。珠中江交通一体化以及与港澳交通的对接,还可能引发珠江东岸和西岸的产业布局一次大范围的深刻调整,外向型企业将大量进入珠海一中山一江门直至粤西沿海一线。香港的资金、技术与西岸的土地、人力资本、环境等生产要素相结合,形成以澳门、珠海为中心的科技水平更高的新兴产业集群。与香港距离的拉近,会促进澳门与珠海、中山、江门腹地互动发展成为更高档次的旅游、休闲、娱乐中心,外向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大大加快珠海及中山和江门国际化的进程,珠中江将会由此形成继港深、广佛之后的“第三极”。
  2 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2.1城市交通规划不统一尽管珠中江三地经济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但是就区域内部的联通而言通达性比较低。一方面,江门与 珠海、中山陆地相连,但受珠江口西岸地区水网纵横,道路建设成本昂贵的制约,三个城市之间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性路网,相互间可对接的道路偏少。另一方面,珠中江区域交通没有形成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和统一管理的协调的发展局面。在地方部门利益的驱使下,珠中江交通建设各自发展,自成体系,区域内交通干线运输网络不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也缺乏协调和统一管理的合作机制;区域内一体化、无缝连接的交通运输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珠中江各城市内部交通呈现出比较有序的状态,但珠中江区域交通却处于一定的无序状态,阻碍了珠中江区域交通一体化的有序发展。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甚至在有些地方出现交通死角,使地区之间的连通大大降低。区域内的快速路网尚未形成。各市的各种运输方式各自规划、各自建设、自成体系,造成本应相互衔接的环节割裂、相互之间的接口少、规则不统一,最终导致系统低效、成本增多、资源浪费、发展不均衡及重复建设现象较为普遍。由于缺乏有效协调衔接,不能形成区域内不同运输方式及不同地区的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即便是区域内同种运输方式,受地区发展差异限制,也没有发挥区域交通运输网络的规模效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内经济的发展。珠中江三市在道路交通规划中,往往只重视城市的辐射,而对于城市之间的交通衔接却往往缺乏足够的重视,由于规划不统一,导致珠中江区域之间存在较多的交通“断头路”。
  2.2区域内交通运输信息不能共享珠中江三地的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建设进展程度良莠不齐,且无论是交通政务信息,还是市场需求信息在各地之间都没有良好的交流,给实现运输信息一体化带来了相当的难度。由于运输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用户不能及时获取政务、市场需求、交通出行等信息,导致了整个区域的运输总体效率不高。此外,由于不同运输方式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缺乏统一管理,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部门封锁和市场分割,也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运输效率低下。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8交通网络不完善珠中江三市虽然陆地相连,但受珠江口西岸地区水网纵横,道路建设成本高的制约,三个城市之间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性路网,相互间可对接的道路偏少,珠海与江门则主要局限在江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及省道S272,其他道路由于受大江阻隔只修到江边,基本都是“断头路”。江门与中山,陆路交通目前主要依靠外海大桥和江中高速两条通道。荷塘一桥和荷塘二桥属地方建设,等级较低。珠中江三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以及经济区位的不同,使得珠中江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差异比较大,珠中江区域内城际之间跨界交通能力较弱。区域与外部连接的路网较少,珠江口西岸的珠海、中山、江门与东岸的广州、深圳、以及香港的连接道路甚少。目前主要依靠虎门大桥连接,可是虎门大桥离广州较近,并且虎门大桥自1997年通车以来,每年的车流量均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根据专家预计,至2013年将达到饱和,所以无论珠中江区域内跨界交通还是与区域外连接的路网,整体交通网络还不完善。
  2.4区域交通运输缺乏统一政策和法规长期以来,由于各市相互之间缺乏交流,目前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差异较大,造成地方保护,阻碍整个区域交通行业的共同发展,导致某些地区的运输市场还停留在未开放状态,其中以客运市场尤为突出。另外,各市内部对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联系,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运输市场管理政策,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由于缺乏交通一体化的理念,加上地方利益的不均衡,使得珠中江三地区域性的统一的公共交通运营政策的制定滞后,珠中江交通运输市场被人为的分割。
  2.5缺少有效的三市协调机构与机制三地政府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各自为政,缺乏区域整体发展的理念,相互之间竞争多于合作,难以建立有效的区域发展协调机构和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虽然近年来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有过合作,如江珠高速、广珠东线、沿海高速等,但总体上是独立有余而协调不足,制约了三地在人流、物流的畅通。集中表现在路网的出口衔接以及机场、港口码头的协作使用上。如珠海机场、珠海港等大型区域重大设施建设十多年来,没有高速公路或专用快捷通道与两市乃至周边城市连接,使机场、港口优势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从而影响了珠中江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
  2.6珠中江区域交通中城际联系不均衡OD调查数据表明:与珠海联系最紧密的是中山市,这得益于两市接壤且在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存在日渐紧密的联系需求:其次是珠海与广州的联系要求,这与广州作为珠三角区域的中心城市的特殊地位分不开。第三是与江门的联系。由于经济发展特征、水平有较大差距,珠海与珠三角东岸比较发达的深圳、东莞等地也有一定联系需求,但与东岸地区的联系需求明显降低。
  3 推进珠中江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3.1思想观念一体化珠中江区域交通一体化规划和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在思想观念上突破狭隘的地区利益、部门和行业利益,站在全面支持和服务于珠海与中山、江门经济发展的高度进行考虑,树立全局和长远的观念,率先在观念、理念上实现对接。通过珠中江交通运输一体化来更好地推动三地经济一体化,变潜在优势和个别优势为综合优势与整体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3.2管理职能一体化区域交通一体化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生需求,而且还需要区域交通管理部门的外在推进。因此,实现珠中江区域交通一体化,应从珠海与中山、江门整体利益出发,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健全区域发展的协调、磋商机制,加强珠海与中山、江门三市政府协调职能。整合条块分割,减少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保证珠海与中山、江门交通运输一体化真正实现“规划共绘、设施共建、服务共管”的目的。
  3.3法规、政策一体化三地政府应结合省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一体化规章制度制定出有利于促进珠中江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并树立法律地位,强化其制度约束力,为珠中江区域交通一体化清楚障碍。
  3.4建立交通运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珠中江三市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广泛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和各种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的交通管理服务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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