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人不识君 [谁人不识雅克君?]

  德里达:解构,   [日]高桥哲哉,王欣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有人说,在今天,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不可能一点也不了解雅克・德里达,以及与他密切相关的解构理论。无论在哲学界还是文学界,没有人可以忽略雅克・德里达的作品,“解构”已经成为政治、历史和法学以至文学学科领域的核心词。雅克及其解构理论波及面甚广,德国《明镜》杂志在1992年将其贬为“精神之毒”,影响力甚巨。如今抛开雅克的解构理论,我们真的了解雅克本人吗?日人高桥哲哉的《德里达:解构》(后文简称高著),对此作出了否定回答,并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雅克。
  1962年雅克因发表《(几何学起源)导论》而名声鹊起。据说是因为该文“为胡塞尔哲学研究开辟了新境地”,并于1964年获得“J・卡瓦耶奖”。那么在这之前的32年(注:雅克君生于1930年7月),雅克几乎不被人知晓,所以高著在第一章即标注“德里达以前的德里达”。
  “德里达以前的德里达”是一个生在法属殖民地阿尔及利亚的犹太人,但实际上“雅克・德里达”最先的名字叫做“杰基・德里达”(Jackie Derrida)。德里达认为“杰基”这个名字不合适,应该找一个“法国式的、基督教式”的名字,后来在开始正式发表著作的时候就将其改为“雅克”。
  但是更加鲜为人知的是,德里达还有另一个名字:爱利(Elie),是一个犹太名。“爱利意味着圣书语言者爱利亚。在犹太教中可以相信作为与崇拜偶像绝对对抗的预言者,作为救世主的先驱而复生,在逾越节受象征性款待的爱利亚也是犹太人的男子生后第8天接受割礼仪式的庇护者”,可以说这是一个无比神圣的名字,幼年的德里达接受割礼仪式时抱着他的叔叔乌詹伦・爱利亚乌・德里达又坐在了所谓的“爱利亚”椅子上,所以坚定了德里达叫“爱利”这个名字的决心。但可惜这个名字始终没有得到法定的认可――没有户籍登记。至于为什么没有得到认可,高桥哲哉语焉不详,但至少这段童年的记忆影响了德里达的思想。李振在其著作中说:“一出生所带有的非自我决定的性质,使他一生困惑不安,一直在怀疑自我的非自我性的绝对性问题,也就是一个绝对的无法认知和定义的他者问题,这种个体的生活经验与体验构成了他强烈的彻底反思和拆解情节”。(李振:《解构与解构的马克思主义:德里达思想研究》,2004:1)。可以说解构理论之于雅克君成了生命体验的真实写照。
  半个多世纪之后,雅克还认为幼年的名字问题以及后来中学时候“因维希政权的迫害被逐出校门”的经历是一个“心灵创伤”(a fracture or a trauma),“经历了那次创伤,在我身上还是留下了某些无意识的意识方式”,“一个无意识的小德里达,一个轮廓已经形成了,后来它渐渐被称作理智的,甚至是意识形态的”。自己因此一直处于“心理学和精神分析的难以还原与解构哲学的边界上”,从此以后,雅克开始关注“语言与文化问题”、“身份与签名问题”,“我对过去的述说,也就成了指向未来的叙述”,所有的一切自己“都要去辨认,去自我证实,这是一种死亡和灾难性的体验”。
  因此,人们也就不难理解,当别人对其思想进行归类的时候,雅克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要将我视为‘你们之中的一员’,‘别把我计算在内’”。“家庭,语言,文化,都不是我的,我没有任何‘归属’……我的出发点就是归属开始破裂的地方”。所以,如果雅克的研究者不能深刻体悟德里达“解构”的“心理和精神体验”,而仅仅将“解构”的起源归结于“西方哲学认识论危机”,是否显得缺乏应有的“同情理解”呢?功成名就的雅克后来在欧美多个高校讲学,还时常说“我是一个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从事工作的人”,足见此种幼年记忆刻骨铭心。
  也正是这种“德里达式的记忆”,使得雅克认为“在我看来,不管怎样的哲学抑或是经院哲学,一直都隶属于自传性的记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哲学文本没有其独特性。哲学的特殊要求就在于它要证明的记忆的诉求……在我看来,重要的问题一直是关于谁的问题,可以把它称作传记的,自传的或生存的。……谁?谁提出关于谁的问题?在哪里提的?怎么提的?什么时候提的?谁来了?这总是最困难的问题。”而这些又是雅克对“哲学文本”与“文学文本”之关系的思想原初。
  在本书中,日人高桥哲哉反问道:“杰基・德里达、爱利・德里达、雅克・德里达――究竟哪个才是真正的‘德里达’呢?难道在这些复数姓名出现以前,有个‘真正的’德里达吗?”今天国人研究德里达的专著层出不穷,但如果不了解德里达这段鲜为人知的“名字故事”,又怎能读懂雅克在《丧钟》(1974)、《署名/签名》(1984)、《暗语》(1986)、《割礼告白》(1991)(后三部后来又经德里达同意被合称为《爱利之书》)等著作中对于“署名/签名”和“割礼仪式”的反复解构呢?
  本书除了奉献给学界鲜为人知的雅克的“另一面”,笔者认为其对解构理论的理解还有两大贡献:
  首先,解构理论与犹太思想。“解构”是犹太人思想吗?这种质疑上个世纪80年代被西方学界提出,哈特曼在《拯救文本》中认为德里达的书写属于希伯来文化更合适。克里斯蒂芬・诺里斯也认为“德里达的犹太民族性,他那属于边缘性,被放逐的民族文化的特殊感受――这一切对他的思想构成无疑是有深刻影响的”。犹太学者奥弗拉人2001年写就了The Jewish Derrida也证明了雅克君与犹太文化的关系,但国内学界未曾涉猎,一直到2004年肖锦龙的《德里达的解构理论思想性质论》一书才专门分析“解构理论与犹太思想”之关系,但迄今为止也是“仅此一家,别无论述”。就此而言,不能不说这是国内对于雅克君思想研究的又一个重大缺失。可惜高桥哲哉对此论述不够详尽,仅承认“解构理论与犹太思想有关”,德里达对于“犹太教”和“犹太性”的分析,与解构理论中的“对未来寄予特殊希望的预期”的思想是紧密相连的。在这方面肖锦龙的著作可以作为有益补充。肖首先回顾了犹太民族的历史,认为犹太民族先祖是希伯来人,公元前20世纪中叶进入巴勒斯坦地区,便开始了“一部被征服受压制受迫害受奴役”的历史。经过几世纪斗争,终于在公元前1020年建立了第一个独立王国,但不久便覆灭了。公元前1000年在犹太王大卫的领导下统一南北部落成立了“以色列一犹太王国”。但好景不长又被侵占,犹太民族经历了波斯、马其顿、罗马、拜占庭、阿拉伯、埃及、土耳其奥斯曼等国家和民族的统治,直到1948年还在大英帝国的统治之下。在这期间犹太民族一直没有停止其复国运动和斗争,20世纪50年代至今还在和阿拉伯人进行斗争。同时肖还分析了犹太人的思想文化特点,认为其独特性在于对“事物矛盾性和边缘性的差异论世界观”和“坚持从事物结构内部颠覆事物结构并改造事物结构的解构式思想策略”。世界上伟大的思想家诸如马克思、胡塞尔、弗洛伊德、维特根斯坦等都是这样,所以雅克不免如此,是犹太人的思想文化造就了他和他们。但我们不难发现,肖的分析显得有些“大鞋小脚”,不够贴切。
  其次,对解构理论性质的判定。自从1983年12期《读书》杂志发表张隆溪先生的《结构的消失》一文,认定德里达解构理论是一种“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以后,“解构主义等于虚无主义”逐渐被国内学者所接受,但是一直到2004年雅克仙逝之后,国内学者才开始对此进行反思。而高著写就于1998年(中译本于2001年面世),作者就直接反驳了“不负责任的虚无主义”的指责,认为“解构不是虚无主义”。可以说在这一问题上,高桥哲哉的《德里达:解构》又走在了国人前面。
  当然,高著也有错误和值得商榷的地方。雅克《柏拉图的药》是对柏拉图著作中《斐德诺篇》为核心的分析,而高桥误认为《巴门尼德篇》。另外作者用“反复可能性”作为理解雅克思想的钥匙,是否恰当,值得商榷,单就本书来看,前后解释不够圆通。
  总之,作为迄今为止日人研究雅克君诸多传记性专著中为数不多的中文译本,高桥哲哉的《德里达:解构》值得反复阅读,却显然并未得到学界的足够重视,希望有志于雅克及其解构理论研究的人能从中反思中国学界对于雅克研究之不足。
  (责任编辑 王一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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