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系统安全现状的评价检查方法 煤矿通风系统

  摘 要 在煤矿作业中,煤矿通风安全是确保矿井整体安全的重要因素。而煤矿瓦斯、煤尘、火灾是矿井下安全生产的主要影响因素,并且矿井下的通风质量与防止瓦斯泄露、火灾和自燃密切相关。本文通过探讨开展煤矿通风的评价标准,寻找煤矿通风存在的不足,为保证煤矿通风系统的正常运作提供科学参考,对煤矿通风提出针对性措施。
  关键词 安全评价;煤矿通风;安全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12-0194-01
  
  安全评价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工程系统安全制定防范措施以及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主要措施是通过灵活运用安全系统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和工程中潜在的有害因素和危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从而判断出这其中发生各种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为系统工程安全体系的制定和防范提供重要的科学的参考依据。在矿井作业中,煤矿瓦斯、煤尘和火宅等事故发生的隐患是主要的危险因素,而煤矿通风对于防治和防止煤矿瓦斯、煤尘和火灾(自燃)起主要作用。所以,对煤矿通风的安全评价,判断出煤矿通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通风环境的整改,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 煤矿通风安全评价
  1.1 煤矿通风的资料评价
  在煤矿安全生产作业中,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开采煤层的自燃发火性、煤矿瓦斯、开采煤层的煤层爆炸性鉴定结果,都是反映煤矿在该方面有无灾害的基础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一下简称《规程》)第133条的规定,矿井必须确保以下工作的按时进行:每年要进行煤矿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并经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批,上报到省级煤矿机构部门备案。鉴定内动包括煤矿瓦斯、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并且,《规程》还对煤层自燃发火性、煤尘爆炸性做了相关规定。
  1.2 煤矿通风系统的评价
  确保矿井下各个用风点的风速流动稳定是煤矿通风系统的基本出发点。我们要根据通风系统的特点,判断出留设煤柱是否符合本矿通风系统的安全要求,矿井的风机、反风设施是否符合各方面要求,风门、风桥、风窗和密封等各种通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为了实现独立通风和通风稳定,合理的采(盘)区通风系统是基本保障,寻找煤矿通风系统中存在的角联部位,并通过分析和保障角联井巷中通风设施,是保证其运转稳定的重要措施。例如在高瓦斯或者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及容易自燃的煤层,我们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在低瓦斯开采煤层群,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也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我们知道,由于在回采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有着上行和下行的通风区别,并且瓦斯气体密度的比空气密度小,那么上行风的流东就和瓦斯自然流动处于同一个位置,这样就便于瓦斯气体被上行风流带走。总之,煤矿下各个通风使用点的通风关键就在于总回风巷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测。所以我们要通过煤矿一定时间内总回风巷的瓦斯测定记录、二氧化碳浓度和瓦斯浓度的稳定来判断通风系统中是否存在
  问题。
  1.3 煤矿测风的评价
  煤矿测风是通风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测风地点包括主要进风巷、回风巷,进、回风井,采掘用风点进、回风巷以及采(盘)区进、回风巷;还包括低风速区域中的掘进工作面,角联巷道,回采工作面上隔角等;风门、风桥和密闭等漏风区。
  1)紊流的控制。煤矿井的下风流状态要求为紊流,因为紊流可以将矿井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带到风流中去,使之随风飘走。所以我们通常要求,紊流状态下风流风速必须大于《规程》中规定的最小风速,这样才能在这一点上保证基本的安全。同时不能忽略的是,低风速区域也是矿井中瓦斯容易积淀的地方,这些地方是管理中的小节,也是重点。
  2)漏风。漏风就像误差一样,是无法排除的必然现象,我们在工作中要通过对漏风的检测,计算出矿井的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
  3)井巷的风流。如果井巷的风流风速过大,就出现煤尘和粉尘的飞扬现象,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求这部分的风速必须低于《规程》规定的最高风速,并通过计算来评价各个用风点的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1.4 对通风管理系统的评价
  对通风系统的管理体系,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反风演习制度、系统变更、技术资料等。我们在工作中要依据以上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了解影响矿井通风的因素,明确井下各用风点对矿井通风安全工作的保障地位。最终通过这个评价找出煤矿通风存在的不足之处,达到为不断改善煤矿通风提供科学依据的作用。
  2 确保通风安全的措施
  1)各级管理和监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煤矿生产这项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管理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完善和完备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要提高安全硬件装备水平,并提高检测员的检测水准;在煤矿工作人员方面,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培训是直接要求。
  3)在工作中,要做到对矿井生产的变化及时进行通风系统的改造和维护,时刻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除此之外,各级监察部门的监察力度的保证也是不可忽视的。
  3 结束语
  “安全第一”是我们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理念,在煤矿生产中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才是最大的生产利益,。在这个理念的倡导下,煤矿生产的关键工作――安全通风是确保安全第一的重要前提。只有通过对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评价,才能从数据和实际情况中对安全通风有直接性要求。在达到这个要求的前提下,我们才能顺利进行安全生产和增产。
  参考文献
  [1]刘立平,林登发,何朝远.矿井瓦斯爆炸危险性定量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01.
  [2]崔刚,陈开岩.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性综合评价方法探讨[J].煤炭科学技术,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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