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对待社会心态问题|社会心态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社会转型期的种种现状,对人们的心态有什么样的影响?心态变化的背后反映了人们怎样的诉求?这些诉求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周濂。
  记者:您认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对人们的心态有何种影响?
  周濂:最近央视有一个系列访谈,针对普通中国人频繁地追问同一个问题“你幸福吗?”但是在我看来,在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未真正得到落实的时候,奢谈幸福是一件多少有些荒谬的事情。
  我想当前人们的社会心态是比较复杂的,其中不可避免地有着仇官、仇富的心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个非常核心的社会矛盾:贫富差距日益增大。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对于社会正义的诉求成为了一种全社会的共同渴望。
  记者:您对正义的理解是什么?可以从哪些方面提高社会正义?
  周濂:所谓正义就是给某人应得的东西,但是我们立刻就会意识到,“应得”是一个很麻烦的概念,不同的理论对于“应得”的解释也各有不同,有的人认为应该根据人的德行来分配利益和权责,有的认为应该根据家族和血缘,有的则认为应该根据劳动与贡献,不一而足。正义也可以分为实质正义以及程序正义。比方说100元钱分配给5个人,到底是每人20元钱是公平的分配,还是说订立一套全体一致同意的程序,由这个程序来决定谁得多少。因为完美意义上的实质正义几乎很难实现,所以多数理论都主张程序正义的概念,比如只要程序是公平的,那么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它也是正义的,这就是所谓的“作为公平的正义”。
  我们既可以在个体行动的层面也可以在社会制度的层面来谈论正义。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社会制度的正义与否是首要的核心问题,因为几乎没有谁可以脱离社会而独自生活,而社会制度虽然看似无形,实则决定了每一个生活在其中的个体的生活愿景和未来。美国哲学家罗尔斯指出,如果社会结构在划分社会合作利益的时候是在起点处就表现得对某些人更为有利,那么这样的社会制度就是不正义的,比方说因为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就是典型的社会不公。我认为当前的社会矛盾,有很多都是不公正的社会制度所导致的后果。
  记者:您认为当前的种种社会心态是否都出于对“公平”、“正义”的诉求?
  周濂:我相信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忍不住和身边的人进行比较,有比较就会有落差,有落差就会有嫉妒。但是嫉妒的类型至少可以分为三种,其一是温和的嫉妒,它没有恶意,更多的时候等同于羡慕;第二,竞争的嫉妒,也不具有太多的摧毁性,反而是一种引人向上的动力;第三种类型的嫉妒是我们通常熟悉的嫉妒,对于被嫉妒者带着深深的敌意和恨意。
  但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哪一种对于平等的诉求是合乎正义的?有人曾经区分了三种在正义观主导下的反应性的态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愤恨,这是一种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他人提出要求的态度。从道理上说,产生愤恨的情绪有三个必要条件:首先,其他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共规范;其次,其他人的行为侵犯了某人的个人利益;第三,当事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违背过公共规范,也就是说被侵害人长期以来应该是奉公守法的。
  嫉妒升级为愤恨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认为那些境遇比自己好的人是因为借了不正义制度的东风;第二,别人之所以比自己过得好是因为他做了不公正的事情。
  总之,我们需要非常小心谨慎地区分:在什么意义上是纯粹的嫉妒,又在什么意义上是基于对正义的诉求而产生的愤恨。
  记者:如何对人们的心理进行疏导?
  周濂: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需要进行制度的改良,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个个体自身的努力。借助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理论方法来为我们纠结的内心解套。
  记者:您在著作中多次提到“文明人”的概念,“文明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个概念当中是否包含着您对社会症结的认识与解决方法?
  周濂:“文明人”的概念可高可低,我所说的“文明人”是一个非常平实的想法,就是做一个体面正派的人,一个与人为善的人,一个尊重每个普通人的人格尊严、把他人当成目的而非手段的人。我不晓得这个平实的想法是否能够解决当下的社会症结,但至少这是一个可行的起点,它很卑微,但真的要落实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实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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