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CDM背景下中国推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效应分析】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 百科

   低碳问题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集国际经济、政治、技术等问题于一身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碳排放等低碳问题的争议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博弈的主要战场。西方发达国家针对碳排放问题采取双重标准,将本国低碳化,将中国高碳化。实施碳排放限制和碳排放贸易机制的初衷是世界各国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环保的目的,然而现在却收效甚微。反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将“碳”当作贸易保护的武器。他们实施碳关税来维护本国政治、经济利益,使碳排放问题成为“碳博弈”下新形式的绿色贸易壁垒。
  
   一、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发展背景
  
   当今世界,环境问题获得越来越多国家、地区的注意,低碳发展已经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在日本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我国于1998年5月签定该协议。在《京都议定书》中为缔约一方发达国家规定减排义务的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的温室气体减排履约机制,清洁能源发展(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其中之一。2005年2月16日《议定书》在全球范围生效,CDM机制开始正式进入人们视野。
   CDM项目是为缔约发达国家在境外以市场为手段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协助已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实现遵守议定书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通过CDM项目,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合作,获得经核审的CERs以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的减排承诺。
   世界范围的CDM项目经历了2005年的探索、2006年的激增、2007和2008年的繁荣、2009、2010年的下滑和萧条。2010年全球碳市场的发展陷入僵局,总价值为142亿美元。由于2012年后国际碳市场的发展尚不明朗,CDM项目的市场交易连续三年跌破两位数,低于2005年《议定书》实施年份的交易额。
   我国政府2004年7月1日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提出CDM实施的优先领域、许可条件、管理和实施机构、实施程序、以及其它相关安排,为2005年《议定书》在全球范围内的生效打下基础。
   CDM项目需要通过注册、批准、签发等流程实施,中间周期会很长,直到项目签发资金才会落实。虽然我国从05年CDM项目开始起步,但在2006年7月第一笔CERs才核证签发。目前,我国已注册的CDM项目占世界总数的2/3,CERs交易额占全球年交易额总量近60%,成为世界最大的CERs供应商。
  
   二、中国开展CDM项目的综合效应分析
  
   (一)贸易转移效应
   世界范围内CDM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开展,使能源密集型产品生产成本相对增加。由于能源密集型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大,企业要支付额外的排放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如果能源密集型产品最后的生产成本超过从外国进口的成本,本国就会由进口来代替本国生产。从而导致国际能源密集型产品价格上升,本国该类型产品的进口价格也上升。
   例如钢铁及其制成品,化工产品,铝及其制成品都是碳排放贸易中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部门,若超过排放限额,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就要支付一定费用来购买排放额度,从而增加产品生产成本。如果中国进口这类产品,需要支付更多价格。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我国化学工业品,塑料及其制成品等高污染、高能耗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均处于较低水平。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7-2010年,我国大多数能源密集型产品逐渐由出口转为进口,这种贸易转移效应的产生正是由于CDM项目,造成需要温室气体减排的行业生产成本增加。同时,由于有机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成品的进口数量都很大,可见国内市场需求很大,如果此类产品价格上涨,会对国内相关部门产生很大程度影响。
   (二)出口商品结构变化效应
   《议定书》的签订增加了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责任。发达国家掌握着碳排放贸易的“游戏规则”,从多方面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带来阻碍。我国通过开展CDM项目以谋求新的发展契机,参与到国际碳排放事业中去。CDM的开展加快了我国主动调整产品出口结构的节奏。
   当今世界贸易结构正逐步发生变化,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从图3中可以看出,从06、07年开始,“两高一资” 即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产品如焦碳、煤、水泥、钢材等,在我国出口产品贸易中的出口量呈现缓步下降趋势。我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正逐渐调整出口贸易战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构成,加大对出口产品的科研投入,逐步改善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单一的局面。
   CDM项目的开展促进我国“两高一资”产业向节能减排、高效环保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当前,我国此类行业正处于产业更新、优化时期,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更有利于加速此类产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升级,有利于此类行业朝着更绿色、环保方向改进。
   (三)能源消费结构变化效应
   我国正处于工业及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呈增长趋势。国家为降低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顺应世界碳排放发展的新格面,大力推进各种节能减排措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配置,淘汰落后产能;努力优化能源需求结构,这符合“雁行模式”的产业优化结构。
   CDM项目涉及到节能领域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因此CDM项目的开展为我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供强劲的动力,促进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方面更良性、更合理的发展。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全国水力年发电量6219.6亿千瓦时。水电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新中国成立时的不足1%提高到8%。太阳能利用在光伏产品制造、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容量15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12,50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年生产能力达4,000万平方米,使用量和年产量均居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
   从表4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国能源消费仍然以煤炭为主,水电、核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正在逐渐加大,我国正逐步努力调整发展清洁能源消耗的能源结构。从2005年中国开展CDM项目以来,从数据中反映出我国的能源结构逐步优化,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逐步攀升。
   截止至2011年9月20日,国家发改委批准审核的CDM项目为3283个。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CDM发展政策,在CDM项目中,涉及能源的减排项目占80%-90%,CDM项目中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展利用也可看出我国要改善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决心。我国在CDM项目中开展的与能源相关的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2010年第一季度批准的所有CDM项目均为改善能源结构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发对于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以满足当前能源强度的需求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 CDM项目下的技术溢出效应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成本上占有成本比较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成为CDM项目的主要供应商。自2005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CDM市场以来一直保持着领先地位。作为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应商将项目产生的审核通过的CERs转让给发达国家,从碳排放贸易中获取利润。
   CDM项目是通过市场化的国际合作实现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发达国家提供资金、人力资本和相关技术,同时获得由此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度作为自己所履行的《议定书》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获得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经济发展的新契机。我国在CDM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吸收先进的技术,获得CDM项目下的技术溢出效应。
   我国企业通过合作获取相关技术,同时利用合作的过程不断深化对技术的学习和创新,并将技术扩展到其他企业和其他领域中去。未参与减排项目的企业可以通过学习、模仿等渠道掌握相关减排技术,这即为行业间技术溢出。
   目前CDM项目涉及到的领域包括节能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煤层气领域等,温室气体减排类型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分解温室气体、甲烷回收利用、燃料替代、二氧化氮减排、节能和提高能效、造林与再造林,其中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类型居多。涉及的相关技术可涉及五大类型:节能、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植树造林、CO2固存。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国政府所制定的能源结构、能源战略、环境政策,很多技术可应用到我国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产业当中。
   例如:可以利用CDM的技术,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进行高耗能工业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节能改造;利用CDM技术相关的电力需求侧管理进行工业通用设备节电改造等等。以上技术的应用,能很大程度上优化我国 “两高一资”的相关产业。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有利于我国发展低碳、环保的可持续经济。
   (五) CDM项目下人力资本流动效应
   国际碳排放项目的开展可以看成外国资本进入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仅包括技术资本的进入,也包括人力资本的进入。人力资本包括减排项目相关的技术专家、管理人员,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会雇佣本地员工进行培训。而项目开展的整个过程和后续过程中,这些会将学习到的技术、管理方法、营销手段等知识扩散出去。而先进的企业管理知识较技术更能产生溢出效应。国际减排项目的实施让本地员工在实践中积累大量经验,从而将相关知识应用到其他碳减排项目中或是其他应用减排项目相关技术的领域中。因此,排放贸易的开展培养许多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六)衍生出新的金融交易模式
   碳排放项目的开展,我国CDM项目的实施衍生出新的金融交易模式“碳金融”。此类交易涉及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在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包括碳排放期货期权交易、直接投资、技术转让等。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表现活跃,同时认识到CDM市场的巨大商机。全球碳交易额也从开始2005年的15亿美元左右发展到2010年的142亿美元。事实验证,新的金融市场――国际碳交易金融市场及其衍生物正在快速发展,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国外对我国的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而且也带给我国金融行业更多发展潜力,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向更多样性,更创新性方面扩展。
  
   三、针对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机制效应问题的建议
  
   作为世界最大的CERs供应商的中国,在京都周期结束后下一个CDM周期,如何定位本国CDM项目,关系到其在世界CDM交易市场的发展。巴离岛会议、哥本哈根会议和坎昆会议都对该项目通过了继续指导文件。未来世界CDM项目的发展仍会平稳上升。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趋势不会改变。中国需继续完善CDM市场交易机制和相关政策体制以面临未来新格局。
   针对上述效应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结合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措施,增强能源密集型产品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对于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成本增加而产生的贸易转移,现行国家政策正在逐步降低生产污染和能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此类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二,继续保持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趋于多样性的发展,继续加大出口商品高科技投入。更大程度利用与CDM项目相关的技术,应用到国内各行业生产当中。
   第三,逐步加大能源结构优化程度,扩大CDM项目结构多样性。目前,我国CDM项目仍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CDM项目结构稍显单一。国家应多实施如节能减排等科技含量更高的CDM项目。
   第四,技术溢出效应需更大程度向核心技术迈进。中国涉及高尖端技术的CDM项目数量几乎没有。CDM项目中约有40%项目涉及技术转让,但其中2/3是设备输入,这无益于减排技术革新。我国要给予更多政策鼓励企业极大程度地引进高科技CDM项目,同时加强对引进相关设备的学习和研发。
   第五,加强CDM项目吸引外资力度和逐步完善CDM市场交易体制。目前我国CDM项目批准项目量大,但签发拨款少。我国既要注重CDM审核质量,又要保证实际外资利用率。进一步完善CDM金融交易体制的建立;建立与政府政绩结合的奖励机制,保证企业与政府共同促进CDM项目有质有量发展。
   当前世界CDM项目数量有所下降,但我国政府通过政策鼓励支持稳固了CDM项目发展,应对后京都时代世界CDM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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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国际能源网.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占一次能源的9% [Z]. http://www.省略/data/html/ energy_1319131979474824.html,200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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