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探讨|某市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摘 要】 文章通过分析阶梯式电价的适用条件和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的实践经验,探讨我国实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必要性、分档电量和电价的制定方法,并对居民阶梯电价推行可能带来的技术、管理上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 阶梯电价; 分段电量; 挑战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自2003年开始,我国出台了多项促进节能减排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2008年,国务院多次指示,要求研究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式递增电价。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各地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的改革方案进行研究,促进节能减排。至此,我国居民电价改革正式拉开序幕。阶梯式电价是通过对不同收入和需求特性的用户用电量细分,对不同的用户群体设置不同的电价水平,从而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解决电量和电价分档设置问题,成为阶梯电价的关键所在。本文针对阶梯式电价的适用条件、我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的分档电量和电价设置问题进行探讨。
  
   一、阶梯式电价的适用条件
   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递减电价的简称,是指把居民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并分段设置电价水平、计算电费。通过电量分段计费,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从而促进用户提高用电效率,同时补贴低收入居民。
   居民阶梯电价是一种先进的电价制度,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选择不同的形式――递增式或递减式。
   (一)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
   阶梯式递增电价是指电价逐级递增的居民阶梯式电价制度,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实行这种电价制度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用电需求,设置第一档电量和电价,这一档的电价一般低于单位供电成本;二是按照绝大多数居民的户均用电量或全部居民用户的户均用电量设置第二档电量,此档电价基本涵盖单位供电成本,并保证供电企业的应得利润;三是为了促进居民节约用电,设置第三档及以上分档电量,此档电价水平除了涵盖单位供电成本,并保证供电企业应得利润外,还要弥补第一档用户没有承担的供电成本及其他管理成本。
   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适用于政府定价且电力供不应求或供需基本平衡的市场条件,用以引导居民用户节约用电,促进节能减排。
   (二)阶梯式递减电价制度
   阶梯式递减电价是指电价逐级递减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即用电越多,电价越低。此种居民电价制度主要适用于开展电力零售市场竞争的国家或地区,用以鼓励居民用户多用电,从而提高电力设备利用率。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则主要通过政府向这部分人发放补贴来实现。
  
   二、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实践经验
   (一)国外居民阶梯电价实践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世界性石油危机爆发,美、日、韩等经济发达国家由于燃油供应不足,造成电力供应短缺;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电,并在成本上升的压力下使电力企业能持续发展,开始对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随后,印度、马来西亚及部分中东国家、大部分东南欧国家也逐步推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而英国和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等开展电力零售市场竞争的国家或区域,电力供应商为了争取市场份额,提高利润,对居民用电采用了阶梯式递减电价制度。
   从各国实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的情况来看,电量分档普遍为3档,其中第一档电量为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的40%~60%之间(日本120千瓦时、韩国100千瓦时、马来西亚40千瓦时);各档电价设置上,第一档电价普遍低于单位供电成本,第二档电价一般按平均成本定价,最高档电价通常高于平均成本,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2.5倍。对低收入群体的用电各国均给予了不同形式的补贴。为了适应能源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各国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随居民收入水平、用电水平、节能目标等因素不断调整。
   (二)国内居民阶梯电价实践
   自2005年开始,四川、浙江、福建等地作为试点实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三个省的第一档电量分别设置为60千瓦时、50千瓦时、150千瓦时,最高档电价为最低档电价的1.34倍、1.19倍和1.27倍。从执行情况来看,阶梯电价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居民用户自觉节约用电的意识,也有利于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三、我国实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必要性
   (一)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是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行之有效的方法
   从供电成本角度来看,用户的电压等级越低,负荷率越低,相应的供电成本越高。居民用户处于供电环节的末端,电压等级最低、负荷率低,且普遍集中在高峰时期用电,供电成本比工商业用户高,因此,如果按照成本定价,居民用户的用电价格应该比工商业用户高。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电价交叉补贴现象较为严重,销售电价中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分类用户以及不同地区间存在交叉补贴。我国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的比价为0.86,远低于世界平均1.48的比价水平,工商业用户长期补贴居民用户,导致销售电价结构不合理。
   解决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交叉补贴问题的关键,就是将居民电价水平逐步提高到能弥补其单位供电成本,并保证供电企业的合理利润。因此,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是解决电价交叉补贴的有效方法。
   (二)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是合理体现资源价值、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
   节能减排当前已成为全球共同的目标,也是我国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显著增长,居民用电量也迅速增长,促进全民参与节约用电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我国长期以来对居民用电实行“福利型”低电价政策,致使居民电价严重偏离成本,一定程度上造成用电效率低、电力能源浪费等问题,而且,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居民用电的低价政策会造成“穷人补贴富人”的局面,产生新的不公平。因此,在新形势下,对居民生活用电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可以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调动居民用户节约电能的积极性,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
  
   四、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分档电量和电价的制定方法
   推行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是科学核定分档电量水平;二是核定合理的分档电价。
   (一)分档电量水平的制定
   从理论上讲,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水平的确定应该重点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居民用电量的驱动因素;二是居民收入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由于居民收入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的统计数据不全,且获取难度较大,暂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核定分档电量:居民用电设备电量估算法和居民平均用电量样本数据估算法计算居民用电量分档数据,并根据地区、季节等因素,适当调整分档电量。
   1.居民用电设备电量估算法
   居民用电量的驱动因素主要有三个:家用电器的拥有量、单位小时耗电量和使用时长。我国居民用户普及率较高的家用电器主要有:电视、冰箱、洗衣机、风扇、照明设备、电热水器、空调、电炊具、电脑等。这些电器主要以户为单位拥有,因此拥有量只与户数相关;而使用时间的长短主要和家庭人口数量和使用习惯相关。
   参照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用户用电习惯的调查分析(表1),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用电需要,第一档电量可以设定为60―90度左右;第二档电量可以设定为170―440度左右;其他为第三档及以上电量。
   2.居民平均用电量样本数据估算法
   根据2009―2010年全国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统计结果,我国居民用户月平均用电量约为90度左右,但东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月均用电量水平相差较大,由于气候原因,南北地区的居民月均用电量季节性差异也较明显。
   按照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居民阶梯递增式电价第一档电量的设置,一般以居民用户月平均用电量的一定比例(40%~60%之间)确定。如按60%的比例,我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的第一档电量应该设置为60度左右。从满足生活舒适的需要考虑,参考表1的统计结果,第二档电量可以设置为170―250度左右,其他为第三档及以上电量。
   3.综合各因素确定分档电量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东西部地区和南北地区居民用电的季节性差异显著,气候炎热地区夏季用电量明显增加,冬季寒冷且无集中供暖地区的取暖用电量也较大,因此,对于部分夏季制冷或冬季取暖符合需求较大的地区,在设定分档电量时可适当考虑季节性影响,相应提高分档电量标准,或是考虑分季节设置分档电量。
   (二)电价递增幅度确定
   理论上讲,电价递增幅度的确定应该既考虑居民用电的成本,也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但由于我国已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福利型”低电价政策,居民电价严重背离成本,因此,从成本补偿和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的角度考虑,第一档电价应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不宜再调低。
   为了体现资源的价值,反映居民用电的真实成本,第二档电价应能涵盖居民用电的平均成本,并体现电网企业的合理利润。根据对各地区各类用户不同电压等级用电价格的调查和居民供电成本的统计分析,“同一电压等级的居民用户电价一般低于该电压等级的平均电价0.1―0.2元左右,低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0.2―0.3元左右,居民现行电价低于居民实际供电成本0.3―0.5元/千瓦时左右”(见表2)。因此,第二档电价应在现有电价基础上提高0.3―0.5元/千瓦时才能涵盖居民用电的平均成本。考虑到居民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此档电价可以3―5年内分步调整到位,第一步可以考虑在现有居民电价基础上提高0.1―0.2元/千瓦时。
   为了引导居民用户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销售电价现状,第三档电价可以在第二档电价基础上提高0.2―0.3元/千瓦时,同时,随着第二档电价的调整,在3―5年内调整到涵盖居民用电供电成本和补偿第一档用户未承担的供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水平。
  
   五、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对电网公司的挑战及应对
   (一)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对电网公司的计量技术和客户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1.抄表时间问题。理论上,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必须做到准时抄表,精确计量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目前,电网企业对居民用户普遍采用双月抄表模式,且主要计量装置仍为机械仪表,不能实现远程抄表,需要手工抄表。在原来单一电价模式下,抄表方式和抄表时间对居民用户的应交电费不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一旦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抄表日的提前或推后,都有可能对居民电费支出产生影响,特别是在跨档次电量的计费时,容易造成客户的不满。
   2.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的计量计费问题。对于城中村合租户、老旧小区的合表用户和学校等用户,是否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如何划分?此部分用户如果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将进一步增加电网公司抄表人员的工作压力。
   3.表计改造问题。推行居民阶梯电价,为了实现精确计量,理论上,居民用户最好全部采用远程抄表系统,更换电子计量表。合表用户也需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这就带来了表计改造投资问题,这部分改造资金如何从电价中疏导出去?表计改造期间如何准确计量收费?
   4.预付费卡表用户如何执行阶梯电价的问题。目前卡式电表在我国许多城市应用,但不具备分段计费功能。如果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此部分预付费的卡表用户如何预购电量?
   5.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用电实行低于供电平均成本的电价,此部分电价折扣如无法从高用电量客户中收回,则相当于由工商业用户来承担或由电网企业来承担,这样显失合理。
   (二)在目前技术和管理手段还无法完全调整到位的情况下,建议采用以下方式应对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抄表计量和表计改造问题。参照东京电力公司的做法,“尽量不对现行表计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也不改变抄表方式,而是根据用户抄表电量按照日历天数计算的月用电量来确定用户月结算电量”。对于新用户,则采用远程抄表系统,尽力降低表计改造投资,加快推行居民阶梯电价。
   2.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的计量计费问题。在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初步阶段,对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推行阶梯电价,而是按第二档电价计收其电费,以激励合表用户主动配合电网企业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同时,逐步减少对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的交叉补贴。
   3.预付费卡表用户计量收费问题。对预付费卡表用户,电网企业可先行分析用户用电量记录,用户购买电量时参照上年同一月份的用电量,先行分段计量电费,实际用电量与预测不符的,多退少补。
   4.对低收入群体补贴的承担主体问题。推行阶梯电价的目的之一是要将电价中的补贴剥离出来,解决电价交叉补贴和电网企业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问题。因此,在执行阶梯电价的过程中,应该由各级政府承担对低收入群体的电费补贴。
  
  【参考文献】
  [1] 张粒子.我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的探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2).
  [2] 张粒子,黄海涛,归三荣.我国居民阶梯电价水平制定方法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4).
  [3] 杨娟,刘树杰.阶梯电价的国际实践[J].中国经济导刊,2010(10).
  [4] 张粒子,黄海涛,归三荣.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分段电量制定方法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3).
  [5] 李成仁,余嘉明.日韩居民阶梯电价经验与启示[J].能源技术经济,2010(7).
  [6] 朱成章.关于我国实行阶梯电价的建议和设想[J].中外能源,2010(5).

推荐访问:电价 阶梯 探讨 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