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发展小微金融破解县域经济两多两难困境】

  摘要:扶持小微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但融资难且贵顽疾始终阻碍着小微企业的成长壮大。为此,本文从当前县域经济运行中金融市场存在的“两多两难”供求基本矛盾入手,基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新29条”,提出了小微金融市场建设、小微金融机构设置和小微金融模式创新的一系列策略,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升县域经济活力。
  关键词:小微企业 县域经济 融资 策略
  小微企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是城乡居民就业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平台,是市县税收的重要而稳定来源。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笼罩的阴霾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其中融资难、融资贵更成为套在小微企业脖子上的一根绳子。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新29条),与此同时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其中“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的新政策动向,为市县发展小微金融,解决县域经济运行中一直存在的“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微企业多融资难)困境[1],提供了适当的政策空间。
  一、县域经济决策者要充分认识发展小微金融的重大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后,尤其1994年财政分税制改革后,县域经济蓬勃发展。县域经济已由“三农”经济为主,过渡到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实体经济。“两多”(小微企业多、民间资金多)正是改革开放的一项积极成果。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如果说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系统的“骨架”和“肌肉”,那么金融业则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气”和“血”。目前,县域经济中的金融市场发展仍较为滞后,民间资金在政府金融管制与正规大金融的压抑下,只能走入地下金融,虚火上升成为高利贷。从正规大金融贷款难的小微企业,只能接受高利率而“难”上加“贵”,必然“气血虚亏”难以健康发展。“两难”(民间资金投资难、小微企业融资难)正是县域经济至今仍严重缺乏小微金融市场的直接反映。
  因此,县域经济运行中暴露出的“两多两难”问题,本质上应从金融市场供求结构的矛盾方面来理解,应该正视小微企业资金求无法从正规大金融体系得到满足的现实,应该通过发展与小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小微金融来满足。只有发展小微金融才能够割断民间地下金融与地下经济的不良资金联系,才能使民间资金规范化、组织化地进入小微金融市场;才能促生相应的数据收集、整理、报告、处理系统,还将形成一定的资金管理与检测体系。这必将导致民间资金流动的规范化、阳光化,有利于宏观经济金融管理和稳定。所以,发展小微金融的实质是借鉴开放市场、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国有经济的成功经验,通过开放发展以民间资金为主的小微金融市场,以产生有竞争力的民营金融机构,为国有金融体制改革打下市场基础。
  二、破冰建设小微金融交易市场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简单的面对面即时的下层资金交易早已存在,并不重要,而在非个人的交易条件下的制度才至关重要(法国历史年鉴学派布罗代尔表述为市场的上层组织)[2]。阳光化规范化的小微金融交易市场就是这种非个人的交易条件或市场上层组织,它的建立才是县域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匹配的小微金融市场不仅需要继续落实与完善现有由银行主导的货币融资服务市场外,尤其需要规范化民间借贷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风险投资市场。
  1、建设地方小微企业借贷服务中心,实现借贷阳光化
  温州金改突破了能向企业贷款的只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禁制,于2012年4月26日挂牌成立我国首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该中心有三方面功能:第一,为借贷双方搭建一对一互相协商的融资谈判平台。基本月息1.2分,资质好的小微企业可降到1分,相当年利率12%-14.4%。第二、建设民间借贷诚信体系。除小微企业登记需求与项目,出借人(包括房产抵押给予银行后,再贷出的利息资金)信息外,还可以查看民间融资的负债高低,资产负债率是否合理等。第三,帮助出借人把控风险,通过专业公司的分析判断,帮助他们规避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使民间借贷规范化。第四,审核监管合格的融资类中介公司入驻中心。
  借鉴温州模式,各市县完全可利用新29条的政策,通过各市县已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来建立信贷登记中心。头两年可由县域财政承担中心运营费用;而省经信委可统筹安排,使各县登记中心联网运营(但对跨市县的撮合交易,要增加一次备案登记),金融办则可要求各商业银行,城商行的中小企业专贷机构在中心设立窗口或值班热线。
  在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盈利后(必然是交易量很大),各市县可以顺势建立金融广场或金融街。
  2、加快建设场外交易市场
  近年,中关村、上海、重庆、深圳、浙江等地已建立股权交易平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作为借鉴,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新29条”第九条的规定,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可分两类。一类是建设高科技园区内的高科技类企业股权交易平台。另一类是与天交所对接,建设面向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股权、债权融资服务平台。这两个平台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建设与运转起步,既易被市场接受,也易在市县开展窗口服务。
  3、探索建立民间消费贷款市场
  由于消费贷款额小、成本高、手续繁,居民难取得有效的抵押担保,“消费贷款”一直“雷声大,雨点小”。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动作灵活其实大有作为。因此,可以把居民消费,三农项目融资都纳入前述信贷登记服务中心一起运作,由农业系统与商业系统负责监管。
  4、探索面向与适应“三农”经济的小微金融市场
  “三农”和小微企业都关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在传统农业比重逐渐减少,都市型现代农业比重逐渐上升,农村第二、三产业逐渐兴起,农民逐渐从单纯的农业劳动转向第二、三产业就业和创业的大趋势下,面向和适应“三农”经济新发展需求的小微金融或“草根金融”理应形成新的经营思路,创新经营模式和产品。如近年出现的村镇银行和“乡村贷款助管中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户股金分红质押贷款等业务产品以及“村民经营贷”、“设备按揭贷”、“村社高管授信”等创新产品,对于破解农户发展新型农业和创立小微企业所遇到的创业融资难题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三、加快发展小微金融机构
  1、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
  这是新29条第八条的明确规定。真要加快发展这类市场一线的最底层的金融服务商,还需过五关。一是把这类“游击队”转正为金融机构。目前小贷公司仍然视同为工商企业,不能享受各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所得税率就是30%(金融企业是15%)。二是要督促大商业银行落实银监会和人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小贷公司可获得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否则由于“只贷不存”,放完本金等于“歇业”。三是要贯彻新29条第八条“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即突破发起人持股不超过20%的限制,使发起人有足够积极性去做大做强为村镇银行。四是要拓展商业模式。允许它们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吸引资金的流入,并且通过信贷资产的转让等形式,提高盈利。允许小贷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投资,担保,咨询等增值服务。五是支持鼓励一些优势小贷公司通过整合,并购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向小微商业银行方向发展。
  2、探索创办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金改的另一创新是让民间资本阳光化。试点创办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种“经批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试点期间)不超过1亿元。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为5%到10%。单笔投资业务不超过500万元。县域经济能否象温州一样批准举办这类公司当然困难。但通过信托,PPP等类似平台,以私募形式吸收民间资本,让民间资本运作阳光化,服务化,引导县域内外民间资本投向前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产品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好企业,则是迟早的事。越早试点,越能在县域博弈中争得先机。
  3、以PPP模式重塑市县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公私合营的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目前地方政府清理投融资平台公司正有序推进。市县平台公司。很少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权益性融资。其实存续类平台公司主要投资城建与农村基础设施,土地整理等准公共产品具有长期性与稳定性的融资特点,很适合吸收民间资本(甚至民间资金)进入。因此可把市县平台公司的公私合营的股份制改造,列为落实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抓手。公私合营融资在西方称PPP模式,即由特别的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简称SPC融资实现的项目,平台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成本,设计咨询资本等一切支出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收费或政府回购或政府保息等办法来实现。平台公司既可公私合营,也可国有独资公私合建。这类项目还可通过市场证券化形式,信托融资,证券市场筹资。
  4、积极引进信托机构入驻开展社会债权融资运作
  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的形式隐蔽地(但也是高成本)为中小企业融资,是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其实县域经济完全可以把影子银行的银信合作规范化阳光化为债权融资管理公司。吸引社会投资者(机构、基金与个人)参与,以行业协会(或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为媒介的中小企业债权集合融资。这种融资将债权实行分级信托化(债权的第一、第二受益人为财政资金、与机构投资者,享受固定收益率;劣后级收益人享受高收益率,但承担较高风险),由担保公司对集合债权提供不完全担保。
  这一模式对财政资金放大效果明显,绩效可确切评价;有效化解县域经济“两多两难”困境,在信贷和资本市场之外打通了社会债券融资的新空间。其具体模式,后文还要讨论。
  5、引进或筹建行业性金融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是通过租借设备的方式来维持生产或扩大发展。特别适合资金少,使用设备价值高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浙江就有1900多家中小企业借助融资租赁而迅速成长为大型,特大型企业。但是企业界还未真正了解。银行系统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成本低(约8%),但惯于“垒大户”(租船舶、飞机)的收益也不高,因此有开拓中小企业业务的现实需要。为此,市县选择优势支柱行业建设行业性中小企业金融租赁服务公司,与银行系租赁公司合作,前景可为。
  四、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和模式的创新
  尽管近年来银行进行了诸多金融创新,但仍然很不够。金融创新不足是县域经济“两多两难”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各地的探索,可归纳为下述5种:
  一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与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并举。
  二是认真探索针对传统行业的生产及贸易性小微企业的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等方面的创新。
  三是探索针对在农村范围内从事农业和家产品加工的中小企业的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活体畜禽抵押方式的创新。
  四是利用乡缘,情缘和社会机制加强小企业“联保模式”创新。如浙江的生意圈联保,老乡联保,邻里联保,同行联保贷款,亲人友人恩人贷款担保机制等。
  五是财政信托担保联手发行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的“路衢模式”。其又有三种业态。(1)成立投资公司。(2)财政认购部分信托资金,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吸引社会资金。(3)信托推动成立创业基金。
  五、优先培养小微金融人才
  出现“两多两难”困境的一个原因是小微企业严重缺乏融资理财人才,甚至是融资理财常识。从长远看小微金融要在县域生存发展,就必须优先培育在市县留得住与用得起的小微金融人才。
  1、利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培养小微金融人才
  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已于2011年联合举办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一级(与自考专科衔接),二级(与自考本科衔接)证书考试。国家已从“银河工程”经费中支持,市县也应加大支持与鼓励力度。力争在“十二五”以内缓解中小微企业的“人才之渴”。建议仿此在上述已设考的16种证书外,增加小微金融管理师与(企业)融资理财师两证考试。迅速解决县域小微金融机构的业务人员与(作为需求方的)小微企业短缺的融资理财骨干。
  2、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理财智力服务
  省市(县)举办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当前特别要以提供小微企业融资理财智力服务为重点,改善小微企业主极端缺乏金融市场知识与理财常识的现状。县域经济的决策者不仅要为平台的培训服务提供必要条件,更要亲自动员组织老板们静下心来学点东西;还宜亲自讲授市县破解“两多两难”的思路与举措。
  参考文献:
  [1]陈周锡.温州金改重点是打通直接融资[N].第一财经日报,2012-05-21.
  [2]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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