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探讨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之间既存在相互冲突、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着相互促进、协调统一的可能。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握好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度”的问题,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力求兼顾、寻找平衡。逐步完善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加强国际间合作,充分尊重各国国情,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取在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情况下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双赢”,最终达到全人类共同富裕和持续、永久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贸易自由化;环境保护;冲突与协调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加强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两个共同发展趋势。贸易与环境之间既存在相互冲突、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着相互促进、协调统一的一面。不加限制的贸易自由可能会导致自然资源遭到不适当的开发和利用,从而加剧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出于环境保护的宗旨,有必要对某些国际贸易进行限制或禁止。由此,二者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面对频繁发生的贸易与环境争端,如何协调和平衡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以及各国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本质
  (一)宗旨方面的差异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考虑,WTO的宗旨在于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实质性削减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其中必然也包括因各种环境保护措施而形成的绿色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贸易自由的最大化,以贸易要素在国际间无障碍地流动为主要任务。在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不加限制的自由贸易可能会导致自然资源遭到不适当的、过度的开发和利用,造成和加剧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某些产品的跨国流通还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扩散和转移。
  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说,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要求限制或者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与贸易有关的多边环境协议的共同特点是对国际贸易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因素加以限制。各种环保标准和措施对产品的原材料开发、生产、加工、包装、市场准入等各个环节都要求环保技术标准,从而限制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这必然与贸易自由化的价值和理念相冲突。
  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与环境保护的目标在某种层面上是矛盾和冲突的,二者在保护对象和宗旨上存在着差异。而由于贸易自由化的无节制发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不适当的干预贸易行为,导致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客观上发生了。
  (二)规则方面的不协调
  由于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宗旨和出发点不同,由此所导致的差异和冲突必然会在其各自的法律规定中反映出来。规则的模糊性和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WTO和各国环境立法以及多边环境协定中的一些相关原则和规定及其解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WTO努力在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寻求协调与平衡。但是,WTO在规范环境保护措施时,采用了原则性的规定,规范内容过于抽象,对关键概念的内涵、外延和适用条件方面都缺乏明确、具体的界定,使得这些条款在实际应用当中有很大的弹性和解释空间,容易导致贸易冲突的产生。
  各国拥有不同的环境政策。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具体条件制定不同的环境政策。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难以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保措施和贸易制度的认识上存在巨大差异,从而导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问题上矛盾更趋尖锐,其实质是相关国家的环境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冲突。同时,在处理环境与贸易争端时,也会面临适用何国政策法规的困境。
  多边环境协定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与多边贸易体制在公平贸易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上都存在着冲突。
  二、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对策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所追求的共同和终极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是协调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根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都是发展的要素,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都只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下某一方面的具体指导原则。当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把握好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度”的问题,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力求兼顾、寻找平衡。争取在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情况下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双赢”,最终达到全人类的共同富裕和持续、永久发展的目标。
  (二)完善WTO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规体系
  由于WTO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模糊,在实际应用中留有较大的解释空间,使得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作出利己的解释。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WTO的环保条款。
  首先,WTO应着力于制定明确的贸易和环境规则,加强国际合作,使制定的国际性规则能最大程度上反映各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第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的环保条款。GATT/WTO中第20条是WTO法律体系中环境保护的主要依据,WTO对其缺乏统一的、明确的解释,而只是在争端发生后,由争端解决机构对个案进行解释。应进一步明确其内涵,使之具有确定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各条款之间的重复、歧义和矛盾。
  第三,制定环境保护的国际标准或最低标准,以此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各成员国在最低与最高的标准之间,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程度的环境标准,这样有利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进行遵守与执行。避免产生新的贸易摩擦和环境贸易壁垒。
  (三)尊重各国国情,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解决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更公平、更实际、更易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所接受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当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承担起与其经济、技术能力以及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并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发展水平,加强环保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在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同时,切实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政策,并进一步扩大优惠领域,包括特殊和差别待遇,以促进全球环境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化以及环境保护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应逐步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措施,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多边环境协定的相关立法过程,加强国际合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和加快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探索发展绿色经济的有效模式,争取达到贸易和环境协调、共赢的目标。
  (一)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应参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律规范以及多边环境协定的相关立法,综合考虑国外和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创新,调整和提高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并逐步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尽快完善贸易中的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同时,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专门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机构,负责及时了解国际社会贸易与环境问题的新动向,对WTO环境与贸易政策、多边环境协定以及国际环保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和实时监控,逐步提高我国应对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能力,减少贸易与环境摩擦,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加新规则的制定
  国际社会应努力营造一个开放、公平、非歧视的发展平台,使全球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尊重各国的经济主权与发展权利,通过国际协调解决全球性的贸易或环境问题。中国应积极参加多边贸易体制内的环境与贸易谈判,争取公平合理的谈判地位,制订出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的多边环境规则和贸易规则。
  (三)合理利用优惠待遇
  WTO在多边贸易规则上明确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待遇。在合理利用特殊和差别待遇权利的同时,我国也应当积极寻找差距,努力提升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环境保护水平。
  (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开发绿色新型产业
  发展中国家要依靠科技力量,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对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一方面不断开发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促使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转型;另一方面,调整外贸出口结构,减少初级资源型产品的出口比重,扩大绿色产品出口,坚定不移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资源的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把握住机遇,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努力提高本国的环境保护水平,逐步实现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避免贸易摩擦,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郑黎平.绿色壁垒若干法律问题之探析[J].宁波党校学报,2003.
  [2]单亚东.浅议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J].中国商界,2008.
  [3]黄辉.论环境保护的国际化与自由贸易的协调[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6.
  [4]汪洪.WTO如何在贸易与环境中寻求平衡——论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冲突及其解决思路[J].求索,200l(6).
  [5]孙法柏,李泓.论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理念冲突及规则整合[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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