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文化原创力的再解码]仙女座遗民解码

  《世界知识》2010年第10期刊登了著名作家祖慰的《移民文化超常原创力的解码》一文,作者对犹太人的智慧密码感悟出“文化基因双螺旋”。笔者旅居欧洲四分之一世纪 ,对此有另一种理解。
  
  契约、法律、法治三点一线
  在犹太人的观念中,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与上帝订立了契约,契约就像日月星辰的运行一样,犹太人永远遵守。他们不把戒律看成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欢乐,因为遵守戒律的人与上帝永存。人会失信,所以人与人之间或国与国之间任何交易往来都要立约以保护各自权益。《旧约》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约;《新约》是上帝和基督徒所立的约。
  《圣经》、《犹太法典》、罗马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一极文化的承传。
  有西方媒体曾刊出一张漫画,画的是摩西在山上,手里拿着“十诫”的石版。他举目向天说道:“现在只要十条法律就够用了,其他的条文等到官僚盛行的时候再说吧!”这则笑话的真实性是,我们当今的法律系统是根据神向摩西所启示的“十诫”订立的。
  根据《圣经》,摩西受到神的感召,带领居住在埃及的犹太人返回故乡,在路上得到了神所颁布的《十诫》,即《摩西十诫》。
  犹太人的法典是欧洲大陆和英国两地法律系统的来源。
  当今许多法律是从“十诫”来的,比如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被视为是为安息日而编纂的,第五诫(“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乃是把家庭神圣化的一则强力的法律,以至于这条法律“铭刻在家庭之中的理想延续到了中古世纪、现代欧洲,直到瓦解社会的工业革命出现”。第七诫(“不可奸淫”)被视为“婚姻乃家庭之基础”,通过禁止通奸来强化“保护家庭”的法律。第八诫(“不可偷盗”)认可了私有财产,并将之和宗教及家庭相结合。关于第九诫(“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它“禁止伪证,并建立一种以宗教为基础的诉讼”。第十诫(“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是禁止贪夺。十诫帮助人类建立了现代社会的基础,它自然为西方法律立下了根基。
  《查士丁尼法典》,又称《民法大全》,是公元6世纪时的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早有学者指出, “从各方面来看,查士丁尼所编纂的法律被公认为他最主要的成就,并使他万古流芳”。当查士丁尼统治的时候,罗马的律法已经累积了超过一千年之久的经验。
  1583年,法国法学家丹尼斯・高第弗洛依首次使用《民法大全》来指称包括《新律》在内的查士丁尼编纂的全部法典。19世纪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头一次以武力,再一次以宗教,末一次以法律。”
  我们的律法系统来自欧洲,但终极而言,它们均来自《圣经》。
  笔者在欧美有不少犹太人朋友,通过他们笔者了解到,犹太人自始至终认为有约,所以守约,他们往往在孩子刚会说话的时候,就开始教他们背诵《旧约圣经》中的《摩西五经》。所以,让犹太人放弃《圣经》实在是比撼天还难。
  祖慰先生在《移民文化超常原创力的解码》中也说:犹太移民的孩子,在13岁时就通过手提式的《旧约圣经》和《犹太法典》,继承了犹太传统人文的全部精华。这样,犹太移民的孩子,接受了两个民族的智能资源,拥有两个异质的智能库,而且都是拔尖的。这不仅比其他移民的孩子多,而且也比侨居国的孩子丰厚。这样,犹太移民的智能结构模型就出来了,很像生命的基因结构――双螺旋链。
  根据我的观察,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以色列人和“海外犹太人”都只有一个文化基因结构,犹太人离不开上帝,离不开《圣经》文化,无论是在以色列还是在“海外”都生活在同一文化基因结构里。
  在这样一个文化基因结构里长大的犹太人,他们生活在契约、法律、法治的三点一线上,他们始终觉得,有约就得守约,有法就得守法,这样法治社会就会逐步健全。
  笔者的犹太人朋友曾提及一个在汉堡的犹太人,他是位交警,在执勤中遇到一名中国人违章,恰巧他们是朋友。违章的中国人第一反应是:“嗨!我们是好朋友,昨晚刚刚在聚会中酒足饭饱,我今天的违规,可以讲出一千个理由,我们是老朋友,你今天就免罚单吧!”而犹太人交警的第一反应是:“罚单照开,是好朋友,所以我帮你交罚款。”
  举这样的例子,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它的确折射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对“约”的理解。“违章犯法”已经是事实,如何守约,今后如何继续做朋友,汉堡违章的中国人认为,免罚单就是“够朋友”,而汉堡的犹太人交警则坚持认为,约定在先,犯法在后,他愿意代交罚款以守约,以便今后可以继续做朋友。
  犹太人到汉藏文化里却被汉藏同化了,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上海著名学者潘光教授在哈佛大学的讲演《犹太人在中国:传奇、史实和透视》称,大批犹太人最早是在唐代(约公元8世纪前后)沿着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不过,直到宋朝,在开封才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犹太社团。关于该社团的记录是最为全面和充分的,正因为此,在涉及犹太人在古代中国这一课题时,人们一般选择开封犹太社团作为一个典型。历经十多个世纪的岁月沧桑,开封犹太社团最终融入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导致这一结果的两条本质性原因中有一,即开封犹太人始终与客居地的其他民族和宗教集团享有平等的权利(引自潘光《犹太文明》)。
  犹太人汉化的具体原因可能很多,比如与汉族通婚,参加科举,改用汉文姓名,习用汉语等,但是,从1933年到1941年,上海先后接纳了三万多名来自欧洲的犹太难民,这些犹太人后来几乎全部返回欧美,最根本的原因是,犹太人在全然汉藏语境下生活艰难。第一个艰难是,汉语方块字的艰难;第二个艰难是,在全然汉藏语境下坚持手提式的《旧约圣经》和《犹太法典》的艰难。
  
  认可家园与家园认可
  一般来说,移民选择在哪里居住和生活,就是认可了自己的选择,认可了家园,但是,家园是否认可新来移民,那是另一回事。
  德国人最早是游牧民,日耳曼部落的进化发生在青铜时代或者最晚是铁器时代。公元前1世纪,部落开始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德国北部逐渐向南、向东和向西扩散,慢慢稳定成二战以前的德国。犹太人和他们的被称作希伯来人的祖先为什么在德国“如鱼得水”?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游牧民的“相互接纳”。耶稣就被称为“最善良的牧羊人”,所以耶稣基督在德国也容易被稳定以后的“游牧民”德国人所接纳。
  犹太人到了一个地方,尽管手提希伯来文化,但是“既来之,则安之”。但家园是否认可他们,那是另一回事。所以,他们自始至终都会努力,追求被家园的认可。
  我儿子中学母校有一个“学校之友”协会,会长是一个犹太人大企业家。每逢学年结束时的“校节”,这位会长奉献葡萄酒,我奉献中国美食,销售所得捐献给学校。每年的这一天,我们夫妇只是轮流在那里干活几个小时,但是,会长却从早9 点一直坚持工作到夜里24点。
  这个例子也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它的确折射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态。我们只是半心半意地追求被家园认可,而会长却是一心一意,甚至全力以赴地追求被家园认可。类似的关于犹太人的故事恐怕一千零一夜也讲不完。难怪犹太人能够被家园认可,从而进入当地的主流社会。
  中国人“留一代”(留学生第一代)多少还携带着“手提式国学”《论语》,但同时,这恐怕就是追求被家园认可的障碍。欧美学人论坛有关华人移民与主流社会的讨论非常激烈,不少学人认为,华人移民难以进入西方主流社会,根本障碍是华人以“中国为先”,因此,华人移民首先要改变 “中国为先”的心态,才能成为“当地的主人”。“中国为先”的心态通常被称为“Chineseness”(或 being Chinese)。这个词描述了全球华人永不终止的“自我定义”情结。Chineseness 让华人把居住国永远当“外国”看,把已经成功超越“中国为先心态”而融入当地社会的其他华裔称为“香蕉”(有贬义),把他们对居住国的效忠定性为“忘本”和“背叛祖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得华人移民的“断奶”过程至少需要一代人。
  “留二代”(留学生第二代)无法接力携带“手提式国学”《论语》,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中文方块字太难。已故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教授曾说,他每天读英文报纸没有不认识的字,读中文报刊却经常遇到生词。
  2008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钱永健是“留二代”,他在一次学术采访中说:“我是美国公民,不是中国人,很少吃中国菜,不会中国话……我认为血统出身不能决定一个人的身份,一个成功的科学家必出于一个开放的社会,多元包容的价值是关键。”
  笔者认为,包括钱永健在内的华人诺贝尔奖获得者,都是认可家园和被家园认可的科学家,他们在自由开放的社会,发挥出超群的智慧。
  (写于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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