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毁容案:民意无可厚非|无可厚非

  近日,合肥16岁少女周岩被毁容的恶性案件引起舆论公愤。嫌犯极其暴虐残忍的犯罪手段,特别是受害者遭受不幸前后容貌的强烈对比,激发了公众的义愤,网上谴责、要求严惩凶手的呼声沸反盈天;同时,基于嫌犯父母的公职身份以及案发后他们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出来的种种迹象,许多议论毫不犹豫地给嫌犯贴上了“官二代”的标签,合肥警方也因此遭遇不作为的质疑。
  
  随着公众关注和媒体跟进,此案的更多事实正逐渐浮出水面。但在案件的一些关键环节,当事各方表述各异,诉求不一。事情曝光后,官方及时回应了质疑,均称部分传言不实。安徽审计厅表示嫌犯父母仅为合肥审计局普通职工。合肥警方则称,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嫌犯一直在押,并未取保候审。警方将根据案件事实,依法秉公处理。同时,也有人呼吁,应冷静理智对待案件,不应随意给嫌犯贴上“官二代”的标签,以避免误导和煽动民意,从而干扰案件的审理、影响司法公正。
  
  然而,观察网上鼎沸不息的议论,不难断定,官方的解释,并未化解案发何以历经五个月之久才被曝光的疑团;冷静理智对待案件的告诫,也并没有遏止“官二代”说法的继续盛行。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固然有待更多的事实出现,并通过观察司法审理过程予以评判。但是,该案已知的事实及其恶劣的性质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已经形成,有必要及时地加以审视和反思。而且事不宜迟。
  
  理性公允地看,在更多事实显露之前,甚至在法庭判决落槌之前,即匆忙对一个案件下判断贴标签,无疑都是失之草率的不明智之举。但是,如果尊重现实,就必须承认这种理想状态仅存在于想象中和书本上,无法在现实中行走。古训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胜枚举的事实证明,无人也无法能阻止民情民意的表达。仅就该合肥少女毁容案而言,冷静的辨析和理智的对待无疑都是必需的。尤其考虑到加害者和受害者均为未成年人,可立即高屋建瓴、大言炎炎地断定教育和社会难辞其咎。
  
  但是,也不能否认,部分公众怒火中烧地为加害者贴上“官二代”标签,不但是预料中事,而且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也许,直面现实,容忍“不冷静欠理智”,转而透析和探究形成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才是务实的态度,比单纯的呼吁更为冷静和理性,也更有价值。
  
  “官二代”、“富二代”之类的说法,是社会转型期道德滑坡、公正缺失、腐败盛行、官民矛盾尖锐和贫富两极分化加剧的产物,是且仅是一种吻合公众对现实的认知和想象的简略称谓。这些称谓粗疏简陋却具备高度的概括力和延展性,任何意图明晰其内涵、外延,予以精确定义的做法,都未免学究气。无论是杭州飙车撞人案、“我爸是李刚”事件、李双江纵子无照驾驶事件以及药家鑫案,都是在为“官二代”、“富二代”的说法背书,并提供和充实内容。故而,在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罔顾加害者父母身为公职人员的背景,因其仅为科级干部,就否认其为“官二代”的解释,就未必能够服众而达到劝诫公众谨慎而不贴标签的目的。
  
  正本清源,“官二代”、“富二代”这种流行说法的本义,原是针对在众多的违法事件和民事纠纷中的司法不公现象,具体指涉的是其中突出的公权私用和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合肥少女毁容案发后五个多月才得以曝光,从目前已知的事实看,固然主要是因为加害方力图减罪,受害方力求获得经济补偿,双方曾达成协议有关。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目前也无法断定,这与加害者父母的公职背景毫无关系,故而即可质疑其中是否有不当的交易;进一步则可追问何以案件近半年秘而不宣,其中是否存在有违法定程序的问题。
  
  另一方面,受害者周岩几近生不如死的惨烈现状,其父母的工人身份,月入3000元左右的家庭经济情况,也是该案久拖不决而未公之于众的不容忽视的因素。基于现实考虑,受害者父母最大限度地为其争取赔偿,是毋庸置疑的合情合理之举。
  
  但在这一举动中所折射出来的弱势者的无奈和无力,尤其让人感到不忍和痛心。受害者父母显而易见对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公力救济缺乏信心,亦即对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公正审判和补偿的不信任,以及对通过政府和社会援助途径获得救助的不知晓或者不抱幻想,更是让人倍感悲凉,也更比民意为案件贴上什么标签更值得全社会重视和深思。
  
  从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基本法治原则看,贴标签之举虽然不免情绪化而流于简单粗暴,却正如呼吁冷静理智一样,均无可厚非。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特别是健全的司法体制中,民意和舆论并不能也不会干扰司法,影响社会公正。事实上,民意和舆论正是社会正义的推动力,也是司法公正的监护者和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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