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探析_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

   摘 要: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建筑行业越来越重视对农民工群体的“人文关怀”, 由于多重历史原因,农民工劳动保护实施过程中长期存在着一些的困难和问题,亟需从思想认识、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关爱行动等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
   关键词:施工企业 农民工 劳动保护 探析
  
   新春伊始,全国多地再现“招工难”、“用工荒”,企业用工问题日益凸显。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农民工劳动保护,让农民工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成为稳定农民工队伍,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由于多重历史原因,农民工劳动保护实施过程中长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工作环境差,职业病多发。表现在:个别用人单位只重视生产,忽视农民工群体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环境评估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到位,劳动保护投入严重不足,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差,甚至造成个别劳动者的职业病多发。
   1.1.2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检查监控力量不足。表现在:劳动保护网络不能覆盖迅速增长的协作队伍。个别单位对协作队伍劳动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过程监控,缺乏严厉的问责措施,客观造成劳动保护监管不力、问责不严。
   1.1.3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维权意识差。表现在:多数农民工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隐患、健康危害认识不足,不知道规避的方法和必要的防范措施,更不能主动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自我保护能力差;职业健康事维权程序过于复杂,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
   1.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2.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劳动保护、安全环境对施工生产和人体伤害上的认识不足;对工作环境的潜在风险和危害,缺乏有效的评估和公示制度,危害认识不足,危害信息不透明;劳动保护过程管理不重视,投入不足、监管乏力。
   1.2.2劳动力市场不均衡性。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使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劳动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1.2.3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对工人劳动技能要求不高,具有就业容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劳动保护监管范围广、难度大、稳定性和持续性差。在用人单位特别是雇主用人行为不规范和追求超额利润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在劳动保护方面出现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1.2.4农民工教育层次的局限性。多数农民工受教育层次低,健康知识水平有限,安全意识、健康意识低,上岗前没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农民工一般都是家庭的顶梁柱,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在思想上不重视安全和健康。
   2.关于改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几点思考
   关于改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权益,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2.1思想观念上重视农民工,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氛围,动员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借助工会载体提高他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了解,增强维权意识,实现其利益诉求与维护的合法化、制度化。随着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劳动报酬以及福利待遇的逐步落实,改善农民工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体面劳动,才能使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的劳动力来源和持久发展的动力,是一项需要企业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多赢工作。
   2.2加强劳动保护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工施工生产中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管理、诚信待人,把善待农民工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之中,形成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2.2.1发挥工会集体协商制度作用。进一步贯彻《集体合同规定》,通过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的形式,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在施工生产中获得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扩大集体协商范围,在工程招、投标和进行劳务承包时协商劳动保护需要投入的资金比例,签订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等)时关于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改善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分包协作队伍农民工合同的签约率等关系到农民工权益、劳动保护内容都纳入到集体协商的范围内,从而改善部分企业注重施工生产,而劳动保护投入资金不足的现象。
   2.2.2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监督检查网络是工会组织加强安全和劳动保护强有力的手段。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立对分包单位的两级劳动保护体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分包协作队伍中,在分包队伍内部建立劳动保护监督网络,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督促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使用,提出改善生产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形成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两级管理,对及时掌握农民工职业健康状况、劳动保护情况、改善农民工生产环境起到促进作用。
   2.2.3建立农民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定期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民工队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讲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灌输安全生产理念和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逐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监督技能和整体素质。
   2.2.4简化维权程序,扩大维权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实施部门联动,简化职业病鉴定、诉讼维权等的工作程序,通过实施有效的帮扶工作,提高农民工应对劳动保护诉讼的能力。
   2.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工整体素质。
   2.3.1社会教育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利用社会教育机构、街道社区等场所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农民工学习氛围,组织开展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公共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结合全总实施“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出版的“农民工技能培训教材”等切实帮助农民工提高技术技能素质。
   2.3.2开展企业新市民(农民工)夜校活动。在企业中大力推广新市民(农民工)夜校活动,强制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农民工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既能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从业水平,又能增强农民工的自觉学习热情。改善农民工整体素质低,学习热情不高的局面。
   2.4关爱农民工,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幸福指数
   将分包协作队伍的农民工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灌输企业文化理念,开展暖心工程,为农民工送去关爱和健康,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改善生活、子女上学问题,将农民工纳入每年的健康查体范围,改善工作环境,节假日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从心理健康、缓解压力入手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的幸福指数,形成热爱城市,建设城市,融入城市,和谐共荣的新市民群体。
   总之,建筑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创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切实让农民工享受体面劳动的快乐,稳定农民工队伍,激发农民工活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参考文献:
  [1]张文会.农民工问题形成分析与解决[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中旬刊),2009,8(8):91-92.
  [2]柳斌,胡高平.农民工维权亟待加强[J].人大建设,2009(8):36-37.
  
  作者简介:
   杨刚(1983.10-),男,汉族,山东肥城人,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助理政工师,现任职于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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