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音”与“弱音”:美式英语中的弱音和强音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大国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发出的声音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与过去不同的是,现阶段中国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国际安全环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的情况错综复杂,要想维护自身利益,在对外宣传中,中国声音形象将会出现一些风格上的转变。来自中国的声音需要有“强”有“弱”,时“强”时“弱”,以期获得不同的传播效应。
  用“强音”表达事关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问题
  对外传播声音的“强”不单纯指外宣声音的响度大、音调高、能够夺取注意力,外宣声音的“强”更表现为迅速果断的回应,积极主动的姿态,先声夺人的态势,点穴制敌的智慧。
  在事关国家主权的问题上,坚决使用较“强”的外宣声音。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权力。一旦我国的国家主权受到侵犯,要毫不犹豫地使用较“强”的外宣声音做出回应,态度立场要坚决,果断做出反击,坚决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
  在不久前的慕尼黑安全会议上,前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参议员麦凯恩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围绕中国是否会出现“阿拉伯之春”骚乱的问题发生了“火药味”甚浓的争吵(《人民日报》2012年2月5日报道)。麦凯恩对张志军发出警告说:“‘阿拉伯之春’即将在中国出现。”张志军则严辞反驳了麦凯恩的发言,称认为中国即将出现“阿拉伯之春”的观点“纯属幻想”。面对麦凯恩在辩论过程中“咄咄逼人”的攻击,张志军没有丝毫畏惧,用强烈的反击做出回应,及时制止了麦凯恩干涉中国内政的言论,维护了中国的主权。随后,《人民日报》、新华社都对这次交锋作出报道,再一次表明中方在这一问题上的严正立场,让这场外交“交锋”在中方的强势话语权中结束。
  国家主权不容讨论,在主权问题上对外宣传的声音必须要“强”,官方和媒体要保持绝对一致的态度和立场,快速回应,有理有据。
  事关国家利益、人民权益,要“强化”外宣声音。我国开展国际交往的重要着力点就是维护好我国的国家利益。利益和冲突相伴,对外交往要敢于面对冲突,敢于和他国交锋,为政府的外交行动提供舆论支持。
  欧盟推出法案将在今年4月正式开始征收航空业碳排放税,法案一经推出就引发多国抵制。今年2月6日中国民航局发出指令: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此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中国民航局的“强势”出手引得外媒的关注。《华盛顿邮报》2月6日报道称“中国禁止航空公司支付欧盟碳税,引发全球争议”。同日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政府禁止本国境内航空公司执行欧盟的碳排放税,从而使一场争端升级”。中国官方的“强音”引起西方媒体的强烈关注,与以前不同,这次中国政府的态度坚决,直接剑指不合理的欧盟税收,明确表态行动上不予配合,不具备商量的余地,西方媒体甚至引用当地官员的话“这场争端可能变成一场贸易战”。
  随后中国媒体对此事件继续展开报道,2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在要闻版的头条位置以“中国对欧盟‘碳税’说不”为题详细报道了中国拒绝支付欧盟航空业碳排放税;2月10日《人民日报》以“别借环保之名牺牲发展中国家利益”为题发表评论,谴责欧盟不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单方面强征航空业碳排放税。中国 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都报道了中国拒绝欧盟“碳税”的坚定立场,同时网络媒体也纷纷对事件进展做出报道。来自中国的“动静”越来越大,国际舆论纷纷倒向中国,包括美、俄在内的二十多个国家声援中国。面对来自国际的“强大压力”,欧盟气候行动司司长德贝克在2月13日建议“有条件暂停”航空碳税新法规部分内容,这就意味着中国官方和媒体的反欧盟“碳税”的“宣传攻势”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从这次外宣实例可以看出,中国官方和媒体的对外“强音”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中国的强势话语权,在取得国际支持之后,欧盟处在强烈的舆论压力下,最终还是有所“松口”。在国家利益面前,选择较“强”的外宣声音是必要的选择。
  外宣“强音”本质上是坚定的把握原则性。把握原则是处理对外事务的准绳,我国在国际交往中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出发点,遵守独立自主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侵害我国国家利益的原则性问题上不让步。做好外宣工作是国家处理对外事务的助推器和能量倍增器,尤其在原则问题上要坚守“强”话语权阵地,宣传好、服务好、协助好我国的各项对外事务。
  
  用“弱音”潜移默化树立中国形象
  对外传播的“弱”声音不以声音尖锐、夺人耳目、气场强势取得宣传效果,更侧重在细雨无声、潜移默化中达到宣传目的。外宣声音的“弱”多以“温情”动人,相比对外传播的“强音”而言更加具备感染力,受众也更乐意接受。
  评价对外宣传的效果往往不在于传播了多少信息,而在于有多少信息被受众接受。我国在对外宣传中注重提升外宣的“弱”声音是必要的,在树立中国国家形象、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构造和谐世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借助媒体和文化宣传品发挥外宣“弱音”的优势。传统媒体中的书报刊、广播、电视依旧是对外传播的重要力量,传统媒体的强大渗透力对于外宣的影响不可小觑,要发挥外宣“弱”声音的优势,首先就要从传统媒体做起。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传统媒体的外宣平台,例如《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等外宣平台在国际上已经小有名气。但总体看来我国传统媒体的国际影响力较小,国际话语权仍旧掌握在西方国家的媒体手中,我国在外宣实践中要继续增强传统媒体的传播力量。
  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新兴媒体革新了传播的时空观,生活中无孔不入的传播是信息社会的真实写照。互联网在当代世界的传播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它的便捷性、全球性、多媒体性是传统媒体可望而不可即的。我国的外宣实践要紧紧抓住互联网这个信息传播的“前沿阵地”不放松,尽可能利用互联网传播更多利于我国正面形象塑造的信息,这其中应当突出受众喜闻乐见的通俗趣味的软新闻,这又恰恰是“弱”外宣声音的“地盘”。
  电影、电视剧、宣传广告等文化产品是展示国家形象、传播中国文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的文化产品出口增长较快,电影电视业迅速发展,出口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国际容量也越来 越大。2011年1月几部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在美国纽约时报广场的大屏幕上亮相,在宣传片中我国各领域杰出代表和普通百姓在片中逐一亮相,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美国人眼前,吸引了诸多路人驻足观看。此前一则辐射范围较广的广告《中国制造》也取得了不错的宣传效果。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文化产品仍旧缺乏影响世界、轰动全球的精品,我国的国家文化软实力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匹配,我国对外传播依然任重而道远。
  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传播中华文化、展现我国良好形象。对外交流活动是对外传播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各种对外交流活动,例如举办“中国文化年”、开展海外文艺演出、海军舰艇外出访问等一系列的交流活动。对外交流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对外传播行为,借助外宣“弱音”无形中达到传播的目的。“中国文化年”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文化交流中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活动,是外国民众了解中国的一个全景式的窗口。中国已经在法国、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德国等国举办了“中国文化年”活动,在这几个国家轮番掀起了“中国文化”的热潮,取得了不错的宣传效果,大大促进了中国正面形象的塑造。
  军事对外交流活动可以展现我军和平之师、正义之师的风采,赢得国际赞誉,展现我军的良好形象。“和谐使命――2010”任务是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赴海外执行医疗任务的一次开拓性实践,在这次任务中,5个国家总计1.3770万名民众和军政人员接受了医院船的免费健康检查和门诊治疗,中国海军的医疗服务人员还深入当地的敬老院和残障儿童康复中心开展医疗救治活动,受到了当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平方舟”号医院船海外医疗行动让五国民众直接了解到真实的中国军队,对中国的“和谐世界”理念有了新的认识。在事实面前,世界人民看到的是一支崇尚和平、友好文明的中国军队。即使西方媒体对我国负面报道为主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但我国借助一系列的对外交流活动,借助对外宣传的“弱”声音,还是能够从正面树立起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
  外宣的“弱音”本质上是灵活的把握策略性。在坚持原则基础上把握好宣传策略是达到外宣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国政府、媒体一味的“强势”攻略在西方媒体的黑白混淆的报道面前仍旧显得苍白无力,适时地采取“弱音”的对外传播反而能够取得外宣“强音”无法取得的“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外宣的“弱音”本质上是一种灵活的策略性的体现。
  中国外宣声音的“强”与“弱”是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安全环境下的一种能动的调整,在现阶段的国际安全环境中只有采用多形式、多角度的对外宣传模式才能让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外宣传的“强”声音和“弱”声音都是外宣实践的主动作为,都是求得对外主动权和话语权的“宣传武器”,对于我国在新国际安全环境中能够继续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作者来自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
  【短讯】
  中国与尼日利亚政府签署互设文化中心协定
  2012年3月2日,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与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阿米努・巴希尔・瓦利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签字仪式前,赵少华副部长会见了阿米努・巴希尔・瓦利大使一行。赵少华表示,中尼两国有着传统友谊,中方高度评价两国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正式签署两国政府互设文化中心协定,标志着中尼两国关系不断深化,必将成为两国文化交流史上新的里程碑。她说,文化中心也是一个平台,相信会进一步加深两国友好关系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在推动文化交流方面也必将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瓦利大使感谢文化部领导在两会前夕与尼方签署该协议。他说,文化中心的成立,为两国交流增添了新的工具,尼方会像中方支持尼方一样,对在尼中国文化中心的设立和运作提供积极的支持。
  尼驻华负责文化、经贸、领事的公使、武官以及中方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于�、局长助理赵海生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来源:文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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