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诡使 《韩非子》中“为”、“使”的词性及句法结构

  摘 要: 本文探讨了战国末期法家著作《韩非子》中两个使用频率较高的单音节词“为”和“使”的词性及其常见的句法结构。“为”主要用作动词,用作名词时常见“无为”、“之为”;作为介词,“为”可以出现在名词、动词和代词之前,表示目的、被动或“给、替”等。“使”作为动词远比名词词性使用更为广泛,且作为名词单独使用时,没有语料显示“使”可以表示“使者、使臣”这一义项。因此,《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的断句方式应当为“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
  关键词: 《韩非子》 为 使 词性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中有一段文字:“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齐王亦何如主也对曰必不霸矣燕王曰何也对曰昔桓公之霸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桓公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今齐王不信其大臣。”其中,“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可以有两种断句方式:“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或“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经分析,两种断句方式中,只有“为”与“使”两词的词性有所变化。故只需确定两词在《韩非子》中的词性,即可判定应取哪一种断句方式。
  一、“为”的词性
  “为”是古代汉语中意义较丰富、使用范围较广泛、出现频率较高的基本词汇之一,也是战国末期法家著作《韩非子》中词性较丰富、用法较灵活的词汇之一(出现1238次)。
  “为”字产生很早,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写做。罗振玉认为,“为”字形从爪从象,有“役象以助劳”之意,本义当为“作”;虽尚未有定论,但从甲骨卜辞及钟鼎铭文中可知是个表示动作行为的词。
  在《韩非子》中,“为”主要有三种词性。
  (一)动词词性
  1.“为”基本义是“做”,作为及物动词,其后出现宾语,在《韩非子》中最常出现。
  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初见秦第一》)
  ②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十过第十》)
  ③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奸劫杀臣第十四》)
  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例①中“为”表示“做为(某种身份)”,例②中表示作(曲),例③中表示“做(某事)”,例④中两个“为”根据上下文分别可以解释为“说出”和“做出”。
  表示“做”的基本义又可引申为“成为”或“变成”:
  ⑤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今专于齐,赵,则韩必为腹心之病而发矣。(《存韩第二》)
  “为”之后不出现宾语,最常见的情况是做为不及物动词,表示“做为”:
  ⑥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孤愤第十一》)(译文:所谓重臣,就是无视法令而独断专行……)
  “为”与“所”或“所以”连用,构成短语,联合起来做宾语成分:
  ⑦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如此者身危。(《说难第十二》)
  “所以为”做动词“知”的宾语。
  ⑧强以其所不能为,止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说难第十二》)
  “所不能为”做介词“以”的宾语。
  下句中的“为”按照上下文的语义,应当是及物动词表示“施行”,动作的接受者“其法”成为受事主语。
  ⑨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用人》)
  2.除单独作为动词使用外,“为”也常常与其他词连用,构成常用句式。
  (1)以为
  ⑩齐之清济蜀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初见秦第一》)
  ?�?�?�韩叛,则魏应之,赵据齐以为原……(《存韩第二》)
  ?�?�?�敦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难见第三》)
  以上三例可以代表《韩非子》中“以为”的大多数用法,即“以”之前出现所指内容,两者构成介宾短语,做“为”的状语;“为”做动词,其后出现宾语,可译为“以(前置宾语)为”,“把(前置宾语)当做/做为”。
  在下例中的“以为”,却不能简单地认为与例⑩、?�?�?�、?�?�?�相同:
  ?�?�?�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子,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国之不服者十三。(《十过第十》)
  前一句中的“以为”可以很清楚地翻译为:“以(‘斩山木而财子,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的食具)为(食器)”;后一句中的“以为”可以理解为:“以(这件事)为(更奢侈)”,但因“以”前直接出现动作的发出者“诸侯”,似乎翻译为“认为”也可以。
  下句中“以为”的用法值得注意:
  ?�?�?�赵代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自以为与秦提衡,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饰邪》)
  前三个小分句可以翻译为“赵国先战胜燕国,后战胜齐国,国内混乱还趾高气扬”,结合上下文的意义,“自以为”似乎不能翻译为:“自己以(‘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这些事)为(可以与秦国相抗衡)”,翻译为“自己认为”好像更通顺些。
  例?�?�?�可以让我们更明确“以为”的这一用法:
  ?�?�?�由是观之,臣以为天下之从,几不难矣。(《初见秦第一》)
  作为一段文字的总结,该句明确地提出了作者的意见,故翻译为“我认为六国的合纵,差不多不难了”应该是合理的。
  由上观之,“以为”的用法在《韩非子》中,除最初的“以之(前置宾语)为”的用法外,已经出现了表示说话人意见“认为”的萌芽。
  (2)以……为……
  “以”与其后的名词或词组联合做“为”的状语,“为”在这种句法结构中作判断动词,可以翻译为“把……当做……”,如:
  ?�?�?�秦发兵而未名所伐,则韩之用事者以事秦为计矣。(《存韩第二》)
  “以”与前置宾语联合做“为”的状语,表示目的或手段;“为”做普通动词,可以翻译为“凭借……来做……”,如:
  ?�?�?�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初见秦第一》)
  (二)名词词性
  “为”作为名词,在《韩非子》中出现较少。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与表示否定的“无”连用,表示“没有作为”。如:
  ?�?�?�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主道第五》)
  “为”也常见于助词“之”的后面,但“为”之后没有任何名词性的句法成分,则可推断“为”应为“之”后的中心词,为名词。如:
  ?�?�?�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有度第六》)
  (三)介词词性
  在《韩非子》中,“为”也可出现在名词、代词、动词之前,充当介词。其用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表示目的。
  ?�?�?�听大国为救亡也,而亡亟于不听,故不听。(《八奸第九》)
  ?�?�?�齐、卫之间不过十日之行,开方为事君,欲适君之故,十五年不归见其父母,此非人情也。(《十过第十》)
  ?�?�?�臣言为国,非为身也。(《十过第十》)
  ?�?�?�明为己者必利,不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此之谓“威强”。(《八奸第九》)
  例?�?�?�中,“为”出现在两个动词性词组之间,根据上下文的语义关系,其意义非常明确,即表示原因,可译为“因为”。
  例?�?�?�中,“为”出现在主语和一动词短语(“事君”)之间,其后又出现动词性成分;分析语义,可知“为”表示原因,但强度较例?�?�?�稍弱,可译为“为了”。
  例?�?�?�与?�?�?�中,“为”出现在名词(“国”)或代词(“己”、“身”)之前,其用法已经相当接近于现代汉语,同样表示目的。
  2.“为”表示“给”、“替”。
  ?�?�?�君其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而后为由余请期,以疏其谏。(《十过第十》)
  ?�?�?�乃使内史廖以女乐二八遣戎王,因为由余请期。(《十过第十》)
  ?�?�?�为1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玩好,外为2之行不法,使之化其主,此之谓“在旁”。(《八奸第九》)
  ?�?�?�其于说议也,称誉者所善,毁疵者所恶,必实其能,察其过,不使群臣相为语。(《八奸第九》)
  例?�?�?�应当是较有代表性的例句。“为”与其后的成分构成“为+宾语+动词短语”的句法结构,与其宾语成分充当了动词短语的状语,依据语义,可翻译为:“然后替由余请求延长回国的时间。”
  例?�?�?�“为”的句法结构及用法与例?�?�?�相同,但在现代汉语中“因为”连用,是一个词;受此影响,“为”容易理解成表示原因的意思。
  例?�?�?�中,为1是动词,表示“作为”,上文已做解释,在此不再赘述;为2与其后的代词“之”一起构成短语,出现在状语(“外”)和动词短语充当的谓语(“行不法”)之间,根据语义,“为之”同样是谓语“行不法”的状语,表示“替他(们)”。
  例?�?�?�稍稍有些不同:“为”出现在代词“相”与“语”之间,因“语”可以作为动词当“说话”讲,且根据句中语义可以译为“不让群臣相互吹捧或诽谤”,“为”可以当“替、给”讲;但因“语”在战国时代已有名词词性,如《左传・昭公三年》:“晏子受礼,叔向从之宴,相与语。”故似乎在此例中将“为”作为介词“替、给”理解稍嫌武断;但因探讨“语”词性的问题已超出本文范围,故暂且存疑。
  3.“为”表示被动。
  “为”表示被动基本有两种句式结构:
  (1)“为”+动作发出者+动词
  ?�?�?�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十过第十》)
  ?�?�?�知伯身死军破,国分为1三,为2天下笑。(《十过第十》)
  例?�?�?�中“为1”为动词,表示“成为”,上文已做探讨,在此不再赘述。两例句中“为”后出现明确或婉转表示人名词或名词词组及动词,其用法易与作为介词表示“给、替”的“为”相混淆;但联系语义,“为”当被动讲时,前文或近或远、或隐或显必定出现句中谓语真正的主语,如例?�?�?�中的诸侯或君主(根据句意填补),例?�?�?�中的“知伯”;且动词后不再出现动作的接受者。
  (2)“为”+动词
  这种句式结构与上文表示原因或目的的“为”的用法有些相似,但仔细分析又有所不同。以下句为例:
  ?�?�?�(鲍叔牙为人……)刚则犯民以暴,愎则不得民心,悍则下不为用。(《十过第十》)
  表示原因或目的的“为”构成的句法结构中,只有一个动作发出者;若出现动词谓语,则其后一定会出现动作的接受者,如例?�?�?�中的“亡”,例?�?�?�中的“君”。
  例?�?�?�中,联系前文,受事主语应当为“鲍叔牙”,动作的发出者也为避免前两个分句的重复没有出现。根据语义,可以将原句补完:“鲍叔牙……悍则下不为(民)用。”译为:“鲍叔牙……凶悍了臣民便不被他所用(不听他使唤)。”
  二、“使”的词性
  “使”在《韩非子》中出现的频率远远不如“为”高,只有430次。《说文解字》说“使”:“伶也。从人吏声。”本义为动词,《康熙字典》解释本义为:“令也,役也。”在《韩非子》中,其动词词性是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
  (一)动词词性
  1.“使”作为动词,其本义表示“命令、派遣”或“使,令,让”:
  ?�?�?�今赵欲聚兵士,卒以秦为事,使人来借道,言欲伐秦,其势必先韩而后秦。(《存韩第二》)(派遣)
  ?�?�?�夫一动而弱于诸候,危事也;为计而使诸侯有意我之心,至殆也。(《存韩第二》)(令)
  2.其引申义表示“出使”
  该义项应是在“派遣”义上派生出的引申义,与“派遣”义的区别是,当“派遣”讲时,“使”后加人名、代词或表示人的名词;当“出使”讲时,“使”后加地名或国名。
  ?�?�?�今贱臣之愚计:使人使荆,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存韩第二》)
  3.“使”也可表示“役使”、“使用”,该义项应亦为“命令、派遣”义上派生出的引申义。一般来说,当“役使、使用”讲时,“使”后加一般名词。
  ?�?�?�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初见秦第一》)
  “使”后出现国名“韩”“魏”,但根据前文,“使”的主语应为“齐”。根据语义,不可能是“齐国在中原出使韩国和魏国”,只能解释为:“在中原役使韩国和魏国”。
  (二)名词词性
  “使”当名词讲的情况在《韩非子》中极少出现,表示的语义也与其动词词性表达的意义紧密相关。
  ?�?�?�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故臣主同欲而异使。(《功名》)
  ?�?�?�上,君与处皆其师;中,皆其友;下,尽其使也。(《外储说左下》)
  ?�?�?�淖齿闻齐王之恶己也,乃矫为秦使以知之。(《内储说上七术》)
  ?�?�?�公所长者,使也。(《说林上》)
  例?�?�?�根据对偶的规律,可以推断出“使”应当为名词,表示“(要)做(的事情)”;例?�?�?�“使”在表示领属的代词“其”之后出现,说明在此例句中当作名词使用,译为“(所)役使(的人)”。例?�?�?�和?�?�?�的情况有些相似。例?�?�?�中的“为”上文已经讨论过,在此应为及物动词,故“矫为秦使”理解为“假装秦国的使臣”较合理。例?�?�?�是个非常明确的“……者……也”判断句式,“使”译为“出使”或“做(使臣)”。
  另外,“使”单独使用时未见表达“使节”、“使臣”或“使者”的情况,相反,《韩非子》中实实在在用了“使者”两个字表示这一义项。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在《韩非子》中的词性有动词、名词、介词等三种,并有“主语+为+介词宾语+动词+宾语”的句法结构。“使”的词性只有两种:动词和名词,但当名词讲时不单独表示“使者”的意义。那么,“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只有一种断句的方式,即“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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