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终身制需要打破?]

  上海市教委消息,从今年开始,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另据了解,今后北京教师资格也将不再享有“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或是5年时限。(9月10日《新京报》)
  其实,打破教师终身制已不算新闻。此前,江苏、陕西等省的一些地方已经实行,而上海市甚至打破了教授终身制——教授不再搞终身,教授职称不是由专业委员会评定,而是由学校专门的聘任委员会评定并聘任,任期为3年。
  打破终身制的积极意义在于,就像是在教师头顶悬上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教师的资格并非一劳永逸,而是定期更新,这有利于检验教师的职业素质,敦促其改进和提高,否则便失去为人师表的资格。但是,还得考虑这会不会加重老师的负担?对老师的资格认定与考核,是机械的条条框框和权力的好恶,还是学生的评价?尤其需要警惕的是,这会不会产生逆淘汰,那些懂创新、有思想、有公民精神的老师会不会被借故剥夺教书资格?正如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谭邦和在微博中担忧的,这将演变为对教师自主精神的制约与自由权利的剥夺,权力意志乘机在审查中发威,极有可能是不听话的教师就清除,且不说有关部门还将借此发财。这是一家之言,但如此考虑值得一听。
  放眼当下,我国教师队伍虽然参差不齐,但在教师较为短缺的语境中,教师其实并不是最需要打破终身制的职业。教师要打破终身制,公务员是不是也应该打破终身制?尽管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尝试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但毕竟未成“气候”,公务员淘汰率极低,一旦考上公务员,就相当于端上铁饭碗甚至金饭碗。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正常被辞退的公务员占总数的比例为0.05%左右,而一般正常企业的淘汰率在5%到15%之间。一旦当上了公务员,只要不违法犯罪几乎就高枕无忧,这显然会加剧公务员队伍膨胀。因此,公务员更需要打破终身制,加大淘汰率。
  除了公务员,院士应该打破终身制,建立退出机制。“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院士是我国科技界的最高学术称号。院士应该为人高山仰止,无论是学术造诣,还是道德文章,都可圈可点。但现实中一些院士过于食利化、商业化,甚至道德有亏,但由于院士具有终身制的“豁免”资格,罕有不端院士为之付出代价。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我国院士制度建立至今,只有中国科学院的两个院士被劝退,分别因经济或政治问题,从来没有院士因为科学道德而被除名。
  除了公务员、院士应该打破终身制,一些红头文件、超期“服役”的权力也应该及时退出。按说,红头文件本来应该有实行期限的,但不少红头文件仿佛没有生命的终点,具有了终身制的特权。此前,湖南、山东等地打破红头文件的终身制,出台省级规范行政程序统一立法。比如山东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1年至2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此举被称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的一大制度创新”。诚然,红头文件就该有期限,到期了就该废止,这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不是所有的终身制都要打破,比如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就没有终点可言。
  终身制,无论是打破,还是不打破,其立足点应该是有益的,能维护公共利益的,能激发社会活力的。
  还有多少终身制需要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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