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的调查及防治对策】 辽宁省阜新市天气

  摘要:近年来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严重,国家环保部发布标准,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  关键词:油烟餐饮 污染 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228-01
  由于近年来我市市区内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引起的环境信访案件逐年增多。国家环保部于2000年发布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环发2000年47号)和《关于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00年191号),并明确了油烟未经治理视同超标排放,由环保部门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本文对阜新市区内的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
  1 阜新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概况及其危害
  1.1 餐饮业污染源分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阜新市按行政区域有规模以上餐饮业污染源1864个,其中坐落在海州区674个,占总数的36.2%;新邱区76个,占总数的4.1%;太平区256个,占总数的13.7%;清河门区28个,占总数的1.5%;细河区267个,占总数的14.3%;阜蒙县307个,占总数的16.5%;彰武县256个,占总数的13.7%。各县、区规模以上餐饮业污染源分布情况。
  1.2 餐饮业油烟和污水的危害
  食物在高温烹调下,产生大量的“热氧化分解产物”,其中分解产物以烟雾形式散到空气中,形成油烟气,主要有醛、酮、醇等包括苯并芘、杂环胺类化合物等已知高致癌物。
  城市污水管网错综复杂,由于排水时段、管道口径大小、管道铺设等情况的不同,管网中污水流速不一。当餐饮业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污水中的大颗粒悬浮、泥沙等物质,在流经管道流速较低或管道下陷的管段时,就会沉积在管道中。油脂就凝聚在这些物质之上,继而又粘附上更多的悬浮物质,越聚越多,形成类似“钢筋混凝土”结构,导致管道堵塞。
  2 影响餐饮业油烟、噪声、废水污染治理的主要因素
  2.1 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不够到位
  在2006年之前,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餐饮业必须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隔音设备等,在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局限性,各部门依照各自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导致出现了衔接上的断链,使环保部门在处理中显得被动,执法工作难度加大。
  2.2 城建规划设计相对滞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规划部门从完善小区功能和方便居民生活的角度出发,大量开发建设了下为店面、上为住宅的住宅楼,这对启动城市商品房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下为店面、上为住宅”的开发模式基本上都未经过合理的规划,导致餐馆多选址在居民密集区,与居民楼混为一体,商住功能不分。
  2.3 可供环保部门实施的执法手段单一
  当前,由于群众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环境污染的信访量持续增长,而执法人员忙于处理信访而没有力量进行日常的监督性执法检查。同时,对餐饮行业存在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合力,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还没有形成更加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尤其是对无证无照餐馆,更为不足。对餐饮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可以实施的强制措施很少,基本上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环保行政机关缺乏查封、扣押、取缔等行政强制手段,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
  2.4 部分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
  部分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在环保问题上往往是“先上车后补票”;很多小型餐饮业是经营业主赖以谋生的手段,从而使其具有鲜明的社会特性;同时社区居民一方面痛恨餐饮业的油烟噪声扰民之害,一方面又对餐饮业有所需求,为其存在提供了市场,在执法上体现为不仅难以取缔而且容易反弹、难以巩固,在整治中不仅涉及环境问题、居民生活便利问题,甚至涉及社会稳定问题。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经营者缺乏环保意识和自觉控制污染的动力也是油烟难治的一个原因。
  2.5 污染治理技术不够成熟
  在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方面,目前国内存在的油烟治理设备类型众多,但原理主要为三个方面:水处理、过滤、高压静电。所有这些技术的治理效果都不太稳定,一方面油烟去除率只能处理一部分,且不能消除异味,治理后对居民的生活还是存在一定的影响。
  3 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1 增强环保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源头控制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是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的关键。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等一系列管理中,不能降低门槛,而是要提高标准。环保部门要强化管理,加强对餐饮业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及竣工后的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餐馆,一律实行限期整改,到期不达标的实行强制取缔。同时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持餐饮业营业执照年审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油烟、噪声及污水检测合格报告,变环保部门的被动执法为餐饮业主的主动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污染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定期联合执法,集中清查,依法取缔关闭。而建立这样的协作机制,应由政府委派牵头单位,作好协调。
  3.2 环保执法部门自身要转变监管方式
  鉴于目前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可使用的强制措施较少等情况,环保执法人员可在现有的权力范围内,大胆执法,严格执法,大幅度提高处罚标准,使罚款额大于治污运转费用,从而促使餐饮企业主动选择走防治污染之路。
  3.3 以创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精品街”和“绿色餐馆”等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增强餐饮业遵纪守法和防治污染的自觉性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重点整治地段(将环境敏感区、居民密集区、繁华街道和群众对油烟污染反映强烈的区域)的餐饮业集中区作为重点,对餐饮业油烟进行重点整治。对餐饮业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创建精品街和绿色餐馆的意义和目的,明确创建的标准,并对餐饮业主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餐饮业主遵纪守法和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在重点整治中主要检查餐饮业:是否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是否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能够正常有效的运行;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按期保养维修;油烟、噪声、污水排放是否达标。
  4 结论
  对我市餐饮行业污染治理而言,在污水(含油)污染、油烟污染、噪声污染、餐厨垃圾污染这四大污染源中,油烟、噪声污染和餐厨垃圾污染通过环保、城管及政府其它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取得了极大的成效,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前例。但随意排放的餐饮污水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一直来大多仍处于无法达标排放状态。为此,针对餐饮污水的这一现状,作为职能部门的环保机构加强了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力度,一些有识之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重视餐饮污水治理的议案、提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并想方设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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