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部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土地流转] 加快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的总要求是

  摘 要:推进西部地区的农业现代化,破解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目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是西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条件。当前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总体状况不理想,既有制度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缺位等外部因素制约,也有非农就业比重低、生产效率低以及地块细碎等内部因素障碍。要从统一思想认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规范政府管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加以整体推进,才能加快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
  关键词:二元结构;现代农业;土地流转;西部大开发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6-0056-06
  实现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题中之义,是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推进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需要从区域农业的实际出发,促进土地规模化与农产品品牌化,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聚与现代化[1]。本文拟就与实现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相关的二元经济结构、土地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破除二元结构是加快推进西部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二元经济理论是阿瑟·刘易斯于1954年在《曼彻斯特学报》上发表的《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的著名论文中提出的。刘易斯把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生产分成两部分:一个是以现代方法生产的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部门(A部门),一个是以传统方式生产的劳动生产率较低的部门(B部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村经济的落后,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劳动力,保证了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当工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完毕的时候,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进入均衡发展的时期,二元经济结构才得以消除。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通过现代部门的扩张来吸收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使异质的二元结构向同质的一元结构转换的过程。费景汗和拉尼斯发展了刘易斯的理论,认为现代部门扩张的同时必须推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同步进行。
  众多学者采用二元对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和城乡恩格尔系数对二元经济结构进行分析。二元对比系数(t)是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值,t=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100%,理论上t的最大值等于1,一般都是小于1。二元对比系数与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呈反方向变动,一般情况下,二元对比系数越小,二元结构强度就越大。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通常在0.31-0.45之间,发达国家一般在0.52-0.86之间。二元对比系数接近1,就可视为经济二元结构消失[2]。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s)。用公式表示为:s=1-n/c,其中n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c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s的变动区间为010%时,城乡二元结构强度大[3]。
  根据上述原理,利用《广西统计年鉴(2011)》的数据对广西各主要年份的二元对比系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度进行分析。首先从二元对比系数来看,广西1995年至2010年,二元对比系数最大值为0.23(2005年),最小值为0.18(2010年),均远远低于欠发达国家平均值的下限值(0.3);其次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来看,广西各年度的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均大于0.5;再次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度来看,广西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度呈现出“两头高、中间低”的态势,2005年至2009年曾有下降之势,但到2010年又上升至10.4%。分析结果表明,广西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大,城乡发展差距呈拉大之势。
  广西是西部地区的缩影。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幅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破解西部地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
  二、适度规模经营是加快推进西部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农业现代化是指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农业现代化不仅是生产手段的现代化,还包括农业制度的变革。”[4]M.P.托达罗(M.P.Todaro)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商品化程度把农业发展的形态划分为三个阶段:最原始的阶段是维持生存的“生计农业”阶段,几乎没有农业剩余。第二阶段为“混合农业”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产品的一部分用于满足生产者自身的消费,另一部分可以售给其他部门。最后现代农业阶段,农业部门成为一个面向市场的高效率部门[5]。农业现代化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兴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国情区情的差异,所走的道路是不一样的。
  学界普遍认为,目前世界上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可以概括为四种模式:即美国模式、日本模式、西欧模式和拉美模式。美国走的是“节约劳动型”之路,美国地广人稀但劳动力短缺,人均占有耕地近0.73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3倍,这一资源禀赋使得机械相对价格长期下降,而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农场主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不得不采用机械动力代替人力和畜力。日本模式的特征是“节约土地型”,日本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土地供给缺乏弹性,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土地价格与工资价格同步上升,土地和机械替代人力无利可图,因此日本走的是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发展道路;西欧模式介乎二者之间的“中间类型”,因为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它们既不存在劳动力短缺,也不存在土地资源匮乏的情况,土地—劳动力可以按一定比例协调发展是其鲜明特色[6];拉美模式以阿根廷、巴西为代表,选择了大规模农场和小农户“双元并存”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走一条与中国国情相符合的农业创新发展之路。综合学术界的研究,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道路可以概括为: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产品商品率为途径,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作用,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区域特色鲜明、产业形态和功能多元化的产业体系。这条道路具有以下的特征:一是基础性。必须立足于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把保障十多亿人口的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粮食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来解决,同时产业发展中的大宗农产品供给也必须立足于国内市场来解决。二是区域性。中国地域辽阔,东西南北差异极大,各地的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都不尽相同,必须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三是时代性。21世纪是信息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时代,“地球村”已经由幻想变成了事实。世界上发生的大大小小政治、经济事件无一不对我们的生产生活发生深刻影响。谋划中国农业现代化要有世界眼光,与时俱进地以国际标准体系作为参照系,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指导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践。四是整体性。农业现代化不仅是技术水平、装备手段的现代化,还包括经营体制、经营理念、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化,必须以全局的、系统的、整体的观念来谋划,才能全面加以推进。
  必须强调的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在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在《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7]完整而准确地理解邓小平这一重要论述,对于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客观上要求农村的土地必须实行公有制度,实行家庭承包制实际上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农业中的反映。其次,实行家庭承包制适合农业生产特征的内在要求。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既具有产业经济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农业自身的特征。家庭经营方式可以使农户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时作出决策,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有利于农户以增加收入为目的,自主灵活地安排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第三,家庭承包制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西方国家在促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除了技术先进外,家庭经营、专业合作、社会化服务三个基本要素的有机结合是其成功的奥秘所在。在西方国家,农场规模无论是大小,均以家庭经营为主。第四,实行家庭承包制有利于我们克服我国原有农业经营体制的弊端。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下,农户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这一制度缺陷导致了农业发展的停滞不前[8]。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韩俊坦言:“毫无疑问,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也有它的局限性。由于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成本高,农民从事农业的相对收入低。坚持家庭经营不动摇,绝不是固化目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4]童日晖在将浙江省与日本进行对比分析后进一步指出:“这种小规模经营造成农业生产的微观主体活力‘三弱’——信息分析能力弱、吸纳现代生产要素能力弱、市场营销能力弱。虽然家庭经营理论上使农民成为生产经营主体,但实践中承包农户经营农业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是目前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8]
  相关的实证分析有力地支撑了上述观点。蒋和平、黄德林通过构建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定量研究。结果表明,在14项动态监测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标中,仅有1项指标(单位耕地面积有效化肥施用量)达到实现过渡期阶段;1项指标(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成熟期阶段;6项指标(有效灌溉率、人均GDP、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森林覆盖率)达到发展期阶段;5项指标(劳均农业投入、农业科技投入、农机总动力、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从业人员)处于起步期阶段;1项指标(即劳均耕地面积)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初始期[9]。这表明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总体上处在起步期阶段,几乎没有一项指标达到成熟期,且“劳均耕地面积”这一指标除了新疆、宁夏和甘肃处于“起步期”阶段外,其余全部处于初始期阶段[9]。可见,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西部地区实现农业现代化重要的前提条件。
  三、对农村土地流转认识的分歧及西部地区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农户对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产权,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土地他物权,具有一般物权的独占性与排他性,即农户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集体土地的排他性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处置的权利[10]。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但也不乏对此产生怀疑,甚至持否定态度的人。如学者彭小兵就认为,农村的真正问题在于现有的城乡二元体制,而不是农村土地有没有得到流转[11]。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条件。借用一句俗语来说,“农村土地流转不一定一转就‘灵’,但是若不流转则万万不‘灵’”。对这个问题之所以存在分歧,根本原因在于理论上存在诸多盲点。刘润秋认为,当前的论争主要集中在对“反租倒包”、“两权抵押”(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被称为“两权”抵押)、“两田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分为相对刚性的口粮田和相对灵活的机动田)、“股田制”和“两换”(宅基地换住房、土地换保障)等模式的理解上存在分歧;而导致分歧的根本原因是关于产权界定、流转原则、风险评估和利益倾向等四个方面存在理论上的模糊[12]。认识上的不统一,会导致实践的盲目性,应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标准,通过实践的检验来达成共识。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流转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政策、新举措。此后,各地开始加大了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也从诱致性制度变迁逐步转向强制性制度变迁[12],随之而来的是农村土地流转呈规模扩大、速度加快的“井喷”之势。据资料显示,2007年前的10年间,全国土地流转年均增长14%,2008年土地流转猛增70%,2009年再增加50%[13]。西部地区的发展也呈现加快之势。截至2010年9月末,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已达717.9万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35.3%;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26.3万亩,占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3.3%,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5.9%[14]。
  但是,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状况不理想,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土地流转的总规模不大。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流转土地1.7亿亩,占到全国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2%[13]。而西部地区多数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处西南喀斯特地区的贵州省2009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223万亩,占其总耕地面积的8.8%。西北地区的甘肃省甚至低至2.4%[12]。二是户均经营的土地规模偏小。日本家庭农场规模普遍较小,但户均经营土地规模约为21亩。蔡继铭认为,我国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应达到户均耕地50亩[15],才会产生规模经济。但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很难达到这一规模,西部地区则更难。重庆大学张邦辉等对四川遂宁县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的调查显示,户均拥有承包土地面积3亩以上的仅占39.6%,1亩-3亩的占49.5%[16]。三是市场发育缓慢。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2749个村庄的调查,平均每个村出租土地农户的比例为20.2%,东部省份达到27.4%,中、西部地区出租土地农户占全村农户的比重分别为11.8%和14.1%。该调查显示,土地流转以村内流转为主,流转到外村的较少。在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中,63.8%的农户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全部流转给了本村村民,其中东部为55.1%,中部为75.5%,西部为65.8%[17]。村内流转的比例中西部明显高于东部,这表明我国土地流转的市场发育程度总体上比较缓慢,且中西部更差,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半径受到限制。一方面导致有的地方大面积撂荒地无人承包开发,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导致最稀缺的生产要素土地的真实价值难以实现。
  影响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很多,从国家制度体制的层面来考察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法律制度的欠缺。我国的《民法通则》、《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是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规范之间由于立法精神不同存在矛盾和冲突之处[18]。例如,从《农业法》第13条规定可以看出,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给予保护,而《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第三编“用益物权编”之首并单独成一章,可见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进行保护。其次是运行机制的欠缺。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善,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协商机制方面,存在以强欺弱、以大欺小的现象,弱势方往往被迫接受协商结果。在调解机制方面,存在强迫调解、随意调解的情况,有时还存在推诿现象。在仲裁机制方面,各地纠纷仲裁机构基本没有建立或规范明确,等等。再次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障职能没有完全履行起来(因为社会保障属于公共物品,应主要由政府提供),而把责任推给社会,由农村土地来承担社会保障功能,导致农村土地经济功能的弱化。
  从西部地区内部来考察,一是非农就业水平低阻碍土地流转。2010年全国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为63.3%,东部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广东分别为81.3%、84.1%和74.3%,而西部地区除了重庆市该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6.9%)之外,其余省份都低于全国,据关海霞2009年对贵州省5个县(金沙、遵义、湄潭、德江、施秉)的调查,在对393户农户的问卷调查中,有260户农户不愿意转出土地的原因是“除了务农,没有其他活可做”[19]。二是地块细碎阻碍土地流转。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南地区山坡地多,土地零散、不成片。如广西龙州县上龙乡有4000多农户,每户耕地少则十多块,多则几十块。单块地最大的面积仅1亩多,最小的不到0.1亩。“蚂拐一跳三块地,草帽一扔不见地。”这是该乡昔日农户责任田状况的生动描述。这种状况制约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三是农业生产率低阻碍土地流转。由于西部地区农业基础较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业技术水平较低、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等原因,农业生产率比东部地区低得多。2010年全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农业增加值为13633元,东部地区为18955元,西部地区仅为10544元,西部地区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7.34%,相当于东部地区的55.62%。尤其是在西部边远山区,种植结构单一,基本上只种粮食,且单位面积产量低,很难吸引专业大户来承包,这是制约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之一。
  四、加快西部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先进的理念推动土地流转。加强对党的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土地流转现实意义、成功典型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的重大意义,转变农民传统农业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性地位,调动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加快土地流转的进程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而推动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国家在农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水利灌溉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机械化耕作条件、提高土地肥力等,进一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从而推进土地流转。   (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推动土地流转。着力解决西部地区农业科技基础薄弱、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整体科技实力和支撑引领产业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加强县乡(镇)农业科技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条件建设,建立健全农技人员聘用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和多元推广制度等工作制度,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做好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和耕作方式创新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农民科技培训,着力提升西部地区农业科技水平,通过充分发挥科技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推动土地流转。
  (四)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以提高农村土地要素价格推动土地流转。第一,加强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县(市、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周到服务和规范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第二,注重培育和健全权利平等、共同参与的土地供需市场主体,形成有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市场格局。第三,加快中介组织建设,发挥其信息收集发布、政策法规咨询、交易规范指导、土地评估定价等功能。第四,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形成土地流转价格发现机制,加强土地转让的公平性和竞争性。第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督与调控,规范土地流转双方的趋利性交易行为,尤其是规范受让方土地利用的行为,使其符合农村土地统一规划,依法合理利用。
  (五)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专业化发展从而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第一,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参照全国供销总社《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骨干队伍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发挥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作用;第三,注重培植典型,以典型带动发展。选择有规模、有市场、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重点指导、帮扶,使它们尽快形成能够带动某一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效益明显的合作经济组织;第四,注意引导农民自主联合,按产业、按区域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自我服务组织。
  (六)加强法制建设,以法律制度逐步完善推动土地流转。西部地区有五个民族自治区,三个民族聚居的省。应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土地流转地方法规的立法,将现行的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加以规范,抓紧制定地方性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条例》。立法应从西部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出发,对现行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中不明确、不具体、不规范的条文加以规范,尤其是要对一些束缚农村土地流转的核心法律问题(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的质押贷款等)进行大胆突破,以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七)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规范的管理推动土地流转。第一,履行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管理职能,依法建立管理机构,促进土地流转依法承包、依法经营、依法流转。第二,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工作,认真做好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台帐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确保土地承包期不变,夯实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础。第三,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大力扶持第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加快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土地顺利流转。第四,发挥政府的指导职能,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普及,提供土地流转的相关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等,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八)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推动土地流转。农村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物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土地流转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风险救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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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莫仲宁
  On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the West Areas and Agricultural Land Circulation
  Ling Jingqiu
  (Party School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Committee of C.P.C. Nanning 530021)
  Abstract: The promotion of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in western areas and the solution for duality economic structure are the main goals for promoting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of western development campaign. Speeding up the land circulation and fulfilling the moderate scale of agriculture production are the important preconditions of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in the west. At present,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the west areas is not as good as expected due to the imperfect institutions and government function as well as the external factors, such as low employment of non-agricultural, low productivity and separated agriculture land. Thus, it is needed to take measures to speed up the land circulation in the west: unify the guiding ideology, speed up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hance scientific support, establish a market for land circulation, develop cooperatives of different aspects, regulate government management, strengthe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etc.
  Key Words: duality structure modern agriculture land circulation western development campa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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