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度深化户籍改革的工作总结] 深化户籍改革


××*市公安局关于
2009年度深化户籍改革的工作总结

2009年4月份,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冀政200988号)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批示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财政、建设、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按照市领导批示,我局在认真 我市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与省政府文件相比,在落户条件上有所不同:省政府文件主要强调了引导省内人员有序流动,并着重放宽县城区、小城镇的落户条件,省外人员则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在人员迁入条件上限定了省内人员迁入和省外人员的双重条件。而我们认为应一视同仁,没有划分省内省外,只按迁入区域划分为迁入“城市市区”和“县城区或小城镇”;在“城市区的落户条件”上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在“县城区、小城镇的落户条件”上加以放宽,以促进县城区、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具体不同之处有两点: 二是增加了“统筹周边地区发展”的内容。按照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将附近两县纳入中心城市市区统筹管理,两县的户口迁移与城市市区同等待遇,户口迁入比照城市市区落户条件执行。
截止目前,市委、市政府采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的方式,时时关注户籍改革的进展情况,我市的深化户籍改革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
市公安局关于2009年度深化户籍改革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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