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兴义市教育局幼儿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
2.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兴义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及以上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
5.兴义市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的人员。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兴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子女。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学科(专业)标注为“其他”的,依据考生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对应报考。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兴义市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必须任职满1届以上,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