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质疑的水价听证】水价听证

  水价迷局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上调水价,牵动民生的水价问题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长远来看,水资源会越来越珍贵,水价的继续调整也不可避免。而每次调整,都是与用户的一次博弈。目前,水价是否合理?水价调整会给居民带来哪些影响?应怎样解决当前我国所面对的水困境?本专题通过对话专家、关注热点、剖析现状、探源历史、展望海外等形式,试图拨开水价迷雾,解读水价的来龙去脉。
  
  龙年伊始,我国多个城市启动水价调整,全国各地水价 “涨”声四起:长沙居民用水价格从每吨1.88元上调至2.58元,广州公布的两套水价听证方案分别比原标准高出0.7元和0 .6元,重庆计划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还有不少城市也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从2008年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这轮席卷全国的水价齐涨将给城市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水价“被听证”
  关于水价调整,各地通常就是召开水价听证会进行讨论。但是,由于在开完听证会之后往往就是涨价,也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网友质疑声此起彼伏。
  近几年来的水价听证会备受公众关注,也备受争议。一些已经召开水价听证会的城市居民反映,听证会的代表缺乏代表性。
  2009年,洛阳举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中,17名代表表示同意水价调整,只有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消息一出,社会一片哗然。有的网友戏称洛阳水价“被听证了”,有的质问“水价听证谁在放水”,甚至在全国性的网站上也展开了“如何看待洛阳水价上涨四成多”的调查,超过80%的网友投出了反对票,这场听证会的公正性备受质疑。为什么听证会的结果与网上民众调查结果大相径庭?由于种种原因,很多非听证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并没有被听证会听取,还有一些群众根本不知道如何反映意见。
  同年,济南召开水价听证会,据《齐鲁晚报》报道,24名听证代表中,有处长、教授、高工,就是没有一名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或退休人员,这是济南召开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出现的怪现象。
  很多市民对听证会代表的组成提出疑义。某市民认为,无论是部门推荐代表,还是消协推荐代表,都没有严格的推荐产生办法,消协推荐的代表也主要是消协成员或与其往来密切的人,缺少公开性。
  2010年,长沙召开水价听证会。针对长沙市的水价调整草案,30名参与听证会的代表的最终意见是:27人赞同或原则赞同上调水价,3人不赞同或建议暂缓调整。此次听证会后的8个月,“鉴于水价大涨在市民中产生极大反响”,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大禹之子”悄然开始了自己的调研活动。有着十多年历史的“大禹之子”社团,因熟谙水利工作,足迹曾踏遍湘江上、中、下游和洞庭湖区,实地调研湘、资、沅、澧和洞庭湖等各大水系的水质水情,多次受到水利部和湖南省领导好评。对于这次关系重大民生课题的调研,该社团在2011年派出了由水利学院师生共55人组成的强大队伍,分成多个小组进入10个社区调查。然而,学生们在走访了1000多户家庭后得出的结论却显示:长沙市民对水资源表示担忧的仅占调查总数的30.30%,大多数人对长沙市的可利用水资源比较乐观。调查中,大部分市民表示,对政府提出的阶梯式水价不了解,有些人甚至表示根本没听说过。对政府拟定的水价,有一半以上认为偏高。“走了一圈,发现政府的想法与市民的观念还有不小的距离。”调查队员称。
  学生的大规模调查结果与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的代表意见迥异,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湖南律师罗秋林认为,观看了“大禹之子”社团的调研资料及学生的日记,他个人认为学生社团的调查较为真实可信。一方面,他们没有利益驱动;另一方面,走访的社区和民众记录扎实。
  一位参加过几次听证会的匿名人士透露,长沙存在着一个“专门听证”的群体,“至少有好几十人,经常参加听证会”。有些“专业户”掌握了听证会的套路:全国各地有那么多听证会,总有类似的主题,上网找找别人怎么讲的,然后拿来结合本地情况,什么话题都能说点儿场面话。让这些人积极报名参加的原因,除了个人展示的欲望外,每次参加听证,主办方给代表们补助的一笔数量不等的“车马费”,或者叫“误工费”,也是动力之一。
  我国目前的听证活动中,除了听证代表产生方式不透明、代表性不足、公开性不够、专业性偏弱外,容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听证代表意见无法律保障力。听证会是一种具有民主性质的程序。在听证活动中,各方利益代表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有关问题表达意见,使决策机关能在倾听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权衡利弊之后作出决断,这无疑是民主的体现。虽然我国《价格法》规定,价格听证会不是价格决策会,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掌握定价权。但是,作为限制政府滥用定价权的民主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时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并对各方观点进行回应,说明采纳或不采纳听证代表意见的原因。从掌握和了解的一些价格听证会的结果来看,尽管听证代表对价格上涨有不同意见,但查询物价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告,显然没有认真对待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的发言,由此凸显现行《价格法》和听证办法对听证代表意见的法律保障之缺乏,价格听证会的效力和功能自然会受到质疑。
  2009年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唯一坚决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刘天晓,却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为此,愤怒的代表向主持人扔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除了扔瓶子,哈尔滨听证代表的身份也涉嫌造假。身份为“退休职工”的刘汝文代表向媒体透露,他是哈尔滨现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到退休的年龄,也不是退休职工。而另一名所谓“下岗职工”的代表谷孝发是哈尔滨市信访局退休干部。据之后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表示,哈尔滨水价调整听证会中的人员身份确实存在瑕疵。
  2011年,东莞市物价局于5月26日发布了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然而,至报名截止日,有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之前曾参加镇区水价调整听证会的群众均表示,不再愿意报名参加不可能接受民意的“走过场听证会”。
  市民零报名听证,更说明了完善听证机制的重要性。保护民生、维护民利,就应吸纳民意、听取民声。这是一切公共服务部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听证的实质所在。违背了这一点,任何形式的听证都变得毫无意义。在公众眼里,听证会更像是作秀,被既得利益集团影响乃至操纵的迹象明显,其结果所体现的往往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非民众的利益。倘若不加以改革,听证会就可能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压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
  听证会本身是个好形式,但要取得积极的效果,离不开严格规范的程序保障。否则,好形式变成“走形式”,就会使那些违背民意的部门行为获得虚假的正当性和“合法”理由,难以做到公正、客观。
  如何给百姓一本“明白账”
   在水价上涨同时,一个事实摆在面前:一方面,每到水价听证会召开时期,总能听到很多水务公司“哭穷”来为涨价造势;另一方面,水务上市公司因为水价上涨却交出了较高利润率的漂亮报表。
   早在2009年的洛阳水价听证会上,市民就曾发出质疑,“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人民群众都说价涨得稀里糊涂,主要的原因就是听证会中没有拿出一本明白账。2008年的管理费比2007年增加了524万元,这个增幅这么大的原因是什么,没有见有关部门出来说明”。“有人说要理解涨价,我是坚决不理解涨价,我今天带了一份报纸,《洛阳晚报》有一篇《水务集团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价》的文章,如果做到这一点我举双手赞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100个反对。”
  其实,洛阳市民还是认为水价调整之后是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但是,市民对水涨价不理解的意见主要是:洛阳不缺水,没有涨价的理由以及水务集团的账目不够透明。“我们不理解是因为政府宣传得不够,所以政府要宣传明白,把水务集团的账目公开,主营的和非主营的账目全部公开,我们算一下水务集团到底亏损不亏损。”一市民说道。
  除了自然资源的匮乏,水价上涨还与自来水公司的亏损直接相关。如广州自来水公司就表示,2008年至2010年公司分别亏损5081万元、2.07亿元和3.91亿元。亏损的原因是水价偏低,与供水成本形成倒挂。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根据测算,供水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相当数量的自来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2009年的兰州水价听证会上,有关部门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每立方米上涨0.3元,另一种是上涨0.4元。听证代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何文盛说:“我选择0.3元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对方给我的是涨多少的选择题,而不是涨与不涨的判断题。此前,我在兰州大学社区的调查显示,群众最担心的就是水务企业把不合理成本转嫁到自己头上。”
  此次听证会最终成为一次消费者代表不断追问供水成本和供水企业亏损真相的“质询会”。听证代表杨柳青认为: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现在,却是企业盲目发展背上包袱,最终把亏损转嫁给消费者。听证代表曾明认为:既然兰州的供水企业亏损,为什么法国的威立雅水务集团还要以17.1亿元的超高溢价收购兰州自来水公司45%的股权,买断30年的供水特许经营权?有消费者代表提出,水价适度上涨可以理解,但水企的亏损依据是什么?水价的成本应该如何计算?自来水行业是垄断行业,应该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水价的成本进行监审,并对供水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核算,向社会公布。
  其实,水企要想涨价,应首先提供一份明白账,供水成本核算以及水价成本监审都要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否则,一边高声喊巨亏,一边保持高福利,公众完全有理由认为,所谓亏本其实不过是垄断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的惯例性表演而已。同时,还要重视水务企业的经营效率问题,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至少让大家能够做到买个明白、涨个明白。
   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的沈大军博士认为,大家关注的核心是水价的成本。由于公众看不透水价的成本,所以才会出现质疑伴随涨价而来的现象。
  在他看来,公众有几重困惑:价格上升,但用户所享受的服务质量并没有提高;由于供水企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公众对价格提高所增加的收入去向也存在疑问,是否会出现利用公众的资金弥补一个自然垄断企业的不合理的成本?再有,供水企业不低的收入和较高的福利也成为公众的一个疑问,因为与此相对应的是几乎每次水价上涨都有一个不变的理由――企业亏损。
  在许多城市,水价上涨的理由都是供水企业亏损,难以为继。这些企业通常都亏在哪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认为,主要有三方面:一方面是输送管网,是不是该靠公共财政解决,该有的财政支持和补贴有没有到位;另一方面就是管理的问题;还有一方面就是市政管理的问题,很多城市都有市政用水的需求,比如,喷洒道路的,浇灌绿地的,这些供水是由市政埋单,还是分解到水价里由老百姓分担?
  徐宗威说,他并不反对涨价,但涨价前应该交给公众一笔明白账。另外,政府也不要把供水行业当做包袱甩出去,像管网这样的公共设施还是需要政府埋单。
   小小的水价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最为复杂的价格,一个合理的水价并非简单地由供需关系来决定,而是多种因素综合权衡的结果。一方面,水资源紧缺是大多数城市面临的难题,供水成本上升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产品,它的价格又要考虑城市居民和经济整体的承受力,如果太高了,不仅会影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价格波动。水价的确定,应该建立一套科学、透明的机制,为什么调?调多少?如何避免负面影响?要拿出令人心服口服的依据,比如水量平衡数据、供水系统运行参数、当地水质状况、基础设施超前建设产生的成本,等等,而不是仅仅以笼统的亏损、节水作为理由。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保证企业与公众的利益平衡,通过增加公共投资,改善水质环境,缓解供水行业的运营压力,通过适当补助中低收入者,让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同样质量的服务。
  从绝对数字上说,水价在老百姓的消费中并没占多大比重。和水价具体涨多少比起来,更重要的是老百姓有权要求看到一本明白账。明明白白的依据是消除公众疑虑最好的解药,也是确保价格合理公平最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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