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书记”将改过变敛财】 社区书记敛财

  2011年4月21日,南充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朗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林朗在担任万源市委书记、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
  
  林朗在任四川省万源市委书记时因“巨款追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上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让他担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为城市建设作贡献,但他并没有珍惜,反而利用职权受贿达500多万元 。
  2010年1月22日,经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双流县检察院检察侦查终结此案,移送四川省南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4月21日,南充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朗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林朗在担任万源市委书记、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
  
  攀比心成了他心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近年来,随着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大规模建设,素有“川东明珠、巴蜀秀壤”之美誉的四川省达州市,沿着打造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秦巴地区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的目标,努力描绘构建特大城市的规划蓝图,进一步完善、强化、优化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状况更加畅通,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人文景观更加亮丽。
  “2008达州房地产发展论坛”,当年8月28日在达州隆重举行,来自全国的知名房地产专家、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房地产企业通过主题演讲和对话的形式,共同为达州的房地产发展把脉。作为承办单位之一的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林朗,也就城市规划、发展方面进行对话。他以《达州,一座历史机遇降临的城市》为话题,从这座年轻而富有活力城市的资源优势、现实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阐述了一个有优势产业支撑的新兴工业城市的快速形成,一个有旺盛人气支撑的山水宜居城市的快速拓展,达州城市发展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这时,在领导和群众眼里,林朗是党和人民值得依赖的人,对他带领全系统干部抓住达州发展的历史机遇,在加强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速城镇化进程,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等方面做出贡献充满着期待。
  林朗,生于1963年,四川省资阳市人,历任万源市委书记、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05年4月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9月1日,媒体报道了万源市在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活动中“使用公款追星”,并用“红头文件强行摊派购买门票”等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纪委会同万源市所属达州市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之后,万源市委书记林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给林朗一个机会,组织上之后安排他担任了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在达州这座历史机遇降临的城市,林朗似乎也找到了“英雄用武之地”。他主持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全面工作,忙碌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各种场合,达州的许多房地产企业家都成了他的“朋友”。
  然而,随着和他的房地产开发商“朋友”经常亲密接触,产生了攀比心理和不平衡心:自己的政绩和条件比起身边的那些“朋友”,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时间一长,林朗的思想也悄然改变着:痛苦的阴影开始慢慢地笼罩着他,成了他心中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
  人的一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林朗在关键处却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在拜金主义、享乐思想的影响下,放松了党纪国法学习的林朗,开始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打得火热,对一帮投其所好、不断以金钱开路的不法开发商所谓的“拜年”、“看望”变得来者不拒。正如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林朗利用担任万源市委书记和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 523万元、美金4万元。
  
  发展机遇变成他敛财“机遇”
  林朗在台上讲话充满事业激情,但在台下的操作又是怎样一回事呢?核发选址意见书、拆迁延期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预售许可证等,本是规划和建设局职责,也是分内之事;而林朗却没能挡住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糖衣炮弹的进攻,利用其在规划、报建审批等方面职务便利,让自己的物质财富飞速“发展”,在项目报建、设计变更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林朗利用城市发展的机遇发展自己的财富,而他却被房地产“朋友”当成谋取暴利的“机遇”。
  没有能抵制住诱惑,林朗开始第一次收受他人财物。
  那是2005年8月,林朗刚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还不到半年,面对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送来的女儿考上大学贺礼10万元人民币,心里很是犹豫,推辞了很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谁都听过,谁也都懂。10万元不是小数目,相当于普通干部3年的工资,对方送钱的目的并非因为深厚而真挚的友谊,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对方看中的是其手中的权,而其难以拒绝的又是什么呢?一边是领导和群众信任的目光、女儿清澈的眼神,一边是厚厚的一捆孔方兄、所谓的礼节,在两者博弈之后,最终没经受住行贿者的甜言蜜语和金钱的诱惑,作为一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林朗,忘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没有管住自己的手……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似乎容易多了,再以后就变得顺理成章。
  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抓住林局长这一难得机遇,长期对其进行“投资”,以求谋求非法利益。2005年9月,林朗在同济大学培训期间,收受1万美元;2006年8月,林朗之妻李某去欧洲旅行前,收受3万美元;2008年春节期间,林朗收受人民币10万元。2006年4月左右,林朗收受人民币100万元,以其妹名义在成都世纪城购买住房一套;2007年9月,林朗收受人民币107万元,又以其妹名义在三亚购买小户型住房两套。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拿人钱财就得替人办事。当然,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没做亏本生意,得到林局长关照下的丰厚“回报”,获利颇丰。收受双方皆有所图,各取所需,乐此不倦。
  林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工程承包和款项和协调合作事宜,心安理得收受各种名义感谢费。
  2004年春节,成都某公司为感谢林朗介绍在万源市承包市政道路建设,在成都林朗家中送给其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春节前,刘某为感谢林朗帮其承包修建达州某集团“棕榈岛”七号楼,在成都林朗家中送其人民币10万元。道路改造承包人杨某,为求得林朗及时拨付达州东延线大道安置房工程道路施工款,委托罗某在成都送林朗爱人李某人民币10万元。
  执行检查是政府部门履职行为之一,而林朗却不放过这样的机遇。2007年5月,林朗在检查土地时,收下达州市某实业公司送上的人民币20万元,先后还收受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
  后来,收受贿赂地点也从家里或者外面变成办公室。2005年9月,林朗在其办公室收受达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2万元,后又收受45万元。林朗没有保持住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办公室作为实施国家公权力的神圣地方,也成为林朗收受财物的场所。
  在一次达州市政府就房价等百姓关注热点话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林朗说:开发成本变高也是商品房价格上涨原因之一,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市规划和建设局要完善调控政策,规范市场秩序。但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林朗则是“靠房吃房”。
  
  市委书记没有过好“年关”
  2004年春节前,林朗在担任四川万源市市委书记期间,协调上海某电器集团驻成都办事处与万源某水泥公司合作事宜。事成之后,该电器集团驻成都办事处负责人张某为感谢林朗帮忙,到林朗成都家中“拜年”,当时林朗不在家中,张某遂将一个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袋子交与了林朗爱人李某。林朗回来知晓情况后,心里忐忑不安,想叫妻子送回去,又觉得拉不下脸面。“逢年过节,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相互送礼,实属平常的事情。我春节生活放松的同时,心理防线也放松了,把这种变味的拜年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没拉开脸面拒绝,结果腐败却把我拉下马来了。”后来,林朗如是说。
  投其所好而纷纷至者。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瞄准春节“好时机”……达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煞费苦心……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更是不放过春节、五一和国庆等机会……
  林朗从开始推推让让收红包,到后来逢年过节收礼金基本上来者不拒,再后来便开始插手工程规划建设了。
  从最初收钱时心跳加快、手发抖,到后来看着一捆捆的人民币收起来也心安理得,最终也改写了自己人生的轨迹。
  春节是传统节日,是合家团聚的时刻,这也是领导干部最容易放松思想警惕的“高危”时刻。一些想打通关节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节期间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大肆请客送礼;而那些平时尚能对送礼行贿保持警惕的干部,此时也放松了警惕,收下礼金,最后一发而不可收。林朗也没有跳出这个怪圈,在双流县检察院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中,绝大多数受贿都与春节有关。对于行贿人春节送来的“红包”属于什么性质,其实都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抱着侥幸心理;一方用手中的权,一方用手中的钱,互相交换,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坏法律的尊严。
  然而,法网恢恢,未能守住清廉的人,都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我怀着万分惭愧、万分自责的心情,对自己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而悔过,并表示认罪和深深的忏悔。”案发后,林朗曾深刻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含泪写了一封悔过书。他说,他忘记了组织上任用他是让他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他悔恨自己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辜负了许多老领导的期望和教育,辜负了亲人的寄托和牵挂,辜负了朋友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他还深刻表达改过的决心,“失去自由才知自由的珍贵,离开工作岗位才知工作的快乐和幸福。我渴望自由,渴望有重新为党为社会工作的机会。恳求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我一定认罪伏法,服从教育,服从改造,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有益于社会的人。”
  “公则生明,廉则生威”。拿了别人的钱,得了别人的好处,一个领导干部要想保持廉洁的本色,是相当困难的,更会由于物质的诱惑,致使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领导干部要筑牢廉洁从政的防线,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须从管好自己的手出发,不沾不义之财,不受不当之利,这样才能让廉洁奉公护航自己的政治生涯,才能让从政行为赢得民众的赞许。
  而林朗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普通的干部,一步一步地走上县级党政部门领导岗位,每一页艰辛的履历,既记载了自身的努力,更记载了党组织对他的培养和信任。任地处贫困山区万源市市委书记时,曾因“巨款追星”事件曝光被闹得沸沸扬扬而影响仕途,但组织不计前嫌仍然给他改过的机会,把他安置在权高位重的达州市建设局局长高位上。按说他应该珍惜这个位置和机会,好好利用这个位置多给达州人民群众做点实事,办点好事;可是,他没有吸取沉痛教训,没有在党和人民给予的舞台上,尽心履职,廉洁从政,而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迷失了方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敛财的‘机遇’,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给年迈的老父亲、妻子和女儿,带来耻辱和心理上的阴影、经济上的负担,最终将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让悔恨伴随余生。
  但愿悔恨的泪水,能够换回林朗的良知,让他抓住改过自新的机遇。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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