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_围绕大局服务中心

   摘 要:文章总结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上级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规律性的认识,通过对资产处置案例的简要列举提出一些思考,以期让社会各方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进一步的了解,更好地助力经济增长,推动科学发展。
   关键词:资产处置 上级回购 政府 发展 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205-02
  
   笔者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太原办)经营部门经理,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线工作,曾多次采用上级回购模式,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多年与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上级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可能浅显,但并不浅薄;可能简单,但蕴涵深刻。现将这些规律性的认识通过对资产处置案例的简要列举提出一些思考,以期让社会各方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有进一步的了解,更好地助力经济增长,推动科学发展。
   20世纪末,为了解决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巨额的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保全国有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资产公司。1999年,依托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四家资产公司相继成立。随后,其设立在各地的办事处也相继组建。从此,资产公司怀着报效中国金融事业的雄心壮志,担负起党中央、国务院托付的重任,开始了不良资产处置艰难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在探索中成长前进。在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中,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决定,上级回购成为一种普遍而又经常运用的处置模式。
   本文所指“上级回购”包括“政府回购”和“上级公司回购”。“政府回购”包括“政府本身(包括企业的上级主管政府部门)回购”和“政府授权的经济贸易局(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回购”。
   就总体而言,在处置不良资产上级回购的过程中,笔者的体会是:资产公司要致力于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把资产处置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资产处置过程转变成为推动企业改革,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在资产处置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处理好两大关系,即回收最大化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如何把回收最大化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怎样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协调好,搞好平衡,既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方式,更是资产处置的指导思想。资产公司要本着“坚持政策,保持灵活,吃透情况,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地方政府打交道,把握大局,在力争回收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把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国企改革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在为地方政府解忧支招的同时,保证国有金融资产最大限度的活化和回收。
   资产处置实践证明:在上级回购处置模式的运用中,资产公司要形成服务意识,立足于“帮助、支持、协商”,与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债务人上级公司)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沟通顺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从微观来说,从了解情况到后续跟踪,上级回购的一般做法,可将其总结为“六步法”,具体内容如下(主要以政府回购为例):
   第一步,认真尽调,吃透项目情况。资产公司处置的资产,有很多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行政机关的贷款,一般时间积累较长。有些贷款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贷款,距今已经二三十年了。这些贷款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矛盾错综复杂,再加上由于历史变迁,债务人的主管单位和经营主体的变化都很大。以上三点决定了这类不良贷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资产公司对以上项目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对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处置中有的放矢。否则,就无法开展工作。但在认真尽调,吃透项目情况后,往往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陈年老账若采用拍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置,则很可能“引爆”由各种矛盾形成的“定时炸弹”,牵一发动全身,给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构成威胁。而如果由资金充裕的地方财政单户或组包回购,则可以在平和安全的处置环境中对以上债权实现简单便捷甚至是一揽子的彻底解决。东方公司太原办的吕梁市14户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吕梁14户包)、寿阳县煤矿和非煤两个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寿阳包)等项目能实现成功回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吕梁市政府、寿阳县政府财政收入相对丰盈,但首先是这两个地方政府谋求在新的时期,通过资产处置来转换发展机制,以求得新的发展。这种发展的愿望就为资产公司实现资产处置提供了最重要的条件。
   综上所述,在认真尽调,吃透项目情况后,政府回购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处置模式,政府财力充裕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解决不良资产的回购事宜。
   第二步,确定焦点,选准主要矛盾。这是拟定不良资产上级回购方案的重要基础和必备条件,所以这一步工作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工作。尽管不良资产涉及的矛盾错综复杂,互相牵制,环环相套,但有一个主要的、关键的和决定性的矛盾。解决了这个矛盾,其他矛盾也将迎刃而解。国有企业在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再复杂,但有一点很清晰: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政府,政府的法人代表是“解套”的核心人物。资产公司在政府回购中确定的“焦点”就应该是这一核心人物。确定了“焦点”,也就选准了主要矛盾。因为地方政府法人代表是上级回购处置模式的“焦点”,地方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地方财政)与资产公司(代表中央财政)之间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矛盾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统一的条件是找到实现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关系平衡的“结合点”,也就找到了解决主要矛盾的“钥匙”。资产公司必须始终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与政府的法人代表能直接沟通,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根据国家现行的金融政策和他们改革发展的需求来确立双方的“利益共同点”。东方公司太原办在运作吕梁14户包、寿阳包项目时,首先与吕梁市市长、寿阳县县长直接沟通,提供服务。对方积极协调解决债务问题,是项目处置启动的关键。
   第三步,坚持发展,拟定处置方案。这是资产处置工作总的指导思想。资产处置方案一定要有利发展,有利企业,有利稳定,带动就业。大的方向对头,方案就能立住,就把握住了地方政府领导的“关注点”和“焦虑点”,也就是他们的“兴趣点”。资产处置经验说明:对资产公司拥有的国有企业债权或虽然改制,但改制不彻底的原国有企业债权,地方政府可能认为是自己的直接责任,而对资产公司拥有的非国有企业债权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债权,地方政府则认为是市场行为,只承担政策引导责任。地方政府对资产公司拥有的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债权或行政机关债权一般也有意解决。而这类债权资产公司往往不好执行,或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不能转让给除政府外的其他投资人。如:吕梁14户包中的14户债务人都是吕梁市属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除此之外,资产公司还可将破产和破产终结、执行终结、多年执行未果、丧失诉讼时效、吊销营业执照、在原址查找不到、停业多年无力还债、“三无企业”等债权利用政府打包回购的契机进行有效处置。在坚持发展的前提下,要抓有利时机。如:山西省近年来煤炭资源整合政策的实施,对东方公司太原办许多煤矿债权的处置产生了积极影响。2008年―2009年东方公司太原办处置寿阳县不良资产时,时任寿阳县长(后为县委书记)对煤炭资源整合认识明确,动手早,行动快,趁势而上,所以在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最严重时,晋中市其他各县财政收入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唯独寿阳县一线飘红。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对县政府回购东方公司太原办煤矿债权积极性很高,且措施得力,东方公司太原办在该县的煤矿债权得以成功处置。另,2010年山西省政府决定山西省物产集团由山西省能投集团公司兼并,这样山西省物产集团就对下属山西省机电设备总公司和山西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在东方公司太原办多年来久拖不决的的债务问题产生了顺势处置的愿望,东方公司太原办抓住了这一契机。尽管双方谈判比较艰苦,但最终实现了以上两户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物产包)的上级回购。
   第四步,提供服务,沟通政府领导。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领导日理万机。主要领导定调把关,分管领导操作实施,办事机构具体落实,是政府领导和部门工作的基本职责分工和操作程序。资产公司首先要了解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主动与政府领导进行沟通并提供服务。囿于分工和职责,政府里除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外的其他官员总会以“这是前任手里的事,我们管不了”,或者“我们说了也不算”、“主要领导没有交待”等为由推诿资产公司。所以,资产公司必须牢牢攥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这个“总开关”,说服他们,让他们感到资产公司是在帮助地方政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事关领导政绩、国企改制、职工稳定、区域发展、社会和谐,是给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他们才会要求下面认真对待,积极解决。资产公司只有在上级回购的整个资产处置过程中牵住这个“牛鼻子”,才能疏通上级回购的整个“管道”。具体工作中,资产公司除了与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沟通,宣传资产公司处置政策外,还可以公函形式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同时应讲明这些处置措施和办法是以中央政府的政策为依据的。地方政府妥善处理好银行不良贷款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将有利于为该地区辖内企业扫清房产、土地抵押和相互担保的障碍,有利于这些企业的资产重组,有利于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的战略布局和资源整合,有利于该地区经济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有利于该地区企业在经济层面上获得创新和再造。资产公司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回购价格给予适度优惠,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真诚希望得到地方政府的理解和帮助,也真诚希望通过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时度势、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使资产处置工作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把资产处置工作切实融入当地经济的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和中央财政的双赢局面。
   此外,为使双方的合作实现“双赢”,资产公司给地方政府提供的后续服务还应体现在:(1)签约、回款要依法合规,不留后遗症;(2)理顺不良贷款涉及的各类关系。
   第五步,把握大局,适度规范利益。资产处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资产公司要从大局出发,考虑综合效益。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只负责从宏观层面上协调解决回购事宜,但最终能回收多少,则关键看资产公司和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在价格上的博弈了。作为资产公司而言,既要努力提高回收率,又要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即:既要为中央财政增收尽力而为,又要为地方经济发展量力而行。东方公司太原办做吕梁14户包与吕梁市财政局谈判时,对方摆出许多理由论证其价格不能再提高了。项目人员一方面不为所动,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又在对方提高价格后适可而止,见好就收,最终使东方公司太原办在该资产包上实现了较好的业绩。东方公司太原办在做物产包时,项目人员坚持1000万元的价格不松口。对方几次想以500万元了结,项目人员都没有答应。但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和各项指标综合衡量,项目人员认为700万元可以接受。在办事处领导的积极支持下,东方公司太原办与山西省物产集团最终成功达成以700万元的价格回购资产包的协议。
   第六步,跟踪进展,讲究处置效果。由于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的现状,资产公司项目人员一定要空出政府部门经办人员请政府领导签批协议的时间。办事处协议审定后就要第一时间送达政府,要求政府经办人员尽快找领导签批实施。这有一个周期,必须做好督促工作。遇到问题,要想办法尽快解决,以免耽误和延迟付款。协议一旦签订,就要抓执行和回款。
   综上所述,资产公司项目人员的责任心和对政府财政支出运作模式的深度了解、对其付款环节的即时掌控在上级回购资金的及时到账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资产公司的回款入账不是上级回购的最终结果,最终的结果是项目实施的效果,即不良资产在上级回购后的资产活化、企业活力、职工利益、社会和谐、发展后劲等。资产公司要注意项目处置的市场示范效应,即政府发展方式由行政手段向市场化、法制化转变的问题。如:项目处置是否为地方政府领导解负、解压、解围;是否为企业职工谋生存、谋利益、谋发展;是否为企业法人和经营主体定位、定产、定制。这才是资产处置对助推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才是真正体现资产处置工作“发展是根本方向,服务是基本途径”的思想。
   资产处置的模式因时因事而异,多种多样。以上对上级回购模式的分析,也只是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一管之见,一得之功,不尽全面。只要资产公司“穷尽资源,穷尽智慧”,不抛弃,不放弃,永不言败,勇于坚持,就一定能将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做好,并根据历史向资产公司提出的新要求,赋予资产公司的新使命,在历史性的战略转型期与结构升级期,大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张子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战略转型与发展,2008(3)
   (作者单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山西太原 030012)
  (责编: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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