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四十年_他们可以做的,我们能做的

  全社会要有正视这一问题的意识。  致歉声明 我刊在2007年11期刊登的《“二奶”李翠连冤》一文中,部分报道失实,导致读者认为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成立,并被判管制两年,造成了社会对王静的评价降低,给王静、杨锡莉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特此致歉。
  农村“留守妇女”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下,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将“留守问题”当成一揽子的社会问题来思考,而不是分散地让每一个家庭默默地承担,才能真正解决留守家庭的困境。
  黄晴宜(全国妇联原党组书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将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解决留守妇女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减少“留守现象”,让农民工转化成市民。
  王开玉(社会学者):城市应包容和接纳外来务工人员,这样当农村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时才有可能带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农村,应加强农村治安力量,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增强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今后城镇化进程要特别着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心镇、县城这些小城镇的发展,它们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不仅减轻大城市的压力,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村家庭妇女、儿童、老人留守的问题,帮助维持农村的家庭和谐。
  叶敬忠(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为留守妇女免除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就是对她们最好的帮助。比如,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减轻她们的生产负担;在涉及拆迁等利益分配事务上,确保公平公正,避免加重她们的弱势心态等。从全社会来看,要有正视这一问题的意识,通过制度安排逐步缓解困境。比如,为留守人口发放通讯补贴,为务工人员提供休假和探亲福利等。
  兰菊(九三学社平顶山市委副主委):建议政府向农村妇女宣传治安防范知识、传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效办法,增强留守妇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设立“留守妇女求助热线电话”,方便受害人求助、投诉;建立群防群治的治安工作模式,5户或10户建一个互助组,让大家相互照应,共同防范犯罪案件的发生;对侵害农村留守人员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严厉打击。
  吴惠芳(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要完善,同时需要推广卫生保健知识;教育方面希望农村学校能够提供支持,帮助减轻留守妇女做农活和照顾孩子的双重压力,比如有些地方在开展寄宿制。
  鄢木秀(福建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农村留守妇女在操劳之余,也要认真学法,特别是妇女权益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婚变,可以申请财产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筱丹(应用心理学专家):要打开留守女性的心理症结,丈夫除了打电话、发邮件外,有时间不妨亲手写一封家书给妻子,表达自己对妻子真挚的情感,平时也不忘给妻子寄一点礼物,为妻子购买衣服等等,让妻子感觉到丈夫对她的重视和爱意,以此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和感情。
  留守女性要学会心理调适,使生理能量在劳动、工作、文体活动等中得到释放和转移。同时,平时跟双方的老人、家里的亲戚朋友多沟通交流,适时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此外,家庭和亲属网络也应给予留守女性更多的社会支持,以缓解留守女性孤立无援的心理压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守望幸福,幸福或许就在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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