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投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_如何推动中非关系再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投资司要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投资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各项要求,努力推动投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 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扩大国内市场规模。投资和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必须正确把握好两者间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为稳定增长、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仍需要合理的投资作支撑。要处理好促进增长、调整结构、稳定物价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加强投资形势分析判断,根据形势变化调控全社会的投资活动,保持合理投资规模。创新和丰富投资调控工具,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更多地寻求投资与消费的结合点,实现增投资、扩消费、惠民生的一举多得。
  二、不断优化投资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投资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先导和基础,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要加强投资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信贷、土地环保、市场准入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引导投资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产业投资结构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坚决抑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城乡投资结构上,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要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投资结构上,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放在优先位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扶持力度,使投资增长更多依靠区域发展协调互动。
  三、管好用好中央投资
  中央政府投资是国家调控全社会投资活动、调配资源的重要手段,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资是我委履行投资宏观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科学合理确定中央政府投资安排方向,进一步发挥中央投资在扩大内需、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和优化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逐步建立中央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形成与国家财力、发展需要和调控要求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以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为契机,优化编制中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中央政府投资资金。不断优化中央政府投资结构,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安排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与生态保护、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投资执行管理,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观念,切实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和执行进度,确保中央投资及时发挥效益。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努力把改革精神落到实处。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审核的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审核内容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管理程序明显简化。政府投资管理更加规范,政府投资方向更加集中,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改革未有穷期,要按照十八大报告“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企业投改方面,推动出台《企业投资管理条例》,及时修订核准目录,最大限度缩减核准范围,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科学界定核准权限,坚持纵向放权为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的作用。政府投改方面,要尽快把政府投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快健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推进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开展中央投资项目公示、后评价试点工作并不断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民间投资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跟踪42项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抓紧研究解决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提高可操作性,切实增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要在推进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推荐访问:新台阶 管理工作 迈上 推动